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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琮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睡过去的, 只知道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县城医院的床上了。

是那种私立医院,不大, 也不算豪华, 但很干净和安静。

正是晚上, 天上下着绵绵的小雨, 窗户外头是一棵绿树饱满的树冠,枝叶在风里摆着, 每一片叶子都被洗得翠绿水亮。

陈琮恍惚了好一会儿, 一时间忘了自己是谁、从哪来。

身边有人说话:“醒啦。”

转头看,是花猴, 很没正形地盘坐在一张靠背椅上, 正慢慢削着雪梨, 削完了, 没有给他吃的意思, 自己切下一块,有滋有味地嚼了。

陈琮忍不住舔了下嘴唇, 嘴里头又苦又涩,雪梨一定很甜, 汁也多,他也想吃。

他没说话, 很多事,他即便不开口问, 花猴也会讲的。

果然, 花猴边嚼边絮叨开了。

“你都睡两天啦。好好养伤, 医生说了, 你那伤, 原本不严重,但受伤之后剧烈运动,有点棘手。”

“沈先生他们没出来,还在山里,说是要系统研究一下魇神庙。那庙里真的有好多人留书,刻出来的还是少数,更多的是用特制的矿物颜料写上去的。而且一层盖一层,你懂吗?就是写满了,被涂抹掉,又重写。他们商量着,能不能利用化学反应、把被盖住的部分洗出来呢。”

边说边凑上前,掏出自己的手机,给陈琮看他后来在魇神庙拍的照片。

拍的是某一个蝉洞,颇似考古现场,洞壁四周、包括顶上和门背面,都密密麻麻写满了字。

“沈先生可乐呵了,他就喜欢看这些原始记载,就跟老鼠掉进米缸里……”

说到这儿,花猴警惕地看了看门的方向,像是防有人偷听,又挠着头嘿嘿笑:“我没说他坏话哈,反正,除了受伤的,大部分人都还在那呢。听禄爷那意思,来一趟不容易,想集中收拢一下魇神庙的信息。”

陈琮轻声问了句:“不怕石蝗吗?”

花猴摇了摇头:“没有,半只石蝗都没见。你们那个看不见的瞎子,叫什么军的……”

“养神君?”

“对,据他说,魇山不魇啦。”

***

养神君和两个编外,是禄爷编的末队,最后上山的。

上山的时候,差不多是凌晨四五点左右,天还是黑漆漆的,但没再下雨,山里才刚刚起雾,很薄,纱一样,层层地往身周绕。

据两个编外说,走着走着,养神君忽然“诶”了一声,停下脚步,仰着头看夜色中身形庞大的魇山——由于全程闭着眼睛,两个编外也不知道他在看什么,只是说,养神君好像很激动,颊肉都在簌簌而动。

末了,养神君说了句:“魇山不魇了啊。”

说完,也不上山了,转身折向寨子里的木鼓房,七拐八绕之后到了地方,也不解释,只让两个编外敲鼓。

这一次敲出的鼓声,就是普普通通的山寨木鼓,再也“钓”不出什么铺天盖地的回音了。“咚咚”的鼓声近乎单调,向着夜色中的寨子蔓延开去。

养神君让两人别停、继续敲。

也不知道敲了多久,朦胧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个晃晃荡荡的身影。

那是梁世龙,光着脚,赤着上身,只穿一条破烂的睡裤,头上磕破了一块,胡乱拿烂泥抹着,一脸的茫然,嘴边流着口水,脸上带呵呵的傻笑。

……

魇山不魇了,之前的种种,都像是诡谲的厚重妆容,一夕洗净,现在,只给他们看一座平平无奇的山头。

花猴示意楼下:“梁世龙也在这儿,单独关着,梁婵陪着呢。不过他有点麻烦……疯归疯,人好像真是他杀的。”

毕竟出了好几条人命,法治社会,不好把人就地一埋了事,花猴平安出魇山之后就报了警。

警察来医院见的梁世龙,知道是个疯子,没报什么希望,但还是例行问了几句,他们把铁头、肥七、周吉、徐定洋的照片一一给他看,问他:“这些人是你杀的吗?”

陈琮听得一怔:“徐定洋?”

“对,徐定洋,你还不知道这事吧?那天,咱们把你救走之后,春焰的那个徐定洋就失踪了,这两天搜找,她的头在鬼林的人头桩那找到了,跟肥七、周吉一个死法。”

梁世龙看着照片,看一张点一次头,笑得可欢畅了,还蹦起来给警察表演,先比划头上长硕大的牛角,又比划如何抡刀去砍,全然不顾梁婵在边上哭得眼睛都肿了。

花猴叹气:“我们私下议论,梁世龙应该没事,毕竟是疯了、完全无行为能力,总不能判他偿命吧?但好像听说这种情况,家属要承担民事赔偿……就看最后怎么鉴定了。哦,对了……”

他伸手进兜,喜滋滋掏出一块雕成叶子形状的翡翠,看水头挺不错的,勉强能算玻璃种。

“我了解了一下‘人石会’养石头的事,觉得怪带劲的,全方位滋补精气神,这不比吃人参强?那玩意儿吃多了还上火……这我结婚时老婆送我的,你看我养这块翡翠怎么样?”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陈琮失笑,又有点感激:花猴攀东扯西,话密得不透风,是想转移他的注意力,避免说起肖芥子吧。

其实没关系。

陈琮问他:“我身上的东西呢?”

他穿的是医院的病号服,贴身的物件都不在。

花猴沉默了几秒,狠咬了一口梨,然后凑近前,抽开床头柜的小抽屉,把里头的东西一样样摆到柜面上,声音含糊:“喏,你的背包放储物柜了。贴身的物件都在这,就这几样。”

一块笑呵呵的襁褓玉人,一根断了的、缀了块银牌的银链,还有一张揉皱了的纸,纸的边角滑稽地支棱着,上头有个模糊的血指印。

陈琮看了好一会儿,很想伸手出去把那张纸给捋平了,因为觉得支棱的那个边角很碍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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