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45章 官民共营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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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从生产到销售一整条线的监控,就算全部能够摆脱,那么所需要付出的成本之大,已经远远超过了正轨途径的成本。
所以说,无论任何经济组织,一旦构架起来,无论标榜多么高尚,其核心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欺行霸市。这一个道理,古今皆同。哪怕是后世一些以民主福利为名的工会组织,精髓同样在此,控制生产力,控制票源,你只要有了资源,就有话语权,有了话语权,便能兑现为利益。甚至就连一些纯福利机构,都需要竞争受惠群体,竞争募捐权。
沈哲子苦心打造的商贸体系,其威力已经逐渐显露出来,而且并不是通过政治权利来体现。当然,其存在的前提和保障还是沈家所拥有的权位和军队。否则,根本不会发展成这么大规模,早已经不知道被宰杀多少回了。
随着梁郡商品生产基地的规模成型,对于商贾的入场,也已经有了一个比较稳定的流程。首先想要获得资格,必须是商盟或隐爵成员,商盟是人脉途径,至于隐爵则就是缴纳准备金。其次想要正常生产,则就必须租用比例一半的淮南都督府籍民。
沈哲子也知道这些商贾敢于离乡经营产业,自然不可能是寻常人家,必然会有大量的荫户人丁。他也不奢望这些人全部使用淮南籍民,一半一半也是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比例。而且对于商贾,如果愿意将荫户转化为籍民,也都有多项福利褒扬,比如减免地租又或提供物运服务之类,算是拿钱买人。
这样一种模式,对于一些想要试水的商贾吸引力是巨大的。他们甚至什么都不用准备,只需要带来足够的钱财,就能在梁郡进行生产,工匠、场地、材料、运输乃至于销售途径一应俱全。而且随着淮南的经营和发展,还有最重要的边贸开市,未来的淮上才是一个较之江东还要更大的市场。
梁郡的财政收入不独于此,由于境中绝少民渠、私埭,仓储货栈之类也都属于郡府和都督府所有,只要有货品产出,无论是存储于仓,还是浮运水上,都会有源源不断的利润产出。
虽然收入不菲,但是开支也大。最大宗的军费暂且不提,单单境中各项基础建设,尤其对水道的维持和修葺,便是一个不能间断投入的无底洞。
水利自古以来便是一个怎么重视都不为过的大难题,许多兴盛一时的大一统朝代都在这方面栽了跟头。如今的淮南之所以能够维持经营,那是因为获利的仅仅只有淮南军一方,所以成本还能得到有效控制。
从梁郡的财政情况也能看出来,收入主要来自于对境外资财的涌入。这也是沈哲子急于将鼎仓拉到江北来的原因之一,许多更深刻的政令,以淮南都督府立场都不便去做,但是借助鼎仓则就没有这种问题。鼎仓是一个民资基础,但是官方经营,彼此互有制约,是一个非常合适的债券承销机构,能够大大加强民财募集规模和效率。
而且一旦鼎仓得以过江,沈哲子便可以将众多由梁郡郡府掌握的经济资源并入鼎仓中,削弱郡府对于市场的干预。到时候,无论何人担任梁郡太守,那也就坐享太平富足。就算有人想要再用江东那些旧方法大肆侵占土地人丁,但想要真正获利的话,还需要受到多方面的限制。
未来的梁郡,乃是淮南与江东朝廷的缓冲地,所以沈哲子致力于将之打造为一个官民共营的特区。至于更往北的淮南本镇和豫南等地,他便不会再与民分利,而是要由都督府完全占据主导的先军基地。所以从这方面而言,梁郡也是一个包装甜美的陷阱,一旦人、资受惑于此继续北上,那就是来得去不得,会深刻感受到乱世中那种铁血作风。
淮南的现状,沈哲子与一众属官们讨论良多,主要还是集中在管理制度化。在不刺痛台中的前提下,将一些商贸和民政规定以淮南都督府军令形式颁行确立。这样之后,未来谁想违禁,那就真要试一试沈哲子符令法剑利或不利!
对于法规的创制,沈哲子手下如今也有人才,那就是今次随同过江的江夏李充。李充这个人,意趣本就悖于世风,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刑名之徒。至于时下所言刑名,倒也并非完全是指的信奉法家义理的人,而是指的凡事讲规矩、讲法度,不循人情,少于变通,所以是一个颇有贬义的词。
其实任何受过后世现代生活熏陶的人,到了魏晋这种放达年代,都可称之刑名之类。尤其沈哲子这种务实的作风,更是不折不扣的刑名之徒。所以许多对他看不顺眼的时人私下对他不乏抨议,言道他也是跟庾亮一类,都是外则玄雅,内则刻薄,表里不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