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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温就任刺史,终于迎来了就任后的第一战。

令人讽刺的是,担任先锋的部队,既不是霍温这位朝廷的正规军大将,也并非王卓和张康两位前来相助的太守。

反而是仅剩两千人的定襄郡守马元,以最为悲壮的形式,担任冲击七万敌军的飞蛾。

“冠军侯,云州的孩子没有童年。”

“在我小时候,无论男人女人,睡前之时,都要藏一把刀在身下!”

“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家就要随时跟劫掠的羌胡生死相搏!”

“上一刻还是一家人的团圆饭,下一刻就有一人会死去。”

马元昨日红着眼,带着两坛美酒,与萧遥开怀畅饮。

他行军打仗多年,不少志同道合的朋友,都死在云州这片生养他们的土地上。

马元也不例外,他愿意为故乡倾尽所有,哪怕是自己的生命。

“云州人苦了太久太久,我马元愿意用自己的性命来告诉朝廷,云州始终是大周的一部分!”

“冠军侯,我看得出来,你跟豺狼秃鹫不一样!你的眼里有怜悯,有慈悲!”

“来吧!让我等再畅饮一杯!明日我马元先行一步!”

马元始终在诉说,萧遥并非打扰对方,只是安静喝酒。

两千对七万的巨大差距,霍温连马元的墓志铭都已经想好。

两千人飞蛾扑火就算了,唯有真正拖住敌军主力,王卓和张康两人才会出手!

否则,以霍温一军对敌,结果依旧是惨败!

“刺史大人,马元去也!”

“马郡守,你的勇武,将会被我等铭记!”

霍温眼中没有留恋,马元看向萧遥,拱手道:“冠军侯,武运昌隆!”

萧遥看向马元,心中颇为不是滋味,可他还未开口,就听到霍温说道:“马郡守,请勿耽误战机!”

每个人来到战场都是为了立下战功,包括萧遥自己也是一样。

肉食者鄙,他们何曾不是肉食者?

没有一人,为云州大地的生灵着想。

没有一人,愿意去了解这片土地的苦难。

天空落下雪花,彷佛在为孤勇者悲鸣。

马元手下的两千骑兵,他们披甲率并不高,依旧一往无前杀向了叛军主力。

王卓冷笑道:“可惜了!那马元会打仗不假,却是个傻子!希望他能拖住叛军主力,让我等有机会擒贼先擒王!”

张康眯着三角眼,正在盘算最佳的入场时机,秃鹫吃腐肉,连同伴的肉也不例外。

眼见马元的两千人 杀奔而来,羌胡叛军动了!

他们率先派遣三千先锋,想要一举吞并马元所部。

战争最直观的优势,便是兵力优势。

以少胜多固然令人铭记,但那只是寥寥数场!

大多数的战争,都是以兵力多的一方胜利而告终。

马元奔袭在最前方,他手持盾牌格挡敌军的箭矢,一如初登战场的虎豹。

“杀!”

定襄男儿从来不喜欢用弓箭,在他们眼里那是不入流的东西!

标枪甩出,赫然以枪林对对抗箭雨!

不少叛军猝不及防,直接被钉死在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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