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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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
四月的鹏城就像小孩的脸,今日一早起来灰蒙蒙的,似乎有一场大雨要光临,到了中午又冒出了太阳,暖洋洋的。
富森配件厂的家属区是传统的筒子楼,独属于这个年代的特色。五层高,每层六十户,每户都是单间,最大的二十五平,最小的十平,每层都有长长的走廊和公共卫生间,洗漱池和澡间。三座筒子楼再加上大门,围成一个四方型。
中午正是饭点,许多人都是从食堂打完热菜热饭端回家跟孩子们一块吃,张招娣也不例外。
刚入四月的时候,一群孩子去河里游泳,张招娣唯一的女儿差点被淹死,得亏张招娣忧心女儿,前去找人,将人捞出来才捡回一条小命。
命是救回来了,晚上却发起了高烧。
张招娣忧心女儿,向领导请了假火急火燎赶回家中,丈夫下班比她还早,正在客厅兑热水。
张招娣小声问,“小沫还没退烧吗?”
苏爱国点头,“我刚给她换了毛巾。烧已经退下去了。”
房间内,苏以沫额头隐隐作痛,门外的说话声像苍蝇嗡嗡似地传入她耳中,她猛地睁开眼睛。
巴掌大的房间一横一竖摆了一大一小两张床,一阵风吹过,呜呜声让人昏昏欲睡。靠墙的位置摆放几个木箱,墙面用透明胶带贴着张学友和刘德华年轻时的海报。许是胶带粘性不行,风一吹,海报一角被风卷起,时不时发出哒哒的声音。
苏以沫揉了揉眉心,就见一个二十五六的女人走了进来,她上身穿着红色T恤,下1身一件低腰喇叭裤,看到她醒了,立刻惊喜坐过来,“小沫,你醒了?”
这熟悉的语气,陌生的环境让苏以沫的眉头蹙起。
她细细打量对方的眉眼,瞧着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只是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在她愣神时,张招娣伸手碰了下她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长长舒了一口气,“你都发了两天的烧,可算退了。”
她掀开被子,示意女儿下床,“你呀,以后没大人跟着,可不能再去河里游泳。这次得亏我去得巧,如果我没去找你,你就被水鬼拖走了。”
一边说一边给她穿鞋。
苏以沫多年自立更生,突然被人当个奶娃娃照顾颇有些不习惯。
她细细打量四周,自她有钱之后,她就开始享受生活,住的海城高档小区,请了设计师帮忙设计和装修,里外里都透着精英范儿。可现在呢?白石灰抹的墙面,锈迹斑斑,靠窗的两个角落因为雨水经常吹进来的缘故,墙面发霉,露出青灰色,就好像苔藓。
这种房子跟她初中宿舍有得一拼。但是更让她震惊的是自己小了好几号的手,还有这细胳膊小腿儿……。
她心里一个咯噔,只是睡了一觉,没有发生车祸,也没有疲劳,居然穿越了。
张招娣见女儿发呆,以为她没力气,想了想,“要不要妈把饭菜端过来?”
苏以沫定定看着她。她没有原身的记忆,自然也没有对方的情感。但是她不喜欢在卧室吃东西,对张招娣的提议,她下意识否定,“不了。我出去吃。”
苏以沫机械起身,出了房间,就是客厅,没比卧室大多少,却摆了一套木制沙发、茶几和电视柜,门口位置还摆着一张桌子,应该是餐桌,一个二十八1九的男人正在摆筷子。
苏爱国见女儿过来,立刻招呼她吃饭,“今儿你妈打了你最爱吃的红烧肉。”
苏以沫找了个位置坐下。
上一刻,她还是公司总经理,一觉醒来,居然成了小女孩。她没有原身的记忆,所以信奉“少说少错”的原则,想着细心观察。
只是她额头隐隐作痛,属于原身的记忆涌入脑海。那些细碎的小事,零星的几位人物一一在眼前浮现。
六岁孩子的记忆少得可怜,接触到的人非常有限。
她父母老家在G省,祖上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之所以运气这么好,能在鹏城工作,是因为父亲上初中时曾经帮下1放到农场的老同志送过几回信,一来二回就混熟了。老同志平F后,为表感激之情,就把苏爱国的户口转到鹏城,并且帮他在富森配件厂找了份检测员的工作。
苏爱国是苏家养子,上头还有个姐姐,为报养育之恩,他将工作两年赚的钱全交给父母。请假回老家探望父母时遇到了张招娣,也就是原身的母亲。
之所以苏爱国会娶大字不识一个的张招娣,不是因为对方长得漂亮,也不是因为父母安排,纯粹是因为她不要彩礼。
对,没错,她没要彩礼。张招娣家住在山上,穷乡僻壤的地方,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
张招娣母亲生了七个女儿,才生下一个宝贝蛋子。张招娣作为长女,才四岁就被爷奶指使干活,照顾妹妹。等她长到十八岁,父母作主要把她嫁给村里一位鳏夫,只因为对方出得起三百彩礼。
卡尔·荣格说过一句名言:健康的人不会折磨别人,一般折磨别人的人往往曾被人折磨过。这句话换在家庭中也同样适用。自小受过重男轻女的迫害,长大后也成了加害者。封建毒瘤最恶毒之处就在于它具有传染性,极难根除。但是也有例外。
张招娣作为家中老大,经常要走十几里下山卖山货,她算是有点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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