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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来做客(吃蹭甜品)的人类闺蜜后,洛莉稍稍整理了一下房间,合拢那张破旧的沙发床。

全球法师交流赛对法师界来说可能是不凡的大事件吧,但对于她这个不会魔法、偷渡进法师界的贫穷精灵,今天不过是再寻常不过的一天罢了。

打打工啊,骗骗钱啊,织织毯子,投喂咪咪……还有投喂来拜访的闺蜜。

哦,非要说的话,今天倒也有点与平时不同的……

“这个月的药喝完了啊。”

就剩最后一小瓶了。

洛莉晃晃水晶瓶里那昂贵的液体,瞅瞅空旷的箱底,眼睛一转。

不急着去店里买新药。

家里经济情况逐渐变好了,虽然没有富裕到能搬出贫民窟,却也有了些余裕去购买除开生活必需品以外的——

前几天,她从剧院打工回来时,实在手痒,就掏钱买了……

咳。

此时不试,更待何时。

洛莉走进小屏风,越过地上挤挤攘攘的杂物,挤进一个被开辟出来的小小房间。

她的小卧室。

无论这个贫民窟的小屋子本身多么狭窄,她多么反复强调——多年前稚嫩的兄长还是坚持掏光本就不多的存款,给她辟出了这么一个小房间。

理由是“虽然咱们俩现在加在一起都没有门口的送奶箱高,打地铺睡在一起最省钱,但女孩子必须要有自己的房间,我也必须要有自己的床,你不会希望将来我带小姐姐回来时在你枕头旁边咳咳咳吧,我可是恶臭的雄性哦”。

……虽然多少年后他也没成功带回过任意一个雌性生物“咳咳咳”,虽然最终他“自己的床”变成了与破烂冰箱一起从垃圾场拖回来的折叠沙发床,还死皮赖脸不肯去买新床睡,坚持热爱破沙发——

但莉莉的小房间还是一直保存了下来,并随着时间的推移,添了不少新东西。

譬如这一只挤在衣橱里的小首饰盒,木料高级,做工精致,散发着淡淡的香味。

几星期前,它还空旷而崭新,据说是花心老哥哄骗某个小姐姐进行分手炮后、对方穿衣起床垂泪而去太匆忙,落在他宿舍的东西。

洛莉不想去追究里面原来的化妆品和首饰都去了哪里,要么倒卖要么送去讨好其他女孩了吧——她对亲哥在异性交往方面的节操没有半点信任。

——从小劝到大,还是死性不改,反正到时候被揍成猪头被捅刀子的是他自己,有节操的妹妹是绝对不会阻拦小姐姐们对渣男的复仇的。

……不过拜他所赐,每个月生活费的一半都用来给他买各种各样的健康保险了,唉。

洛莉坐上自己的小床,从床脚的衣橱里直接拉出这只舍不得用的高级首饰盒,将其摆上膝盖。

她的小卧室里放不下床头柜这么奢侈的东西,一张小床一只衣橱而已。

“时间快到了……呼。”

打开盒子,竖起里面附带的小镜子,年轻美丽的精灵拿起猫咪形状的发卡,别起了刘海,露出光滑的额头。

她打开第二层的抽屉,喜滋滋地掏出自己前几天手痒买来的东西——搞清仓甩卖的小精品店里,好几对闪闪发光、造型各异的金属耳夹。

“好久没有放出耳朵啦。”

镜子里的精灵眨眨眼睛,愉悦地歪过脑袋,捏了捏那对普通形状的耳朵。

就像水面被鹅卵石点出涟漪,镜子里的人类耳朵也出现了波动——在药效逐渐的退却下,它变得愈来愈尖、愈来愈长、愈来愈——

最终,成年精灵美丽而修长的尖耳显露出来。

洛莉爱惜地摸了摸自己的耳朵,常年在人类世界过活,每天都要喝那种昂贵药水消除非人特征——其他地方都好,唯独她的尖耳朵,每每都仿佛是被什么胶水封住了,就连呼吸都比人类难受一点。

