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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影大半夜被人骑,很不高兴地甩头,不断扒拉四肢,鼻子里嗤气,显得很不耐烦。

杨秋瑾被它的动作吓得心脏呯呯呯直跳,手里没握住缰绳,险些被它从马背上甩下去。

幸好陈胜青眼疾手快,一把扶住她,帮她勒住马绳,嘴里不断安抚得发出吁声,奔影这才渐渐安静下来。

陈胜青轻轻抚摸着奔影的马背道:“秋瑾,马跟人一样都是很有灵性,很聪明的生物,你想骑它,就得比它更厉害,更镇定,它才会服你,不会轻视你,不会把你甩下去。”

他说着,松开手,“你先骑着它走一圈试试。”

“好。”杨秋瑾重新握紧缰绳,将心里那点胆怯抛之脑后,学着陈胜青之前的样子,双腿轻轻夹打一下马肚子,口里说句驾,奔影就慢慢走动起来。

大概是因为黑夜视野不大好,奔影被打扰休息,心情不美妙,不愿意载人,来回走几步就开始不耐烦的跳动,甩马头,企图把背上的人摔下来。

陈胜青见状,担忧喊道:“秋瑾,身体压低,匍匐在它背上,手里拽紧缰绳,不要松手,坚持一会儿,它会向你低头。要实在坚持不了,我把你弄下来,这马我们不骑了,我们换一匹。”

“我就要它。”杨秋瑾不服输的劲儿也上来了,她依言匐低身子,紧紧握住缰绳,任由奔影如何跳动甩动,她整个人在马背上如何晃荡,她咬紧牙关,绝不松手。

奔影跳跑一会儿,实在甩不掉她,旁边还有巴特一家人不断发出吁声安抚它,很快它败下阵来,不在折腾,安安静静站着。

“好哎!这女同志可真勇敢!”巴特一家人替杨秋瑾欢呼。

“没想到这口里的女同志,比起我们哈萨克族的女人毫不孙色,竟然敢骑奔影这样的烈马。”

“这样挺好,以后奔影发脾气,她也能制住它。”

选完马匹,巴特一家人热情地要留陈胜青两人吃饭,被陈胜青以孩子还在家等着为由婉拒。

巴特妻子看他们执意要走,给了他们一些酸奶疙瘩,一大块新鲜的羊肉,还有一只巴特下午猎得新鲜野兔,送他们出村。

陈胜青推辞不过,再三感谢,把东西挂在马鞍两侧的布袋里,跟杨秋瑾一人骑着一匹马往部队里走。

夜黑风高,繁星如银河在天边闪耀,寂静的夜色中,除了偶尔听见一些野兽狼嚎声,耳边只有风吹动衣物和杂草的轻微风声。

杨秋瑾坐在马背上,望着天边漂亮的满天星辰,感受到奔影慢慢奔跑带起来的风,像在风中飘行,让她不由自主闭上眼睛,感受这难得的自由散漫的味道。

满天星光下,陈胜青跟她并排骑着马,在四周不明的光线下,他看见她带着惬意笑脸的脸,他英俊的五官也浮现出一丝淡笑:“秋瑾,你喜欢这里吗?”

“这里?”杨秋瑾睁开眼睛,四处看了一圈,黑茫茫的一片,只能隐约看见他们还在戈壁滩上行走,“戈壁滩有什么喜欢的。”

陈胜青短暂的沉默了一下,语气有些无奈:“我说得是边疆,你喜欢边疆吗?”

“我才来多久,你说我喜不喜欢。”杨秋瑾觉得陈胜青怪怪的,“比起这里满天黄沙,处处是干旱的戈壁滩,植被种植困难,我更喜欢我们绿水青山的家乡。”

“如果有一天,这里改建的跟我们家乡一样青山绿水,你会一直留在这里吗?”陈胜青拉着马绳,让追风不去啃地上的草,声音沉闷问。

“为什么这么问?”杨秋瑾偏头看他,“你要在这里当一辈子兵吗?”

“不会。”陈胜青摇头,“我说不定会退伍专业,一直呆在边疆做其他事情。”

“那不就结了。”杨秋瑾正视前方,在马背上一晃一晃的,“你我是夫妻,你在哪,我就在哪,你要一直留在边疆,我自然也留在边疆。”

心里像是有什么东西开了花,陈胜青忍不住嘴角微勾,声音温柔道:“如此最好,你在这里等我一下。”

杨秋瑾:?

就见他骑着马,向着某个方向狂奔一阵,不多时远处传来几声枪声,很快他又骑着马回来,手里多了四只血淋淋的肥硕兔子。

“!!!”杨秋瑾震惊不已,“这么黑的天,你是怎么看到兔子的。”

“我在部队受过特训,要在暗夜里执行任务,能看见夜里许多活动的东西。今晚夜色并不黑,天上的星星能照亮路。”陈胜青把兔子放进布兜,策马跟她并驾齐驱,“戈壁滩并不是什么植被都没有,沙棘、骆驼刺、野枸杞、独尾草等等野草生长在其中,许多野兔子会在这些植被附近做窝,想抓它们很容易。”

“戈壁滩上有很多兔子?”

