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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而,在这个时代冷兵器时代,并没有无敌的兵种,最无敌的只是再不断更新改革的战术。

张辽麾下的将士不以屠杀为主,他们所杀死的只有这一路上他们所碰见的陈国兵卒,他们主要的行为,一是奔跑疾驰,并发生高呼,让整个营寨内的边边角角,几乎都能听到并州军的喊叫声和马蹄声,扰乱对方的视听,让他们摸不清己方的虚实。

人是一种感官动物,就算是陈国的兵士们事前知道长安城内的守军并不多,但是一旦他们的感官被混淆了,那先前所有的理智也就会化为乌有。

除了纵马狂奔高呼,张辽手下的人还不断的用手中的火种在刘宠的军营中四下放火,燃烧着营盘内的帐篷、草料、粮秣、驮车等等。

对于任何生物来说,火焰都是能够引起基因本身恐惧的东西,那种感觉是磨灭不掉的……火是能够摧毁任何生物存在的强大力量,绝对没有人在火焰的面前而做到面不改色,坦然应之,这是存在与生物基因中的本能,无法改变。

混乱的奔驰再加上营寨中逐渐增大的火焰,令刘宠三军皆乱了起来!

张辽充分的掌控到了这场夜袭的精髓,要想达到今夜的胜利,杀死敌人的有生力量,对于己方来说无任何意义。

只有让对方混乱起来,才能够达到他最终的目地!

数万大军一乱,整个军营就会犹如炸锅一般的沸腾。

那些士兵在火焰中你推我搡,彼此不管不顾,互相践踏,再加上夜色漆黑,很多持兵械或是持弩的士兵为了宣泄自己的恐惧,而漫无目的的随意攻击,一旦遇到人就会立刻动手,根本不管眼前的人是不是自己人……

这样混乱的情况下,陈国军队己方给己方所造成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而言比张辽给予他们的直接打击要更大。

……

在这个节骨眼上,陈王刘宠已经仓促的穿戴完了甲胄,快速冲出了王帐,四下观瞧着眼前的场景。

他的面容肃整,白花花的须子在下颚来回抖动着,一双老眼却瞪的浑圆,看着虽好似临危不乱,但其实一些细节已经显示了他此刻内心的摇摆状态。

就好比说,他兜顶的兜鍪,此刻和他身上所穿的甲胄,其实并不是一套的……

但这些细小之事,眼下对于刘宠本人和旁边的人来说,已经不是很重要了。

刘宠这个人,虽然在性格方面有些自大,但也不是等闲之辈。

他从年轻时,就豪勇好斗,平日里最喜弓马骑射之道,即使是到了六旬的年龄,这一手箭术的准头,比之当年也不遑多让。

刘琦的箭术经过黄忠和太史慈的指点,再加上勤学苦练,已属首屈一指,但上次两人较量,双方几乎处于一个水平线上。

刘宠并没有着急率领自己的亲兵去救援,他只是仔细的观察着营寨内的火势,并侧耳倾听周遭的喊杀声与马蹄声。

半晌之后,方见刘宠长叹口气,对身边的护卫们道:“好布阵,好手段,好布局……孤大意了,当真是小瞧了这个张辽!”

一名校尉言道:“大王,眼下当如何退敌,还请大王下令!”

刘宠摆了摆手,道:“不急,彼军人数不多,远不及我军,虽攻势甚急,且有所筹谋,但想要全灭我军,也无异于痴人说梦……只是张辽那厮,到底想要作甚!”

就在刘宠犹豫不决的时候,却见一名亲卫策马疾驰而来,道:“大王,我军囤房军械的后营,目下正有贼兵强攻!形势堪危!”

“军械,军械……”

刘宠喃喃地念叨了两句,接着脸上露出了恍然而悟的表情:“张辽小儿,打的竟是这般主意……好!孤倒是要看你究竟有几分本事!备马,孤亲自率兵去救,且会会张辽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