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毒妇之心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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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亦然觉得秦母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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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这个决定过分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小姐和姑爷虽然吵吵闹闹,句句不对付,可还是有感情的,不然能有孩子?
秦舒柔是京都有名的才女,若是和离再嫁,名誉大为受损,得不偿失啊。
再者,姑爷挺喜欢这个未出生的孩子,天天买各种各样的玩具,都堆了一屋子。
姑爷还天天在小姐屋子外转悠,就想看小姐一眼。
若是好好相处,以后姑爷和小姐指不定也会和寻常夫妻一样恩爱。
现在秦母打晕了姑爷,又灌小姐喝药,孩子一定是保不住了!
姑爷醒来,那还不炸掉?
奴仆们纷纷远离是非之地,唯独秦南秦北苦苦求情,秦风不知去处。
秦母无动于衷,紧紧地拽住拳头!
萧权血液里流淌这低劣的血液,不配和高贵的秦府有孩子!
知义堂。
一个人不顾阻拦,霸气十足地闯了进来,侍女呵斥:“大胆!岂能扰了同知书的清净!”
大同公主正在看书,头都没有抬一下,轻声命侍女:“下去吧。”
公主没有抬头,宛若柔夷的手翻了翻书:“何事?”
来人是蒙骜,年轻健壮,杀气腾腾,手里还提着惊魂刀,似乎她不答应他要求的话,他就要直接劫走她似的。
“秦家大小姐出事,主人尚在昏迷!主人交代过,可向同知书求救!”
“我与你主人不熟,萧大人只是来我这里要过一盆喜椒而已。”
公主放下书,温柔一笑。
“主人说,他就认识你一个女的,不......是说只认识同知书一个姑娘。”
公主盈盈一笑,眸中是女子特有的柔光,蒙骜脸一红,终于意识到现在不是打架,不必摆出这样的阵势,他把刀收了收,杀气减了大半。
“知义堂的规矩......”
公主话一出,本来不识字的蒙骜赶紧吟出主人早就让他背好的诗:“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什么来着,啊......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妈的!
总算背完了!
蒙骜搓了搓手:“同知书,您看我主人这首诗能请得动你么?”
李白的清平调,用绝世的才华和笔墨写出杨贵妃的美,疯狂地吹着彩虹屁,歌颂女子人间至美的美貌。千古名句,生动得令人遐想不已。
蒙骜不懂写的是什么屁,可公主脸都红透了:“走吧。”
萧权的诗,给大字不识的蒙骜打开一个新世界!
一首诗,竟能请得动京都知义堂的女官?
哇靠!
当初主人吹嘘的时候,蒙骜还不信!现在信了!他也要学写诗!
去秦府,自然要有由头。
公主拿起一卷书画,这是秦风送来的,正好,可以去退了。
秦府。
一盆冷水,将萧权泼醒。
萧权恼怒一吼:“丫的!敢砸老子!还泼冷水!”
“主人!是我!”
泼他的人,是迫不得已的白起。
白起一把急声道:“主人!你儿子快没了!”
“什么?”
萧权拔腿一跑,回想起晕倒前秦母的脸!
妈的!
这个毒妇!
萧权跑出几步,发现白起呆在原地:“主人,这是家事,我要去吗?”
萧权冷眼:“跟上!”
随即,又补上一句:“带上惊魂刀!”onclick=”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