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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一部分在外面,肯定是不行的,他会设法扯出来。

“我的也不行,还是用袜子吧。”

大力说着,已经把乌蒲林的右脚官靴给脱了下来了。

“你这是羞辱本官!”乌蒲林怒道。

大力嘿嘿一笑,“你再叫一声试试,再叫就用我的袜子!”

乌蒲林不敢再叫了,只好任由大力把自己脚上的袜子脱下来。

“握草,真臭啊!你几天没换袜子了?”

“从出门去省府那天起,就没换过。”乌蒲林苦着脸说道。

大力又是嘿嘿一笑,“不好意思,张嘴!”

乌蒲林知道反抗是没有用的,只好闭上眼睛,慢慢把嘴张开。

袜子被塞进乌蒲林的嘴里去了,一只袜子刚好够用。

“这就对了嘛。”

大力一边说,一边帮乌蒲林把官靴穿上。

站起身来拍了拍手之后,大力说道:“老老实实给我待着,要是不老实,等下我回来有你好受的!”

说完,转身向洞口走去。

下山之后,大力朝着长河镇的镇街上走去。

这是大力第一次去长河镇的镇街上,关于镇街上的位置,是两天前大力向何阿宝打听的。

他还问过何阿宝,镇街上有没有吃的,何阿宝说有,要啥有啥,他才放了心。

要让乌大人在山洞里待四五天,不可能不吃不喝。

而山洞距离县城有五六里路,那么远的距离,要吃个饭买点东西什么的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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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镇街上有吃的喝的,那么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大力朝着何阿宝说的那个方向走去,果然没多久就走到了镇街上。

远远望去,镇街上还挺热闹的,感觉不比县城里差,只是集市的规模小了很多。

再一想,今天应该是赶集的日子吧,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人。

作为从小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大力知道赶集是怎么回事。

一般赶集都是在镇街上,隔五天或者七天赶一次。

赶集那天,周边的村民会把自己要卖的东西拿到镇街上去卖,有需要购买的东西,也会在集市上购买。

这样一来,赶集那天就是周边村民们聚集在一起做买卖的日子,场面自然很热闹。

说起赶集,真是童年时期的美好回忆。

那时候,养父母每次从集市上回来,都会给自己和芹姐带些好吃的,橘子、糖果、粑粑什么的。

后来,自己长大了,就独自一人或者跟一两个朋友去赶集。

说是赶集,其实很少买东西,也不卖东西,主要是去看集上有没有漂亮姑娘。

要是遇到漂亮姑娘,会厚着脸皮去搭讪。

但凡喜欢逛集市的姑娘,大多不太正经,比较容易勾搭上。

想想那时候是真特么穷啊,把人勾搭上了,也没钱带人家去开个房什么的,买个冰棍哄一哄,就去包谷林子里把事办了。

大力一边想一边往集市上走去。

走入集市之后才发现,这个时候的集市,跟自己老家的集市区别还是很大的。

眼前的集市也就是个土坝子,到处摆着摊子,人流如织。

要说店铺,基本上没有。

至于餐馆,就更看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