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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很容易就能在床上伪装出快乐和满足。

但男人不行,他们双腿间有一个压根不听大脑指挥的告密者,站不起来就是站不起来,不管怎么诱哄、唾骂、拍打,哪怕有心想假装一下,没用就是没用。

所以,治安官夫人深知,治安官此刻激情似火的表现绝对货真价实。

她对此十分满意,同时还忍不住想得更长远一些:“我才刚刚三十岁,不算太老。也许我还能再给保罗(她一岁的儿子)生个弟弟,这年头膝下只有一个孩子,终究还是不够稳当。”

出于这种目的,这位夫人后来对《小星星》进行了一番极具想象力的改造发挥。

诸如,打扮成刚出生婴儿(大家应该知道婴儿刚出生时是什么样儿的)一般的模样,来一场天真纯洁地演唱;亦或者,在院子里,在仰头就能看到真正的星空下,一边看着星星,一边唱着星星,一边尽可能让丈夫再喷点儿星星……

事情发展到最后,这事已经和《小星星》没什么关系了。

因为众所周知,《小星星》绝没有什么促进夫妻关系的妙用。

它从头到尾不过是恰好出现在了一个正确的地方(寝室),又恰好地营造了一点儿正确(温馨美好)的氛围,再恰好地唤醒了治安官内心深处对女性的一些美好想象。

之后,那场正确(机缘巧合)的成功床事,又恰好使得治安官夫人重获信心,从此思路打开,转而认真研究起了各种play……

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知道一件事:

从最后一个阶段开始,治安官夫妇后来那些恩恩爱爱的日常,其实完全仰赖于治安官夫人对那些play的费心琢磨、研究和努力。

这是人的力量,而非歌的力量。

《小星星》真的就只是一首好听的儿歌,它在两性之间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充其量也就是一点儿心理安慰。

但在先入为主的情况下,治安官夫人已然盲目地将之奉为一贴夫妻生活和谐的绝妙方剂,堪比某国声名远播的爱情魔药,尤其是在两个月后,她成功怀上了第二个孩子……

于是,不再仅仅是相信,而是信仰。

她信仰这首儿歌,如信仰神明一般。

当昔日闺中密友前来拜访的时候……

这位颇具分享美德的治安官夫人便大方地将这个秘诀传授了出去。

“我发自内心地感激你,艾莲娜(治安官夫人的闺名)。”

名为阿西丽亚的美貌妇人紧紧地握住治安官夫人的手,动情地说道:“你愿意将如此私密的事情同我分享,显然你对我的友情,恰如我对你一般真挚。真高兴那些分离的时光没有磨灭我们彼此之间的情谊。只是我不得不说,艾莲娜,我们的情况略有不同。”

这位美貌夫人稍稍停顿了几秒,似乎因为想起了糟糕的事情,而导致心潮起伏不定,甚至连语气都渐渐地低落起来:“你的男人格雷夫斯(治安官)是个难得的、不爱在外头乱玩的好男人,而格兰特镇虽然地方小点儿,却也称得上是民风淳朴,没什么坏玩意儿。可我的那一位……阿托斯他几乎称得上是见多识广了。王城那边的风气又是出了名的放荡,他受身边那些不规矩的人影响,虽从不曾把事情弄到家里来,可我一直知道,他在外头起码要和那么十七、八个女人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

她说到这里的时候,忍不住地发出了一声长长叹息,甚至还有一滴眼泪,从点缀过金粉的睫毛上滚落下来:“艾莲娜,我感激你能传授我这样的秘诀,但却实在对此没什么信心。”

“相信我,阿西丽亚!”治安官夫人此时就像个狂热的、正同人传教的信徒一样,赌咒发誓地说这个儿歌绝对有用。

为了证明这一点儿,她还一把将好友拉到自己的身侧,又凑到对方耳边,详细讲述自己用这个儿歌制造出的一场场play,并在话语末尾,强势地建议着:“听着!不管如何,不管有没有信心,哪怕硬着头皮也要上了,阿西丽亚!你只比我小一岁,没有那么多时间来继续等待了。你不能再矜持下去,你得试试。不,你必须试试,试试给阿托斯生个儿子。”

阿西丽亚后来在挚友的鼓励和出谋划策下,果然鼓起勇气尝试(浑身上下贴满星星一样的亮片,唱着亮晶晶什么的,真的就不必再多说了),并且成功了。

这事说到底全靠治安官夫人那些奇思妙想的play!

但总不能让治安官夫人承认自己很擅长琢磨床事吧?

于是,这就出现了一个极为荒谬的结果——《小星星》莫名其妙地作为具备某种独特催情作用的神曲,在一个特定圈子中风靡起来。

幸运的是……

作为最初的传播者乔恩,在短时间内应该还不会发现这件离谱至极的事。

他这几天总算渐渐适应了脑海中不断有音乐在回响的事。

但暂时还没办法适应,或者说,永远都没办法适应——咬不动的黑面包、浑浊没有烧开的冷水、扎人的稻草褥子、破布片拼接的衣服、还有每天睁开眼就能在枕边看到的一只只老鼠……

然而,海伦娜却认为,最近的生活实在太幸福了。

夭折的儿子带着神明的赐福,以崭新的面貌重回人间,一家人得以团聚;兄弟和睦,哥哥们会照顾弟弟,连不懂事、吵闹的双胞胎都学会了唱儿歌;自己工作的时候,幸运地得到一个银币的赏钱;连续数日,家里每个人都能正常地分到一份食物,没人挨饿;偶尔还能有肉加餐,多么美好!

等等,提到肉……

神明虔诚的信徒海伦娜突然想起:“我还没有去感谢神明,感谢神明让乔恩重回我的身边。”

想到这里,她毫不吝啬地将一块最大的肉放进篮子,打算第二天一早带去神庙,供给神明。

乔恩眼睁睁看着这一幕,脸上可耻地流露出了一抹舍不得……

虽然作为猎户家庭,本不应缺肉食。

可正如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里说的那样,他们抓来的野鸡、野兔统统都要拿去卖钱,而不是煮来自己吃的。

连续数日不沾荤腥,只有昨晚才吃到薄薄一片熏肉……

乔恩不得不艰难地承认,自己馋肉了。

在曾经的他眼中,肉是引人肥胖的根源,是可怕的脂肪,是吃一口就要运动一个小时才能全部消耗的几百大卡。

现在,去特么的卡路里吧!

他想吃肉,只想吃肉!

不要黑面包,不要野菜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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