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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话,需要点茶水饮饮嗓子,一般不会吃这些点心。

那些比较有钱的大戏班子,自是不会差这一点半点的点心钱。

可花老板的这个戏班子,多少也有点实力不济,加上最近已经很少有贵人来他们这里了,这点心也就只图着摆个好看。

“冯伶你怎么想的呀?”小玖看那些学徒都四下散开了,才悄声和冯伶说起话来。

那些小学徒,小的只有六七岁,大的也只有十一二岁,还是没有耐心的小孩子们,此刻看花老板顾不上这边,早就四处跑去玩儿了。

“我就……实在没忍住。”冯伶讪讪的笑着。

小玖一向想,他确实很有成为名伶的潜质。

这家伙从还是鸟的时候开始,就会模仿名角的唱段,现在成了妖那还了得。

怕不是得万人迷恋,颠倒众生。

“真没想到自己不仅没有演砸,竟然还有那么多人给我鼓掌叫好!”冯伶的眼神闪烁出动人的光彩。

小玖一直都知道冯伶很好看,可这一刻的冯伶,似乎之前所不曾拥有的风采。

她张了张嘴,没有把想带冯伶回季家行会的话说出口。

挂满了戏台的灯笼,依旧灯火辉煌,倒映在冯伶的眼里,他出神的望着,忽然说道:“刚刚在台上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存在是有价值的。”

“我一直我觉得自己是没有意义的……”他回想着过去,眼神中忽然失去了那种神采。

小玖明白了。

身为食虫的禾花雀,却学人类唱戏曲,被族群所不容,百般嘲笑讥讽,甚至落得只能离群索居,连成了妖也不敢回去。

也不想回去吧,禾花雀本是群居的习性,可冯伶,却习惯了独来独往。

他不想放弃自己的歌喉。

冯伶自始至终,都觉得自己能唱戏文,绝不是一件没有意义的事情。

做鸟的时候如此,作妖的时候也如此。虽然在避毒丹的帮助下,他强行化为了妖怪,变成人形。

可在孟炉村,他也必须得把自己藏得严严实实。

他不会务农,也不会干活。只能用香灰涂脸,穿着破衣烂衫,扮作疯疯癫癫的“疯子”,在西渭河边一遍遍自己练习着曲调和步伐……被同村人和小孩子耻笑。

即使如此,他也没有放弃过。

他之前拼命去救冯玉露小姐,也是因为那是唯一不会嫌弃他的人。

也许世界上所有的禾花雀,一生的价值都是要吃虫子。

可唯独冯伶,他觉得自己来世上走这一遭,就是要把这戏曲的魅力,散发出来的。

他天生就不应该蹲在孟炉村,你看在孟炉村里面人人嫌弃的疯子,走到这戏台之上,却成为了人人都趋之若鹜的红角儿!

不在意别人的言论,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又何尝不是一种修行呢?

小玖想着想着叹了口气,自己嘴里虽然“死鸟”、“死鸟”的叫着,可在内心里自己是绝对已经把冯伶当成了亲人的。

她舍不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