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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程思敏盛完汤再出来,时应已经撂下筷子站起来了,他今晚没淋着多少雨,可是整个人外焦里嫩,像是被雷劈了三四道。

心情一波三折,刚刚还在高点,现在堕入深潭,时应天灵盖生疼,直冒冷气。

被耍了,程思敏比她的狗还坏,她根本就没在喜欢他好吧!

脑子里一旦得出自己并没有收到欢迎的结论,时应不仅站起来了,还开始快速地往门口移动。

他得回家,现在,立刻,马上。程思敏家他是一秒钟都待不下去了。

人家又不喜欢他,他在这儿丢人现眼的做什么?

程思敏不知道时应心里那点小九九,疑惑地看着桌上的饺子喊住他:“喂!你不吃啦?那我都煮了。钱可要算的呀。”

钱钱钱,说到底她对他一丁点意思都没有,从情人节给他发消息就是为了找省钱搭子。什么脆弱敏感的小女孩,程思敏就是路过吸血的超级蝗虫。

倒是他,好像个弱智,为了躲避人家的爱慕主动跑进山里当农夫。程思敏朝他发射的是丘比特的爱神之箭吗?分明是猎杀笨狗熊的强力弩弓。

程思敏她真该死啊。他怎么忘了程思敏以前就是三分钟热度,她的喜欢,不喜欢,全都取决于一念之间,完全没个定性。

发现自己会错意后,时应立刻挂脸,他那张刻薄嘴巴真的很像骂人,但他能骂谁?这奇耻大辱完全是自取其辱,所以面孔扭曲了半天,他最后硬是走回来把饺子从桌上端起来,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吃。”

“不是说好了来买你饺子吗。不吃饺子我干什么来啊?”

“我突然不想在这儿吃了,拿回去吃行吗?钱转你,少不了一分。”

三十秒后,1201 和 1203 的两扇门全关了,时应站在门内气得快炸了,他走到垃圾桶旁边,一脚踩开翻盖,顶着一张死人脸想要连盘子带饺子全扔进去。

可是视线触到盘子里胖乎乎的饺子,想到这饺子是费了多大功夫成型的,他终究还是舍不得,又“咣当”一声把饺子撇在他屋里唯一的一张桌子上。

脑子发蒙,心绪纷乱不堪,时应插着腰,低头在屋里转了几圈,最终他停在了浴室洗手池旁边朝着镜子里面看。

镜子里的人也看他。

时应用手撩了一下额前的头发,突然发现自己最近非常疏于对外貌进行管理。这些天顶着大太阳在酒庄干活,他引以为傲的冷白皮已经变成黄一白了,脸和脖子根本是两个色号。

不仅是这样,他昨天没回家,早上随便洗了把脸,现在下半张脸上有不少青色的胡茬,除此之外,他又靠近镜子,近距离观察自己的脸。

五官还是那些五官,但眼睛无神,黑眼圈掉在双腮,嘴唇还因为没有充分补水所以有皲裂的痕迹。

妈的,这人谁啊,怎么能这么丑。

自暴自弃地撸了一把脑袋,时应又神情呆滞地从浴室走出来,看了一下家里四周的摆设。

还是那个公租屋,几个月前住进来什么样,现在就什么样,无比简陋。

当初时应进来时没想那么多,公租屋便宜,于他而言不过是权宜之计,走一步算一步的路。等他情况好些总归是要搬出去的。但眼下,他却非常唾弃自己将床垫放在地板上的行为。

英国大桥底下的流浪汉还知道给自己用收纳箱做生活分区呢。他这哪里是个屋,根本是间狗窝,一屋吃一屋拉,毫无魅力可言。

突然,时应感觉自己不那么怪程思敏不喜欢他了,就他现在这个落魄的德行,谁会喜欢他啊?程思敏又不是瞎子。

以他对程思敏的了解,程思敏从小就喜欢华而不实的东西。

小学时他在军鼓队吹长号,程思敏羡慕他可以走在儿童游行队的最前面,每天都眼巴巴地跑去看他在方阵中训练,作业都能不写。

初中时他一三五在校园广播站做课间播音,程思敏眼红他可以在播放音乐的间隙有选择听众来信的权利,一上电脑课就偷偷用 QQ 上和他讨论听流行乐的心得。

程思敏以前买东西总是优先看包装,七彩玻璃纸,古龙淡香水,再加上粉红色的蝴蝶结缎带。别管里面卖的是不出水的钢笔,还是用两下就干巴的修正液,只要有这几个元素,程思敏总是在校门口的文具店里走不动路,迟到了还要眼巴巴地对着那些貌美的小物件流口水。

在铅笔盒上贴塑料钻石,在课本上画彩色花边。

如果这世界上真的有人买椟还珠,那个人肯定姓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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