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下)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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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边,半张脸十分激动,双拳紧握,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正在发生的一切。
老实说,今天,他的震撼和打击已经够多了,以至于眼下看到这一幕后,心里不光是没有丝毫的失落感,反而流露出了一种惊叹和向往。
人,就是这个样子,在面对只比你优秀一点儿的人时,你或许会嫉妒,会暗恨,会不平;
但若是那个人,早就已经超出你太多太多,俨然在另一个层次了,你反而会对其流露出一种很单纯地崇拜。
很长时间以来,半张脸对赢勾,一向是瞧不起的,至少,他会刻意地摆出一副瞧不起的样子。
他需要去从赢勾的分割中获取自己存在的价值,获得自己对自己的那种认可。
然而,那只是一场梦,在梦破碎后,在见识到真正的风采之后,半张脸心里,剩下的,真的是只有臣服的感觉。
天地,宛若是为我圈养的牧场,世间大能巨擘,宛若地上长着的庄稼,随时供我取用。
这世上,之所以分人、神、妖,且还有诸如鬼物、器灵以及种种异生证道者,
是为了丰富我的口味,增补我的菜品!
这不是夸夸其谈,这是……理所当然!
如今,距离上古的岁月,真的是太过遥远了。
遥远到,很多事情,早已经被演化成了故事,风化成了传说。
哪怕至今地狱依旧流传着当年幽冥之海主人的故事以及他那白骨王座的来历;
相信的人,也难以去切身体会到那种真正的感觉;
至于不相信的人,只会觉得言过其实太过夸张了。
此时,
如同上古的情景再度呈现。
这是,真正的霸道,这是,真正的唯我独尊!
雷霆一连串地击穿一个个不可一世的大能,
可以看出来,
赢勾更偏爱肉食,
那些大妖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因为它们的本体气血丰厚,不像是人族的一些老不死的,哪怕神通再为丰富,被摆放到餐桌上时,往往太过袖珍,难以形成饱满的口感。
同时,也有一些灵物成道的存在也被刻意关照了一下,这些可以当做饭后的甜品。
嚣张、跋扈,不可一世;
恣意,蛮横,目中无人!
但正是这种决然和凌驾一切的狂霸之姿,直接冲垮了在场已经沦为“鸡鸭鱼肉”阶级的一众大能巨擘的心理防线。
要知道,就是仙王之手出手时,他们也依旧敢在旁边去尝试一把“火中取栗”,心中依旧有自恃,但眼下,他们是彻底崩溃了……
别说我们大家团结起来,一起将这魔头公敌给击败,
他们此时连回头多看一眼周泽的勇气都没有,只能疯狂地逃窜,尤其是那些被重点关照的妖族,在此时真的是痛恨自己此生为何不是人?
爆炸,
还在持续,
血肉不停地被裹挟,又如同百川归海,不停地输送进周泽的嘴里,供其品尝。
许是沉睡了太久太久,
所以周泽才觉得,自己应该是饿了。
因为饿了,所以这会儿大脑有点不是那么的舒服,整个人,没那么多的精神,心间,竟然一直弥漫着一种淡淡的失落。
根据以前的经验,
饱餐一顿,应该就没问题了,心情,也会愉悦起来。
况且,
岁月悠悠,
确实有很长很长的时间,没真正意义上地进餐了。
一道雷霆直接冲到了旱魃面前,
旱魃没有躲避,甚至,没做丝毫的防御。
而这道雷霆则在其身前硬生生地止住,转而向上,将那把正在逃窜的扇子器灵给瞬间击溃,其灵气被极为强横地裹挟回来。
正在大快朵颐的周泽还在轻轻摇着头,
就像是一个老渔夫,指着面前的这条河,诉说着以前这条河里,还能捕捞到多么多么打的鱼,
现在嘛,呵呵;
真的是,一代不如一代啊。
这些大能巨擘已经身死道消沦为了周泽的口中之食,却还得在死后继续承担着来自周泽的不满。
的确,上古之所以是一个令人神往的年代,意味着在那个年代里,强者层出不穷,百族争鸣,哪像是现在,毛都没长全的狼崽子龙都没能化成功的臭皮蛇都敢封疆自立称尊。
渐渐的,
周泽的目光落在了自己面前的那只手上。
可以看出来,仙王的这只手,很纠结。
但当他感应到周泽的气机锁定向他时,他马上做出了回应。
巨掌周围的空间被撕裂了开来,这是准备直接逃离,而且,不是逃向三界之内的哪出地方,他是准备直接离开,重新归于混沌。
因为他清楚,眼前的周泽,并不是那种气血燃烧强行提升起来的强弩之末。
这个男人,已经恢复如初了!
而自己,却早已经不是当初第一次归来时的自己,甚至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语。
周泽的脚向下一踏,
轰然间,
刚刚被仙王之手撕裂的空间瞬间被震塌,仙王之手也阻隔在了外面。
周泽的身形出现在了其上方,左手的指甲缓缓地长出,顺势一切!
“噗!”
仙王的小拇指被切割了下来,先前看似无坚不摧的巨掌,在周泽的指甲面前,宛若纸糊的一般脆弱。
黑色的火焰自周泽掌心升腾而起,这节小拇指瞬间融化,化作了血食被周泽吸入口中。
他太饿了,
饿到现在只能去“狼吞虎咽”,
若是放在以往,倒是经常会抓到一头不怎么常见的凶兽,拿来慢慢地烧烤或者花点心思研究一下吃法,但那是吃饱喝足之后的休闲娱乐。
对于一个饥肠辘辘的人来说,所谓的吃相和用餐时的斯文,都是不存在的。
……
“小六!”
“六哥!”
龟裂的镜子前,大长秋和小七小八一起惊呼。
这异变,真的是发生地太过突然,哪怕是现在,他们都无法理解这到底是为什么!
赢勾明明已经陨落了,刚刚已经被轩辕剑斩杀了,为什么他丢下来的遗蜕,那只蝼蚁,他所表现出来的力量,简直比真正的赢勾还恐怖!
事实是,他们并不懂真正的赢勾,到底有多恐怖。
……
“你要的……转折,来了。”
阎罗王包一边和宋帝王余一边跑一边喊道。
他们得亏先前只是站在最外围的外围看戏,没想着去参与,所以当事情陡然变化时,他们的问题倒是不大。
但毕竟谁也不敢保证那位万一心血来潮想尝尝当代阎罗滋味不是?
“这出戏,确实好看,这下子,那做平等王殿,应该是塌不了了。”
前日里书屋一大帮人去平等王殿体验了一把,这么大的动静这么多的人,自然是瞒不住有心人的。
但因为有末代府君镇着,哪怕从各个渠道打探到了消息,也没人敢去轻举妄动。
这下好了,一波未平一波又再度雄起。
宋帝王余不乏有些酸酸地道:“天杀的那个叫安不起的家伙,到底是怎样的好命,抱住这两条大腿。”
要知道,就算是阎罗们,对这大腿都眼馋得很啊,而且还一条比一条粗;
先前觉得末代府君当真是君临天下王者归来,
转头再看看这位,
直接拿一群当世大能开BBQ!
……
“阿嚏!阿嚏!”
此时,书屋里正愁云惨淡对自己的未来极为迷茫的安律师连续打了好几个喷嚏,然后接过旁边人递过来的纸巾擦了擦鼻子,继续自怨自艾。
……
一根小拇指,可不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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