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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以农把移动音响放好(出门前他已经充好电),然后架好话筒,放在吉他上的扩音器连接好。

系统坐在音响上,一边抱着一颗撒满香料的狼牙土豆啃,一边看着宿主忙上忙下。它将自己和土豆都‘屏蔽’了,其他人看不到它。

“你说得这么神秘,原来就是街头表演啊。”

“不要小看街头演唱,它是试金石。”安以农调试好了音响,“歌手非凡的魅力不只存在于精修过的唱片里,还存在于舞台中。没有看过一个歌手的现场表演,就不算是真正认识这个歌手。”

“说得和真的一样。”系统不信,它觉得宿主就是歌手情怀作祟,又可译为‘矫情’。

他要是愿意靠着我,这会儿已经躺赢了,就像以前的宿主们。系统心想。

辛辛苦苦学习十几年,系统商城只用百多积分。一个人鱼嗓加一个天王级歌喉,宿主就能成为最棒的歌手,但他就是要自己练习,还要跑到街头演唱。

“自己找罪受。”

“又是来唱歌的,年纪轻轻,干点什么不好?”附近不知道哪家店的保安聚在一起,手里拿着保温杯,眼神犀利。

“倒比那些有手有脚还要乞讨的好些,至少是劳动换钱。”

“那也不是个事儿,旱涝不保的。要是我儿子街头卖艺,我给他腿打折,丢人现眼。”

行人在路口进进出出,也有人好奇多看安以农两眼,但他们谁也没有停下脚步。系统舔舔小木棍,觉得宿主的开场悬了。

这位置不好,经过的人要么是准备回家的,要么就是准备进去吃夜宵的,宿主的歌难不成比家和食物还吸引人?

看着手上小土豆,系统觉得:不能。

屁股下的音响忽然震动,系统手里的土豆差点落在地上。只听几声指尖拨弦的轻响,走过的行人不由停下来,好奇回望。

安以农已经坐好,手里抱着吉他,右手弹指在试音。他右手的手型并不是很讲究,但演奏姿态十分随心、自由。

这是一种很直观的身体语言,好像在说,我对手里的乐器了如指掌,所以可以自由地用它展示所有想要的效果。

简单来说,就是自信。即便还没听到完整的曲子,也会觉得这人不是泛泛之辈。

几个行人驻足,看表演者轻轻哼着不知道哪儿的小调,右手交替拨弦,快速而清晰。

他开始唱歌,听不懂的异国语言,节奏平稳,曲调简单轻松,配合沙哑而慵懒的声线,像午后躺在沙发上酣睡的猫儿伸了个懒腰。

“好奇妙的嗓音,跟烟熏牛肉一样,不过还挺好听。”一个厨师被声音吸引着停下来。

“走啊,你看什么啊?”前头的人见厨师不走,催促道。

“等会儿,一会儿就走。”

系统拿着土豆忘了吃:奇怪,他不是第一次听宿主唱歌,但是在街头忘情演唱的宿主,却有一种特别的魔力。

系统说不清这是什么,就是觉得很好听,让人想停下来细听。

安以农低着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吉他演奏里常有变奏,他的歌也无拘无束,好像那猫儿散步去了花园里,在草地上打了个滚儿,又转身追逐起路过的松鼠。

“这是什么歌?怪好听的。”更多人跟着声音过来。

街头那沙哑的声音唱着曲调多变的歌,高超的吉他演奏技巧并未喧宾夺主,一人一乐器,让这寻常的夜晚变得不寻常。

停下的人越来越多,女孩们轻提裙,男孩们缓步行,连自认为不太懂年轻人时尚的大爷大妈都忍不住带孙儿过来。

手拉手压马路的情侣停下来,他们赶着去看电影,可这会儿却不着急了。男孩手里拿着羊肉串,含在嘴里食不知味地嚼着。

“不然我们听会儿吧?”他突发奇想。

“好,不过电影怎么办?”

“改下一场。”这对情侣直接达成共识,他们挤到了队伍的前面。

就在街角的侧对面,一个红裙的冷艳女人本来要去楼上的咖啡馆,已经走了一半,却停下来往回走,顺着歌声一路来到街口。

甚至做出平日的自己绝不会做的事——挤进人群,一路挤到最前面。

街角坐着一个抱着吉他的街头艺人。

他戴着宽宽的渔夫帽,脸微垂,头发遮挡视线,然而他抱着吉他哼唱的姿态是这样自在。似乎在说:我想怎么唱就能怎么唱,我想怎么弹就能怎么弹,并且唱得很好听,弹得也很好听。

行人们常在这里看到街头艺人,但不管这些艺人唱的是什么,都不会有这种漫不经心的绝对自信。

‘我可以掌控我的音乐’,这个歌者身上有着这种信号。

当这首不足四分钟的异国小调唱完,小小街角响起整齐的鼓掌声,安以农的前面已经围了一圈人。

“我看这个小伙子唱得蛮好,怎么不上电视?”

“电视是唱得好就能上的?”

“这是什么歌,我怎么搜不到?”人群中有人问。

“这是一首原创的歌曲,各位是第一批听到的人。”安以农说。

“诶?”系统嘴里的土豆渣掉下来:啥玩意儿?原创的?

路人也很惊讶,大家才发现他不是刻意用沙哑的方式唱歌,而是本身声音就有些沙哑。然而这种微微沙哑的颗粒感和刚刚的歌真是太契合了,简直绝配。

“好特别的嗓音。”

“请问,你唱的这首歌是什么名字啊?”人群中走出一个穿着枣红色长裙的时尚女性,她很美,只是眉头深锁看着很严肃。

“这是你的原创?你还会创作?”系统也在音响上跳。

安以农的视线扫过系统,落在这个女士身上:“你猜猜,它是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