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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荣秋如同着魔了一般,脑中时时回想着眼前书本上那行歪斜的小字。突然,他的眼前一亮——并非是琢磨明白了字迹的含义,而是想起一件更加诱人的事情。

他的怀里,揣着老头生前曾递给自己的那封书信。

学习写字的期间,他几次想要将其从眼前那个破口袋中取出,但都被老头伸手拦住,抬头看时,只有一副神秘的表情。

“等你成了,自然看得。”

成了?什么成了?成他这么老了?

他教自己写字的第一天也曾把这东西拿给自己,莫非那时候,也算自己成了?

这些疑问被他一直隐藏在心底,直到如今。

许是出于激动,荣秋的手莫名有些颤抖,以至于险些将书信扔至地上。

他脑中不觉闪过几个画面,是他第一次见到信中字迹时的情景。

但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只有那几片墨迹渲染的画面十分清晰,当时能看得清的字眼他却一个也不曾记得。

书信展开,边角处泛起的黄色更甚当年。

荣秋的目光上下一动了一阵,面色平静得有些出奇——连他自己都不敢置信。

这倒也没什么,读罢了不少名家经典,对于如此情景下信中的内容,他先前便猜想过一二。

只是,他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那个破衣啰嗦、连吃上一口饱饭都要费尽心力的糟老头子,竟然有如此大的能量与排场。

这是一封推荐信,收信之人是一个名叫“家主”的人物,信的落款处,写着“贱弟廷常”。

通过信中“想我陈家”、“廷远吾兄”等字眼,荣秋猜到了老头和他这个兄长都是陈姓,且出自同族。

如果他猜的不错,老头的名字应该是陈廷常,至于他信中的这位哥哥,则叫陈廷远。

再后来,他按照信中所写的地址找到了一个大城市,里面到处是豪绅商贾,个个富可敌国,沿街的房子大都是红墙碧瓦,门口还有拿着刀枪棍棒的壮汉,如在其面前停留许久,还会早到一顿怒斥。

一路至此,荣秋都是靠着沿街讨饭的营生度日,有时也会凭着从老头嘴里学来的几句咒语,充当游方的拖头和尚,跑到寺庙里骗几顿斋饭充饥。

但在这城里,要饭的似乎也比外面要高上一等,难上一倍,若是没些拿手的技能,或许就要饿死在当街。

这里最常见的要饭手段是杂耍,即连翻几个跟头、撞碎几块巨石、把两腿弯曲成可怖的程度……但这些对荣秋来说,要么太累,要么太疼。

偶然间,他看到一个中年男人站在当街,身边围拢着一圈看客。人群以内放着一大桶清水,水里斜插着一杆毛笔,笔杆足有棍棒粗细。

眼看四周看客聚拢了不少,男人深吸一口气,而后将身边的毛笔飞快抽出,笔走龙蛇,出手如电,不一会的功夫,地上便多出几个大字来。

荣秋低头看去,顿时目瞪口呆。

这几个字大得出奇,却也妙得诡异。个个遒劲有力,魁伟挺拔。好似马上持枪冲阵的大将,又如帐前舞剑助兴的美姬。且配得上他所能想出的最高评价——比老头强。

泛黄的铜钱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面前的几十只布鞋纷纷调转方向,快速离开,只有荣秋还愣在原地,双眼死死盯着眼前的一小块地方。

本能促使他弯曲膝盖,但眼前的几个大字却幻化出几只大手,将其死死拖住。

能屈能伸,方为大丈夫也。

最终,他跪倒在那杆大笔下,熬过了下一个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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