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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啊。”他说:“无论你做什么出格的事情,我都护你周全。”

他说的我心花怒放,所以人高兴时就容易得意忘形,我竟然不知死活地追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就这么爱我吗?”

问出来了,我后悔了。

他从未说过他爱我。

我就自我陶醉就好了,何必给自己添堵?

他笑着捏捏我的下巴:“是啊。”

他果然回答的模棱两可,我应该见好就收的,但是我贪心嘴又贱,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是什么?很爱我?有多爱我?沈时倦,我发现你从来没说过你爱我。”

我殷切地看着他,但等了几秒钟后,我知道我应该会失望,所以我自己给自己台阶下。

“有的人啊就只会做不会说,双管齐下不好吗?”

沈时倦立刻就坡下驴,笑着在我的鼻尖上亲了亲:“行动还不够表示吗?”

“是啊。”我讪笑着,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我现在已经到了自己骗自己的地步了。

骗一时,是一时。

沈时倦出院了,他拆了线也拿下了纱布,伤口仍然很可怕,那块骨头还没完全长好,感觉他的额头瘪下去一块。

我每次想要仔细看看他的伤口,他都会蒙住我的眼睛。

“别看。”

“还疼吗?”

“不疼。”他拥我入怀。

这一刻我在想,就这么着吧,就这样将错就错,反正思侬的心脏在我的胸膛里,他就会永远在我身边,何必在意他到底爱到是我还是我的心呢?

思侬的心在我的胸膛里了,就是我的心。

一个女人,就是这样自己把自己说服的。

我就这样原谅了沈时倦,也放过了自己,我打算把思侬的这个秘密永远藏在心里。

我和沈时倦仿佛回到了过去,我们休息了几天就去度蜜月,我们自驾游,沈时倦自己开车,一路上走走停停,也没有什么目的地,反正就一直往前走,哪里的风景好,我们就在哪里暂时住下。

快乐不知时日过,有一天我发现沈时倦额头上的伤好了很多,虽然仍然能看出来,但是至少没那么狰狞可怕了。

然后我再一看日历,我们竟然出来了三个多星期了。

“不回去吗?”我自从结婚后,我就没去过公司,前几天还有人打给我说公司的事,这几天都没接到过电话了。

“你想回去了?”

“搞事业啊。”我说:“你可以不搞,但是我得搞,时间长不去公司,我的位子会有人顶掉。”

他看着我沉吟:“你是喜欢工作,还是喜欢工资?”

“两者兼有。”

“沈家的公司给你一家,你不用去,偶尔过去开个会就行了。”

我叹口气:“你真豪横,我在顾氏做了那么多年,也就是认识了你才升职,我知道我这个副经理的职位来的不那么实至名归,但是我仍然想做好它。”

“好,明天再去一个地方,然后我们回去。”

“嗯。”

我倚在他身边:“去哪里?”

“去,看雪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