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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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一早,魏祁从卧室往明间用早饭时,经过次间的书房,看见了他常用的书桌前多了样东西——那对春牛。
昨日没注意,不知何时放上去的。
一时之间,他竟无话可说。
她大概是觉得,他很在意、很喜欢这对春牛吧,所以特地寻出来摆在了他桌前。
不管怎样,似乎还挺用心。
他无奈叹了声气。
吃饭时想起来一事,他说道:“从今日起,我会从前院按排护卫到后院巡逻,三人一组轮班,你与女眷们说一声,不必惊慌,待正月过了就撤回去。”
宋胭问:“为何要巡逻?”
魏祁解释:“从腊月开始,盗贼猖獗,劫匪也时有出没,正月里更甚,初一兵部武库司郎中家里被抢了,劫匪便是从后院翻墙进去。好在那劫匪只为求财,没动女眷,兵马司向来人手不够,就算加强戒备也没用,所以我们府里自己注意一些。”
宋胭连连点头,难以想象若有匪徒从后院翻进来,该有多吓人,万一对女眷动歹念,那便完了,相对来说,有自家护卫随时巡逻,就不算什么了。
她想了想,提议:“尽量挑选一些信得过的、斯文守礼的吧。”
魏祁明白她的意思,肯定道:“你说的是。”
一早宋胭将这事往各院中通知下去,上午就有护卫开始进后院里巡逻了,宋胭随便看了几眼,倒全是长相正气之人,大多数是年轻人,三人一队,其中一人为队长,进了后院也目不斜视,只查看各处院落僻静之处,不刻意与里面丫鬟主子接触。
如此几天,哪怕外面被盗被抢的事时有发生,府上也并不担心,倒是魏修提早结束了休假,开始轮班了,因为他虽为军职,隶属兵部,却在巡捕营任校尉,巡捕营也协助兵马司管理京中治安。
魏祁也没有太闲,但比以往好一些,只是忙的大多是应酬,正月初八夜里又是晚归,回来时还带着微微的酒气和一股浓郁的什么香味。
宋胭给他更衣便闻到了,又在他身上捡到了一根长头发,不由问他:“你今日去哪里了?”
魏祁老实回答:“教坊司。”
正想说去的是北城教坊司,那里的女子大多来自罪官家眷,只表演技艺,不留宿客人——至少明面上是如此,他们这些朝中大员去,除非表现出特别的意思,教坊司才会私下安排,要不然便只是听听琴,谈谈事情,与那些普通的声色之所并不同。
但话到嘴边,他却忍住了,没开口。
突然想看看她的反应。
宋胭抿了抿唇,脸上神色微微沉下,闷闷地问:“去做什么了?”
他这才回答:“没做什么,里面有人弹琴,我对曲艺并不精通,不知弹得怎么样。”
“是吗?那这头发呢?”她将那长头发比到他面前。
魏祁回忆片刻,又看了看那头发,将头发接过来,在她脸侧比了一下:“也许是你的?”
“是吗?”宋胭自己将那头发仔细看了看,还真和自己的发色质地相似。
“好吧,就当它是我的了。”说完将他衣服拿去放好,一边说道:“你沐浴吧,一身酒气。”
魏祁便知道,她的质问到此为止了。
甚至都不问他,什么人弹琴,多少人弹,有没有人陪酒,是不是真没做什么……
似乎她的那句“去做什么了”也只是礼貌性问问而已,就算他真混迹青楼,她也能坦然接受,就如她能安排秋月给他做姨娘一样。
他就该知道,他试探她,不过是自讨没趣。
……
旁边的耳房内,秋月交待冬霜,“大爷回来了,我就先回去了,夜里别睡太死。”
“好,你去吧。”冬霜才说完,摸了摸身上,突然道:“我手帕呢?”
秋月看她:“怎么?找不到了?”
