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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深处。

人与野猪,相向冲锋,胜负未分。

可在不远处的赵军,此时就已然知晓了结果。想来两秒之后,就能听见李宝玉的惨叫声了。

难道他会未卜先知?

不,因为他是重生者。

他不但知道今天这一战,那野猪先后挑翻了自己和李宝玉后,便冲破了两条猎狗的围杀,逃之夭夭。

还知道,这一次虽然失败,但却不曾打消他对打猎的向往。

虽然现在家里管得严,但一年后母亲去世,父亲续弦,继母对他和两个妹妹并不好。

父亲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干脆早早地给他说了一门亲事。从此他和父亲分家,另立门户,娶妻生子。

婚后生活倒也惬意,主要是他工作不错,在山中林场任检尺员,这在当时可是一份美差。

关键是这份差事不累,还有很多的闲暇时间。

在闲暇的时候,他就在家练枪、训狗。

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猎的年代,山里人只要有钱,弄一把枪根本不难。

从此,他便时常入山,带狗围猎。

赵军的枪打的准,训练的猎狗也厉害。不到三年,便成了远近闻名的猎手。

这样的生活,要是放在三十年后,那可真是给个神仙都不换。可此时,山里再怎么好,也比不上大城市啊。

他还记得,那是95年的时候,他跟着林场领导去奉天城公干,有当地人做东宴请,席上有一盘虾。

这虾和他在山里溪水中摸的小虾不一样,这虾是海虾,这一个可顶那山里的虾几十个大

山里的虾或炸或炒,不用去皮去头尾,囫囵个的就吃了。

这是赵军第一次知道,吃虾还得扒皮。

看着盘中通红的大虾,他麻爪了。

因为,他不会扒这虾。

等他回了家,脑海中一直回想在奉天城的经历,那颗心渐渐地就不安分了。

往日对他而言,充满着无穷乐趣的大山,已再不能带给他任何的新鲜感了。

三十几年如一日的乡村生活,也让他逐渐地厌烦。

他想进城,他想过城里人的生活。

可是,就算是进了城,他又能干什么呢?

一没钱,二没人脉,难道要放弃铁饭碗,去城里打工?

就在这时,一个朋友的到来,彻底地改变了赵军的命运。

这个朋友前些年经常托赵军从林场买散碎木料,拉回城里加工成一次性筷子。

几年下来,攒了一笔小钱,然后这个朋友就去了罗刹国,在远东那边收购人参,再卖回国内。

在他的带领下,赵军去了罗刹,起初就是帮着这朋友收购人参,再倒卖赚取差价。

但后来,赵军直接自己进了远东那些大山,在山中寻参采参。

比起他那个朋友,赵军可是在山里长大的,知道什么地方能长人参、能出人参。

就这样,不过两年,赵军就发了。

在千禧年时,身家近千万,那是何等的豪气?

但就因忙着挣钱,而忽略了和妻子之间的感情,最终婚姻无法维持,而选择了离婚。

在与妻子离婚后,赵军继续做生意,但世风不古,人心日下,他念旧容易相信人,却总被一些所谓的朋友欺骗。

在被两个朋友做局坑了一大笔之后,四十岁的赵军,突然一无所有了。

不,还有债。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啊。

可他拿什么还啊?

林场的工作早已辞了,曾经日进斗金的他,哪里还看得上那份“苦”差事啊?

山里的房和地,那也不值钱啊。

最难的时候,是他的大姐和两个妹妹帮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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