“不多,只是这些生物繁殖能力强,偶尔能碰见。如果往北方向走,在天山群山下,那里有被雪水浇灌出来的大片草原平地,草原上有许多野兔子。”

陈胜青兴致勃勃道:“那边的平地被它们挖得到处是洞,晚上没人敢骑马,怕马踩到洞里,摔断腿,人会从马背上摔下来受伤。你如果喜欢吃兔肉,等我巡边结束,给你多打几只兔子带回来。”

“好。”对于男人突如其来的热情,杨秋瑾除了有些奇怪之外,心里还是有些开心的。

一个男人,能记得给妻子带东西,哪怕是只兔子,都让杨秋瑾觉得窝心,因为这代表他心里是有自己的。

这对她来说,足够了。

她不求陈胜青有多喜欢自己,至少在他们婚姻存在的期间,他要做到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应有的责任。相应的,她也会做到一个妻子的责任。

想到这里,她又想到在她决定去农场干活开始,她几乎从早忙到晚,没有多余的时间照顾孩子,心里无比愧疚。

当他们终于到达部队,陈胜青让她把马放在营地一个专门养马的马房里,她几乎是马不停蹄地往赵二凤家里赶。

天色已经很黑了,家属院早就拉闸停电,几乎人人都沉睡在梦乡。

天佑躺在李家两个儿子的炕床上,听着李二蛋磨牙的呼吸声,闻着李四蛋臭脚丫子的味道,怎么也睡不着。

他在黑暗中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妈妈带他跟着爸爸来到边疆随军以后,妈妈就性情大变,对他没以前好了,她还从早忙到晚,很多时候都顾不上他,让东家妈妈,西家婶婶,还有那个对他十分严厉的爸爸来管他。

他已经变得比以前听话懂事很多了,现在的他,不跟同学打架吵架,不到处惹事搞事,变得十分有礼貌,赵婶婶去王婶婶家里接他,说爸爸让他去他们家吃饭,他什么都没问,老老实实地来李家吃饭。

吃完饭,他还很懂事的帮着赵婶婶收拾桌椅碗筷,然后在院子里做完作业,眼儿巴巴的妈妈来接他。

可是他等啊等啊,等到天黑了,爸爸妈妈都没有回来,赵婶婶让他去睡觉,他哪里睡得着啊。

他感觉现在就是一个被全世界抛弃的小孩,爹不疼妈不爱的,他还不如回老家,至少在老家,奶奶疼他。

想着想着,他的眼角渗出泪水,正当他准备默默伤悲春秋哭泣之时,听见院外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赵嫂子,赵嫂子,你睡了吗?”

“妈妈!”尽管那声音喊的很小,陈天佑还是听出来那是他妈妈的声音,激动的一个翻身从炕上爬起来,光着脚打开方面冲向院外,扑到杨秋瑾的怀里,“呜呜呜,妈妈,你终于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不要我了。”

孩子哭得委委屈屈,身上穿一件薄薄的衣服,脚下还没穿鞋子,杨秋瑾心疼的把陈天佑抱进怀里,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安抚他道:“好了好了,天佑,别哭了,是妈妈不好,妈妈回来晚了,妈妈向你赔罪,妈妈没有不要你。”

赵二凤听见动静,边穿衣服,边迷迷糊糊地走出来,看到杨秋瑾跟陈胜青,笑起来,“大妹子,你们回来了啊,我还以为你们今晚不回来,叫天佑在我们家睡一晚呢。”

“赵嫂子,谢谢你帮我照顾天佑。”杨秋瑾抱着陈天佑,诚挚地向她道谢。

“嗨,这没啥。”赵二凤扣着衣裳道:“咱们街坊邻居,又是一个部队的,咱俩关系还那么亲近,别说帮你带一天娃,就是你天天把娃交给我,只要你不嫌弃我,我都能帮你带。”

这话当然是说笑的,但也可以看出来赵二凤是个热情善良之人。

陈胜青就把随身拎着的兔子,拿一只给赵二凤:“嫂子,这是我在回来的路上在戈壁打得兔子,你拿去给孩子打打牙祭。”

“哎哟,那可太谢谢你了。”赵二凤没有推却,道谢收下。

边疆地区因为少数民族众多,都以牛羊肉为主,几乎没有其他肉卖,身为汉人的赵二凤,早就吃腻了羊肉,想换换其他口味。

陈胜青送来的兔子,少说也有五六斤重,剥皮去内脏,也有两三斤肉,正好可以给她和孩子们打打牙祭。

“那嫂子,我们先回去了啊。”杨秋瑾道。

“好,你们路上慢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