晚上睡觉她都不敢把耳朵放出来——一瓶瓶的药水价格可都是以金币为单位、24小时为生效时间的,她可舍不得浪费钱。

那时的小洛莉与整个森林乱窜的小洛森不同,她其实完全……

顺应着精灵族统一的审美。

喜欢浅淡的发色与眼睛颜色,喜欢安静优雅的场所,喜欢蔬菜与水果,喜欢尖尖的耳朵。

即便长大后迷上了比竖琴更吵闹的摇滚,尝到了比素食更带劲的麻辣香锅……她基础的审美还是改不太过来。

想把栗色的头发染成浅金色。

想试着戴戴浅蓝色的美瞳。

想……打扮打扮自己的尖耳朵。

但就像洛森对她编造的那些“分手炮”“奖学金”,洛莉从未对他提起过这些。

有些东西,太过尖锐,是不能对亲人提起的秘密。

尤其是耳朵。

自己躲在房间里欣赏就好。

“早就想试试耳夹……果然衬得耳朵更好看了!”

耳朵无疑是一个精灵最重要的身体部位,而耳朵的形状颜色,也是精灵观念里,关乎“美丑”的一个重要标准。

耳朵美丽的精灵就是美精灵,耳朵丑陋的精灵的就是丑精灵。

洛莉美滋滋地把那些奇奇怪怪的金属耳夹全部戴上,弄出了地道的“哥特朋克”风后,左转右转对着首饰盒里的小镜子欣赏了十分钟,一如那天她在邮局左转右转欣赏自己的小披肩。

“尖端的弧度太完美了,这根微微凸出来的细长耳骨也太精致了,简直天生丽质嘛,啧啧啧。再戴个耳骨钉试试看……哎,本姑娘怎么这么美呢。”

——“哎,你说,我怎么长得这么帅呢。”

洛森·布朗宁望着会所的镜面墙说:“这么帅,万一那位尊贵的顾客一个不留神爱上我,怎么办?”

他身边,浑身裹在漆黑长袍里的德鲁拉根三世没有开口。

倒是房间里另外一个满脸不爽的陌生男人开了口:“夫人叫你来不是为了——”

“前辈,别害羞嘛。”

洛森扭过头去,状似忐忑羞涩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其实,我是第一次要伺候这么尊贵的顾客,实在有些紧张,想从您这里讨点经验……”

陌生男人的脸上极快滑过一抹得意。

身为有些虚荣的特殊行业工作者,他最喜欢的就是被奉承。

“那你也未免表现得太小家子气,夫人是不会……”

德鲁:“住嘴。”

他之前一直伫在那儿,没开口没动作,如果不是存在感太强,陌生男人还以为那是尊黑漆漆的雕像。

他抖了一下,脸上浮现出恐惧的表情,不说话了。

德鲁拉根三世,身为化作人形的巨龙,每一句话,其实都是被压到极低的龙鸣。

听到这声音的每一种生物,无论人类、精灵、法师——都会升起本能的畏惧之心,与自然而然的警惕。

所以德鲁从不轻易开口,就算坐在自己那间店铺里接待客人,也只是默默坐着,用粗糙的魔法与直接的行为完成交易——

很少有生物能逼得他不得不开口,但这儿就站着一个,不仅逼过他大吼,还逼过他降价,放走快到爪边的金币,割舍出自己看守的财宝。

洛森见那个可能知道点内情的小白脸套不出话了,只好回过头来,笑嘻嘻地推搡了一下龙的肩膀:

“哎,你看,大老板,放放松,你怎么这么凶啊。”

……德鲁一点都不喜欢这只劣等精灵。

他卑贱、狡猾、还有股奇异的疯劲。

上上次来砍价差点被他砍了一只手,上次试探差点被他吼聋了另一只耳朵——但依旧吊儿郎当,乐此不疲。

一只没有畏惧之心的蝼蚁。

“安静。”

他不得不再次出声警告:“在正式见面之前,不会透给你任何那位顾客的个人信息,也别想着打小主意。”

如果不是怕这只蝼蚁趁机打小主意,德鲁也不会离开店铺,亲自参与这场私密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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