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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布丁大概只占了约莫三分之二的高度,再往上,是由新鲜果泥和方块果肉堆叠而成的艳丽组合。

吃的时候,用勺子从上面垂直地铲下去,颤巍巍晃悠悠,若实力足够,能一次性铲出来完整的三层。

宋大爷人老心不老,内心世界十分粉嫩。

那只最粉嫩的草莓布丁,就是他点的。

老头儿努力挖着,还不忘问:“那个桑葚酒相当不错,今年还做不做?”

廖初点点头,“做的。”

每天吃饭来一盅,都成习惯了。

他右手一拧,就听到一声极其细微的“啵唧”,湿润的膏体与瓶壁分离,大一块草莓布丁驮着浓郁的果酱、果肉就上来了。

湿润润的,在阳光下莹莹泛着水光,剩下的切面极尽光滑,半个气泡都看不见。

宋大爷认真点头,给予充分肯定。

真是一块好布丁!

厚重的果酱承受不住重力,开始顺着纹路下滑。

他赶紧砸吧下嘴儿,下唇用力前倾,成功赶在果酱滴落之前揽入。

唔。

最先感受到的就是浓郁的奶香味,绝对是当天的新鲜纯牛奶,超市掺水的那种没得比。

然后是稍显尖锐活泼的果香。

果酱中有大块大块的草莓果肉,混着蜂蜜,还有另一种奇异的香甜。

酸酸甜甜,温柔的香气……像什么?

是正经草莓的味儿。

有点儿熟悉。

他微微眯了眼,仿佛陷入回忆。

好像,在哪儿闻过似的。

傍晚的阳光照进来,穿透空出来的半边玻璃瓶,落到桌上时,悄然散成七色光束。

啊,是了。

年轻那会儿,去乐团的路边,好像有几棵野草莓,每年春日都会开出娇俏的小白花。

走在路上,似乎都能闻到一点甜丝丝的香气。

等到五六月间,野草莓陆续成熟,一颗颗小红果实点缀在绿叶间,十分好看。

那个年月,物资并不像如今这样丰盛,路边的野果也是抢手货。

他总特别积极。

从草莓开花时,就暗暗记着,那一棵有几朵,这一棵又有几朵。

等它们要熟了,便早早守着,赶在众人之前,摘那么一捧。

野草莓并不像如今人工栽培的那样硕大好看,小小巧巧的一颗,大部分可能都长得不大好看。

但他却如获至宝。

每每都要用洗得干干净净的白手绢包起来,小心翼翼地藏在怀里,一路狂奔。

然后,近乎虔诚地捧给曾经最心爱的姑娘。

总会有那么三两颗野草莓被挤破,流出鲜红的汁液,浸透手帕。

其实说起来,他现在已经记不太清那姑娘的模样。

但那草莓汁残留在空气中的淡淡甜香,却像直接刻在脑海中似的,偶尔一阵风刮过,那股暂时沉寂下来的甜香,便会打着旋儿地飞起来。

那边池佳佳也有些恍惚。

不知怎的,她又记起儿时的好多事:

第一次考一百分,第一次跟爸爸妈妈去游乐场,第一次有了心爱的自行车……

点点滴滴,都像夏夜草丛里飞出的萤火虫,一闪一闪,飞满天。

廖初仔细看着他们的反应,满意地离开。

他在里面加了感情果。

之前的短短四天,他就从枣儿娘身上收集了近百颗感情果,结结实实装了两个大玻璃罐。

【话说,余渝一直对他厨房里那一整面墙的空玻璃罐好奇不已。

分明什么都没装,可却宝贝得很……

他曾问过,当时廖初沉默半晌,终究是无法对他撒谎,便诚实道:“是感情。”

余渝:“……好吧。”

廖初:“……”

喂,你的迁就和敷衍都写在脸上了!】

在廖初看来,那个不幸又幸运的女人,简直像一台移动的感情酝酿机:

送盒饭、送水、发工钱……等等等等,只要一丁点儿善意,就能轻而易举地结出六七枚饱满的果实。

他给这些果实命名为“幸福”。

只要一丁点儿,就能勾起过往最甜美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