冬霜努力想了想:“坏了,是不是掉在花园里了,傍晚我回了趟房里,来时在花园里用过手帕,是不是当时没放好?”
“天太黑了,明日再去找吧。”秋月话说完,才想起现在后院有护卫巡逻,被他们捡到不好;也有其他主子,冬霜是奶奶身边的人,代表着奶奶的名声,从她院里掉出东西在外面,说小可小,说大也可大。
她生性谨慎,便道:“算了,你就留在这儿,我去帮你找找,找到了我回来给你,找不到我就不回来了,你不必等。”
冬霜连连点头,朝她道谢:“秋月姐,劳烦你了。”
今夜是冬霜值夜,秋月早就可以回去休息了,帮她去找手帕已算是耽误。
秋月又交待两句,出院子,去往花园。
正月里,花园燃着几盏灯,但并不多,她打着灯笼,在后罩房到宋胭院中的路上低头寻找手帕,找了半天却没找到。
正想放弃,先回去睡,却有一阵脚步声传来,她一回头,见着远处来了三只灯笼,为首一人朝她道:“什么人?”
那是男人的声音,秋月听出来了,这是巡夜的护卫。
她本不该和护卫有过多交流,但此时被问上了,便回道:“我找手帕,不知几位可曾见到?”
为首那人渐渐走近,用灯笼照了照她,带着怀疑上下打量。
秋月不太适应被人这么看,但这人目光严肃,并不像不怀好意,而且面相很年轻,几乎只有十七八岁,有一种少年的轻狂气,她便没说什么。
那人将她看了一番,大概确认她的确是府上的丫鬟,便拿出一只桃红色手帕来:“是这个?”
秋月认识冬霜的手帕,回道:“是的。”
说着就接了手帕,道一声“多谢”,转身便提着灯笼走了。
护卫看看她,继续往前巡去。
在后院转了一圈,一队人回到前院去,一夜巡五次,离下一次巡逻还有一个时辰。
到了前院,便能休息一下,其中一名护卫张雷忍不住小声道:“齐俊今日运气倒好。”
另一人陈七说:“谁叫他眼尖。”
这很明显,说的是齐俊捡到了丫鬟的手帕,和丫鬟说了话,而那丫鬟长相还不错。
齐俊却是不屑地一嗤:“我要早知道她打的是这主意,就不会捡地上的手帕了。”
“什么主意?”那两人问。
“你们没看出来吗,她就在那儿守我。”齐俊道。
张雷琢磨一会儿:“你意思是,她那手帕是故意掉的?”
“要不然呢?”齐俊轻哼一声。
陈七说:“可为什么她不是守我们呢?万一手帕被我们俩捡了呢?”
张雷:“就是。”
齐俊斜眼看向二人:“第一,我前天白天见过她,和她打过照面,她那时就见到了我;第二,你们觉得,她会想谁捡到手帕呢?”
张雷与陈七很想打人,但又不得不承认他说的很对。
张雷胖,陈七矮,而齐俊和他的名字一样,不只是三人里长相最俊俏的,还是整个护卫队里长相最俊俏的,也是最年轻的那一拨,他才十七岁。
更何况,他爹就是郑国公府的护卫长,曾在国公爷身边做贴身护卫,他也是个练武奇才,小小年纪,就成了府里的一等护卫,月钱比他们两人加起来都高,很能挣。
张雷不无忌妒地问:“所以,你看上她了吗?我觉得挺好看的。”
齐俊一边玩着手上的佩刀,一边不在意道:“年纪好像不小了,得有十八九了吧?比我还大呢,后面再看吧。”
张雷与陈七两人很酸,就刚才那姑娘的谈吐和长相,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天仙了,但凡人家愿意,他们保证马上就拿全部积蓄来迎娶,这齐俊却还挑上了。
但谁让人家有挑剔的资本呢?上他家里说亲的媒人、国公府里想办法与他搭话的丫鬟,还真不少,人家还真能挑。
人和人,生来就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