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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鸫一路追过来,眼看着任渐默飞进河里捞起了花灯,然后又以灵巧到不可思议的身手,一跃回到了河岸上。

他直扑过去,一把抓住任渐默的袖子。

河岸上还有其他游人,这时都纷纷对两人投以震撼而略带惊悚的目光。

季小鸟不想引起更多的注意,连忙拉住自家任大美人儿,径直往附近一处竹林跑去。

这时,耳机里传来了机械手的咋咋呼呼:

“卧槽小鸟同学你们在搞什么!?刚才我没看错吧任先生是不是……”

季鸫一把摘了耳机,顺便还把别在领口上的小摄像头掖进了衣襟里。

两人奔进竹林,在丛生的翠竹间飞快的穿梭。

林中光线很暗,他们仅有的照明是天际的一轮圆月,以及任渐默手中花灯那点豆大的摇曳火光。

季鸫一直拉住任渐默跑进了竹林深处,直到确定周围确实无人为止,才在一小片空地间停下了脚步。

“你……这是干嘛呢!”

季小鸟看着那盏被任渐默稳稳托在手中的莲花灯,既觉得无奈,又颇有些好笑,“为什么要把它从水里捞起来?”

任渐默抿唇,异色的双眸在夜色中弯成月牙形,明显是在微笑。

为什么要把它捞上来?

自然是因为那是季鸫亲手放下去的河灯。

按照这里的风俗,由放灯与捞灯牵起的姻缘,会得到先祖与河神的祝福,一对新人就能一生平安顺遂,长相厮守、永不分离。

他们这些来自“桃花源”的参演者,不会受到这方“世界”的神明的庇佑。

但不知因为什么,当季小鸟将写了字的河灯放进河中的时候,任渐默就决定了要去干这件蠢事。

他感觉自己就好像是沙漠中追逐海市蜃楼的迷途旅人,在寻求一个虚无缥缈的安慰。

不过,如果是为了自己心尖上独一无二的那个人的话,任渐默觉得,这很值得。

想到这里,任渐默用指尖掰开细竹篾绷出的花瓣,去看季鸫写在宣纸上的字。

扎灯花用的宣纸外层刷了桐油,有一点防水效果,但汍水河水流湍急,在水里漂了一段,花瓣或多或少都被打湿了,靠近边缘的墨迹差不多都要晕得看不清了。

不过任渐默还是读出了季鸫写在上面的那两句话:

“Is dropping sleep, until God burn time, Before the unlabouring stars and you.”

季小鸟的脸“腾”一下红了,鼻尖和耳根烫得能煎鸡蛋。

“这是……威廉.巴特勒.叶芝的诗?”

季鸫垂下视线,很轻地点了一下头。

因为进入了国青队以后经常要出国比赛,又在国际比赛上交了些别国的朋友,即便回国以后偶尔也会有社交媒体上的交流,所以季小鸟的英文其实算是所有文化课中最好的一科。

他写在花灯上的那首诗,是威廉.巴特勒.叶芝的代表作之一,《他咏述绝伦之美》。

虽然原诗里被描述为拥有“perfect beauty”的是个女郎,不过季小鸟觉得,在自己心目中,能配得起“美貌绝伦”这四个字的,只有他家任大美人儿一个而已。

——睡眠之时,直到上帝将时间燃毁,在未明心迹的繁星和你之前隐没。

“那么,这是写给我的吗?”

季鸫听到任渐默还在问他。

此刻他心脏砰砰直跳,大脑因为羞耻和紧张乱成一团,如同一锅烧开的麦片粥,根本无法理智思考。

小鸟同学一面觉得自己暗搓搓的表白被当事人看了个正着这事儿十分丢脸,一面又很没必要地纠结着自己到底有没有拼错“unlabouring”这个单词。

他不敢抬头看自家恋人的脸,生怕自己露出更加羞窘的丢脸模样,只含含糊糊的应了一声。

任渐默伸手,用指尖托起季鸫的下巴,与他四目相对,“那你答应吗?”

幽暗的夜色中,季鸫下意识地盯住任渐默的双眼。

他的胸口像揣了只兔子,一颗心脏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耳中全是血流搏动冲击鼓膜的隆隆声,连恋人对自己说了什么都听得不甚真切。

“答应?”

季小鸟下意识地重复了一遍。

“你放了河灯,然后我将它捞了起来,念出了上面的诗。”

任渐默含笑解释,又一字一顿地问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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