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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写不出来的样子?

她无语地撇了撇嘴,拎起热水壶,将咖啡冲好,随手端起放在他面前。

她伸手拿起他面前的稿纸,凝目念道:“我翻开你当年的日记本,爱我竟是所有文字的主题,你竟记录了我当年的所有喜怒哀乐,不知不觉中我的一颦一笑都被你目睹,离谱的是生气时的我在你眼里竟也可爱,不得不说我已经掌握了你爱我的证据,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你就给我永远留下吧!”

念到最后一句,她眼睛都瞪大了几分。

忍不住又重复念了两遍。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你就给我永远留下吧?”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你就给我永远留下吧?”

不敢相信地重复念完,她看向已经忍不住满脸笑容的杨星宇,“你这、你这最后一句写的,是不是、是不是有点……”

她纠结着,似乎一时没想到要怎么形容。

杨星宇笑道:“是不是有点搞笑?”

甄歆点点头。

蹙眉说:“这么搞笑的一句话,写在这首诗里,是不是有点破坏了整首诗的气氛?”

杨星宇摇头,“这有什么?你忘了这首歌你是想在什么场合演唱了?婚礼上,唱这首歌,唱到最后,如果能把参加咱们婚礼的亲戚朋友都逗笑,你不觉得很好吗?婚礼这种场合,我觉得既要有感动的地方,也有要搞笑的地方,这样气氛才更好。你觉得呢?”

甄歆蹙眉想了一会,微微点头,笑道:“好像还真是这样,那就这么写?”

杨星宇点点头,突然从她手里拿回稿纸,提起铅笔,将她刚刚重复念了两遍的那句话,又在稿纸上写了两遍。

“你干嘛?”

甄歆不解。

杨星宇放下铅笔,轻笑,“流行歌嘛!很多都喜欢重复最后一句歌词两三遍的,咱们这句话这么搞笑,为了确保婚礼现场的亲朋好友都能听清楚,我觉得还是连唱三遍比较好,三遍唱完,应该能把大部分亲朋好友都逗笑了。”

甄歆眨了眨眼,想了想,微微颔首,脸上又有了笑意,“你说的有点道理,那这句话就多唱两遍。”

说话间,她坐回原位。

拿起稿纸,将上下两首藏头诗,看了一遍又一遍。

越看她脸上的笑意就越浓。

这首歌词,要说多有内涵,那肯定是没有的。

要说档次、格调,那也不入流。

但胜在好玩,有意思。

在婚礼那种场合演唱出来的话,可能会让所有亲戚朋友都以为歌词里写的东西,就是他俩的爱情故事。

这叫什么?

这叫没有爱情故事,就编一个给大家听。

甄歆不是很在乎这个故事是不是编的,她是学音乐出身的,她高兴的是杨星宇能给她编出这样一首有意思的歌。

于是,高兴之下,她捡起餐桌上的铅笔就递给他,“谱曲吧!趁你现在灵感正好,赶紧趁热打铁,把曲子也谱出来吧!”

杨星宇:“???”

这铅笔他不敢接。

胡诌几句歌词,他勉强可行,谱曲那是他能干的事吗?

他被逼急了,能干出很多种事,但绝不包括谱曲。

所以,他摇手,说:“老婆,你不让我谱曲的话,就还是我的好老婆!”

见她皱眉,杨星宇又说:“我觉得你来谱曲,更有意义,也更靠谱,毕竟你才是专业学音乐的啊!而且,这首歌咱俩要在咱们的婚礼上唱,现在歌词我写了,谱曲由你来,不是更有意义吗?你说是不是?”

他这番话说完,甄歆果然有些意动的表情。

她皱眉想了想,低头又看了一会稿纸上的两首藏头诗,她忽然问:“你有没有什么建议?你上次能哼着给那首歌谱曲,这次,这歌词都是你写的,难道你就没有一点曲子方面的灵感吗?你要不帮我琢磨一下?给我一点提示?”

杨星宇下意识想拒绝。

但见她神色认真,似乎真的在考虑由她自己来谱曲。

他想着:只要不让我谱曲,其它的都好说。

这么想着,他就皱眉回忆原时空2007年后问世的一些新歌,想试试能否借鉴一下那些新歌的旋律。

想了一会,还真被他想到一首歌。

他记忆里,那也是一首男女对唱的情歌。

歌名好像叫《不甘》。

那首歌给他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地方,是男声部分唱的歌词,都重点突出每句歌词的第一个字。

特别的唱法,还挺好听的。

而他杨星宇写的这首歌词,是两首藏头诗组成的,既然是藏头诗,那突出一下每句歌词的第一个字,好像更有意思?

不过,《不甘》那首歌,他以前听过很多遍,却没学会怎么唱。

只记得大致的旋律。

此时倒是正好可以说给甄歆听听,给她提供一点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