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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的安静后,车厢里突然响起了少女的声音。

“你说。”她没有去看阎城,眼睛依旧向着窗外,脑袋跟没力气一样耷拉着,“人到底要到什么年龄才可以活得轻松呢?”

阎城从往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少女无所察觉,不知是自言自语还是在问他。

“每个人都会经历很多才到二十岁吗?还是说只有我是这样?”

后视镜里的少女保持看着窗外的姿势没动,一副有气无力没精神的沧桑样子,语气里却有平常难得一见的微弱孩子气,茫茫然的,像一团柔软而无着落的云。

车厢里安静了好一会儿,阎城才开了口:“每个人都是如此。”

“是吗?”孟摇光转回头来,稍微打起精神,“你呢?你是怎么活到二十岁的?”

阎城有些卡壳,这种话题实在不适合他这种只知道干活的人,但片刻后他看了眼孟摇光,还是张口了。

“我父母是早些年出国打工的人群,从非洲被人骗到墨西哥,成了黑户,只能做一些见不得光的工作。”男人声线低沉成熟,只听音色就能勾勒出大人的样子,“小时候我活在毒品和枪声里,家里时常会挨饿,有时候又会突然有钱得能吃得起高级西餐买得起稀有宝石,直到我父母都不明不白的死掉,我才明白他们在做什么生意。”

“当时我八岁。”阎城说,“已经能在三十秒内拆装一把手枪了。”

他简明扼要:“我想给他们报仇,虽然当时我甚至连仇人是谁都不知道。”

孟摇光渐渐有了精神,安安静静地听着。

她以为自己会听到一个很长很细节的故事,谁知道阎城三两下就概括了。

“为了达到目的,我加入了当地最大的雇佣兵团伙,成了年纪最小的雇佣兵,而等我知道仇人是谁的时候,已经十八岁了。”

“仇人是谁?”孟摇光问。

“我爸妈手上货物的买主,但买主背后还有操盘手……总的来说,就是我所在的团伙的老大,他买了东西不想给钱又讨厌麻烦,所以干脆杀了我父母,之后用了一年的时间,”阎城往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对上她乌黑明亮的眼睛,笑了一笑,“我杀了他。”

孟摇光有些发怔,阎城却还在继续。

“再之后我在墨西哥就待不下去了,被追杀得屁滚尿流险些丢命,干脆想办法混上了偷渡船,辗转到下川进了一家不入流的保镖公司,后来被你爸看中,来了林家当私人保镖。”

阎城说着耸了耸肩:“再之后我的生活你应该也能想象得到了,如你所见,挺轻松的。”

孟摇光听的一愣一愣的:“跟听电影似的。”她靠回到椅背上,突然又笑了一下,“跟你一比我好像特别矫情。”

阎城不知道该怎么接这句话,只好沉默,好一会儿后他在脑海里组织好措辞,才慢慢开了口。

“我在林家别墅工作的时候,偶尔会接触到林半月。”他说,“她早几年的时候,曾经因为老板找情人而离家出走过,还留下了一封信,内容大致是痛斥父母之间的冷淡,诉说自己在这个家里过得有多痛苦。”

“我至今都记得信里有一句话,很简短,写的是‘活在这个家里我每一天都生不如死’。”

“当时她还只是个初中生,他父母之间除了关系冷淡一点也从没吵过架,会正常的交流,甚至会一起带她出去旅行,比我见过的其他豪门夫妇要和谐得多,所以那时我就觉得豪门子弟可真够矫情的,屁大点事儿就开始谈生死。”

“直到我几天后找到她,在一个距离很远的街区,我发现她瘦了一大圈,发着烧正坐在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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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园长椅上发呆,衣服脏了不说头发也油腻腻的,看到我的时候她甚至跳起来就想跑。”

男人低沉轻缓的嗓音飘荡在车厢里,传到孟摇光耳边。

“在那个时候我才突然觉得,在我看来很矫情的那封信上所写的,或许就是她的真实感受,对她来说那些痛苦就是有那么庞大那么让她无法忍受,所以她才想逃走,才说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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