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后悔分家!吃不到肉,抓心挠肝的难受!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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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馋得直骂娘,“妈嘞个蛋,陈老二咋这么好的运气,搁哪整的肉啊。”
“我天啊,好香啊,我咋还闻到了鸡脚菇的味道呢?”
“我也是,鸡脚菇这两天就冒头了吗?明儿我也上山去捡。”
“吃个屁的肉,我又没得吃,饿死老子了。”
鸭子正炖着,陈兴平和陈明德父子两用石头和泥巴,把房子垮了的地方简单砌了一下。
今晚上他们一家三口只能缩着睡一晚上。
修房子的事,陈兴平打算明儿去城里把东西卖了立马就安排上。
房子整好,鸭子也炖耙了。
陈兴平从灶火里将泥球掏了出来,敲开后,一股高蛋白的味道扑面而来。
蜂蛹,这可是好货啊!
今晚上的菜很少丰盛。
鸡脚菇鸭子汤和蜂蛹,这两样都是过年才能吃上的好货,如今都吃上了,陈明德和王秀兰都觉得不可思议。
给林允棠舀了一份起来后,一家三口开始大快朵颐的吃起了肉。
院外的几个小孩馋得口水直流,冯翠花缩在床上,正在后悔锤墙。
妈的,早知道老二有肉吃。
她就该吃了肉再分家的!
这样也不至于一口肉都吃不到。
肉香,鸡脚菇更鲜,汤则是又香又鲜……
喝一口汤进肚,三人都感觉自己就跟要原地飞起了一样。
吃完饭,陈兴平将装满菜的碗窝在了怀里,他要去找自己未过门的漂亮村花媳妇,让她吃肉!
陈明德则去给媳妇煎药。
这可是保胎药,一天三顿,必须得吃进去才行。
陈明德还从背篓里,拿出了一根小小的人参。
“媳妇你看,这是我今天挖的人参,虽然比较小,但是给你补身子也是可以的。”
王秀兰接过人参看了看,这可是好货啊。
不少人快要死了,喝点人参汤就能活过来。
这么贵的东西,她可舍不得用。
“我不用,明天让兴平明儿带到城里去卖了换钱,彩礼钱还差这么大一截,我不能给兴平拖后腿。”
“你不为你自己想,也得为兴平的弟弟妹妹想吧,钱哥都说了,你这胎来得不容易,必须得好好保着,等明儿你就不用去大队上分了,我和兴平养得起你。”
“锤子,我不干活,家里吃屁啊。”
“你不干活也有得来吃,你先把我的娃给养好再说。”
陈明德哄着媳妇,将手放在了王秀兰的肚子上摸了又摸。
他们两口子其实很宝贝这胎,人到四十才有的娃,怎么能不稀罕呢?
但是王秀兰更心疼陈兴平,她现在就怕兴平娶不到媳妇。
……
此刻,陈兴平已经抹摸黑到了林允棠家。
他以前和林志刚家没什么来往,他们家那三个男娃还小,跟陈兴平耍不到一堆。
而林允棠,又是着名的高冷村花,平时多少人想和她说句话,她都爱答不理的。
陈兴平之前全心全意的想着吴春凤去了,在以前,吴春凤就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他根本没注意到林允棠的美。
而现在这么一对比,吴春凤根本比不过林允棠。
林允棠就像海棠花一样,往那一站,就勾得人魂儿都没了。
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搭配着柳叶眉,标准的瓜子脸,皮肤白皙身材又好,一头茂密的黑发常常编了个麻花辫,整个人看起来清纯又漂亮。
这么漂亮的村花,比陈兴平在后世看到的明星还要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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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平之所以提出要娶林允棠,自然还是有见色起意的想法。
这么漂亮的村花,他可舍不得林允棠死了。
回味着那天山洞里发生的一切,陈兴平在林家绕了一圈后,来到了后洋沟处。
林家三间屋子,两口子住一间,三个弟弟住一间,林允棠就在后洋沟的厨房里搭了木板缩着睡。
透过窗户看到了缩在床上的林允棠,陈兴平扔了颗石子进去。
林允棠听到有动静,手里拿着根木棍,小心翼翼的走到了窗边。
“谁?”
“是我,陈兴平。”
林允棠听着是陈兴平的声音,这才把手里的棍子放下了。
“你,这么晚了,你来干嘛,你要是想悔了我们的婚事也没关系,我是不会举报你耍流氓……”
还没等林允棠说完。
陈兴平就举着个大鸭腿,笑着递给了她。
“你说啥呢?小声点,这是我前天救你的时候逮的鸭子,快吃,别被你家里人听到了。”
在明亮的月光下,陈兴平举着鸭腿接着嘴笑看着林允棠,林允棠的心好似噗通的狠狠跳了一下。
她发现,陈兴平虽然比自己小一岁,但是整个人看起来却挺成熟的。
他长相硬朗,眉眼浓密,是村里嬢嬢们说的长相俊俏的男人。
皎洁的月光打在陈兴平的侧脸上,林允棠看着她愣了神。
林兴平手里的鸭腿,随着微风轻轻的吹,飘荡进了林允棠精致的鼻腔里。
她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咕噜响了一声。
陈兴平看着发呆傻眼的林允棠,忍不住笑着打趣她。
“你以为眼前的大鸭腿是做梦梦到的啊,不是,这是真的鸭腿,你快尝尝,不然一会冷了。”
面对这么大一块鸭腿,林允棠还有些手足无措。
这是她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吃这么多肉。
这么大个鸭腿,要是搁家里,全家人吃都得吃两三顿。
陈兴平全给了自己,林允棠有点不好意思接。
“我吃一口就行了,剩下的你带回去。”
“我那还有,除了鸭腿以外,我今天还上山捡到了鸡脚菇蜂蜜蝉蛹,我全都带来了,你藏起来这几天慢慢吃。”
林允棠看着陈兴平从怀里将一样一样珍贵的食物掏了出来,她的眼眶瞬间红了。
长这么大以来,还是第一次有人念着自己,把好吃的都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