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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萌新作者,刚开始写年代文,有错的、漏的、考证不对的,希望诸位彭于晏和吴彦祖们,多多指点,拜谢。

顺便,打劫!把脑子交出来!

。。。

“呼。。。。。。这鬼天气,还让不让人活了。。。”

徐谨言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如此清澈透蓝的天空,后世极难遇到。

只可惜,那正空中火辣辣的太阳,晒得人实在难以忍受。

没错,现在是 1977 年的 10 月上旬,国庆的喜悦余韵尚存。

秋雨未至,天气仍然炎热。

蔬菜的播种工作方才落下帷幕,最近大队的首要任务,便是割猪草。

一望无垠的菜田,每隔几十米,就有一名身背箩筐的汉子。

他们弯着腰,手持镰刀,在水田里,土坡上,寻觅着杂草。

土坡上,有一棵需两人合抱的参天大树。树下的阴凉处,坐着十几名有说有笑的女人。

从箩筐里,把可以吃的野菜,像挑宝贝一样细心地挑出来。

尤其是荠荠菜、紫花地丁和蚂蚱菜,是大家的最喜欢的。

再远一点,是条去年引过来的小溪。有两名女知青,在小溪边,清洗挑拣出来的野菜。

剥去苞叶,择洗干净,然后在凉水里泡一会儿。

等到晚上,加水、加盐、加点菜油,如果有糖,那就再好不过了。

调成料汁儿,再敲点蒜汁儿。然后将这些野菜,放入锅中,热油翻炒,等到冒起白烟,就可以起锅了。

再将剩下的热油,淋入料碗,那股诱人的香味就会扑鼻而来。

最后,料汁儿和野菜一拌,那味道,啧啧啧,简直令人垂涎欲滴。

想着想着,徐谨言的口水就像决堤的洪水一般,不禁流了出来。

“咕咕……”

摸了摸肚子,没想到早上那大半碗稀棒子面粥,这么快就消化完了。

可现在日头还早,离吃饭的时间还有一会,只能先忍着了。继续埋下头,努力割着猪草。

徐谨言是一名知青,来到这里已经 3 年了,8 月底刚满 20 岁。

而这里,就是黑省哈市松花江地区木兰县的胜利村。

这就是捏把黑土冒油花,插双筷子也发芽的北大荒。

经历了数年的开发,早已处处是良田了。

而他,其实是从后世穿越过来的。为了救一个小女孩,被一辆完成任务的泥头车司机,开的白色奔驰给撞了。

不过好在,他有了重活一世的机会。这具身体的原主,也叫徐谨言,死于高烧。

至于原主是否有幸穿越到后世的他身上,已经无从验证。

作为一名穿越者,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个多月了。

每天不同时间,他换着各种花样呼唤系统,比如老爷爷、系统、筒子哥、靓女、帅锅,什么都试过了,然而根本没有一点卵用。

不过好在随着时间的流逝,似乎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

就比如,他原本那跟豆芽菜一样的身体,最近素质越来越好了,胸肌、腹肌也若隐若现。

另外,他的记忆力也越来越强了,穿越前所经历的事和人,都记得清清楚楚,甚至连小时候尿床的事,都历历在目。

但坏处就是,徐谨言对这个 1977 年和这个新的身份怨念颇深。

这个年代,吃的喝的穿的用的,他都花了很长时间才逐渐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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