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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要求很简单,有一口饭吃不饿死就行。

他只想活着,如同一只苍耳。

然而就这种小小的要求,最后也没被满足。

在他十三岁那年,养父养母的亲生儿子忽然生了一场大病,村里的赤脚医生看不好,建议他们去县城医院,但养父养母就是不信医生,不去医院,偏偏去找了村口跳大神的。

那位“大神”是个神神叨叨的老太婆。

别看这老神婆牙都快掉光了,出场费还不低呢,请她一次至少要花一百块钱。

养父养母心疼儿子,咬牙出了一百块钱,把老神婆请来了。

老神婆来了之后,先站在院里面点了三炷香,又杀了一只养父养母早就准备好的鸡,在院子里洒满了鸡血。

然后老神婆将这只被放干了血的鸡装进了随身携带的黑色塑料袋里,交给了自己的孙子,还叮嘱他一定要把鸡看好,走得时候别忘带了。

处理完鸡的事情,天色已经黑透了,老神婆才不慌不忙地走进了屋子里。

屋内唯一的照明工具是吊在天花板上的一只圆灯泡,散发着昏暗的黄光。

养父养母的亲生儿子平躺在床上,身上盖着一条大红色的绣花被,额头上布满了虚汗,面色苍白双目紧闭,看起来无比虚弱。

老神婆双手负后,慢悠悠地屋子里踱了一圈,然后向养父母要了孩子的生辰八字,得到孩子的八字后,她掐指一算,有了定论:“这孩子八字太薄,是被人克了!”

养父母赶忙询问是谁?老神婆回:“这家里除了你俩之外,还有别人么?”

养父母瞬间知道了克自己儿子的凶手是谁,开始咬牙切齿地咒骂他:

“这个挨千刀的死小鬼,吃里扒外的贱骨头!”

“小崽子不得好死,呸!下贱东西!”

“有娘生没娘养的狗东西,敢克我儿子,看我打不死你!”

老神婆哼哼一声,语气阴沉又笃定:“除非他消失在这个村子里,不然你们的儿子迟早会被他克死!”

养父母没有丝毫迟疑:“该怎么让他消失?”

老神婆:“你们可以把他交给我,我替你们处理。”

村里谁家生了孩子,但是不想要了,又送不出去,一般都会交给这个老神婆处理。

但这个老神婆也是要处理费的,一次五十。

有传言说这个老神婆把那些孩子卖了,有传言说她直接把那些没人要的孩子祭天了,还有人说她把这些孩子炖汤吃了。

总而言之,众说纷纭,但是谁都不知道真相是什么,却都对这位老神婆抱有一种敬畏之心,坚定不移地认为她真能通鬼神,包括当时的加菲猫。(许多年后他才明白,其实神婆就是个打着跳大神/的名义招摇撞骗的人贩子,村里人思想落后,迷信得很,才被她糊弄住了。)

养父母听后问道:“他都这么大了,你也要么?”

老神婆回道:“不是我要,有人想要他这么大的童男子。”

当时,加菲猫正蹲在外面的窗户下面偷听,听到这里的时候,他惊恐地预感到了自己未来的命运:不是卖到坏人手中,就是被杀祭天。

他不想被卖,也不想被杀,他只想好好地活着,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逃离春山。

那天晚上他偷了养父母藏在厨房柴火堆中的一百多块钱,连夜逃跑了。

他从来没有离开过春山,从未见过外面的世界,根本不知道该往哪里跑,但他却知道,一定要跑,不管去哪里,只要能远离春山就行。

几天之后,他逃到另一个小县城,在哪里他遇上了一伙人,起初,他以为他们是热心肠的好人,后来才发现,这帮人也是人贩子,他们不光骗走了他身上所剩无几的钱,还把他卖到了偷盗团伙中。

他在这个团伙中待了好几年,中间逃跑过好几次,但是无一例外全被抓了回来,然后就是一顿毒打,有好几次他差点就被打死了。

后来偷窃团伙的头目不知道是被那部黑//帮电影给激励了,竟然想将团伙发展壮大,于是雄赳赳气昂昂地带领手下一群人去了东辅,投奔大佬去了。

在东辅,加菲猫遇到了陈知昂。

或者说,将这位一身名牌气质儒雅的贵气少爷当成了偷盗对象,但令他没想到的是,这位少爷看起来白白净净斯斯文文,实则比谁都心狠手辣,他的手还没摸到他的兜,就被他握住手腕放倒了。

更气人的是,在他倒地上之后,这位少爷竟然笑呵呵地对他说:“起来,再打,今天你要是能把我放到,我就放了你,要是不能、”说到这儿,陈少爷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思量片刻,“我新开的酒吧里刚好少个学徒,你要是不能放倒我,就到我的酒吧当学徒吧。”

当时他的第一想法是:真的假的?如果是真的,他自动倒地。

他一点也不想当小偷,他只想好好活着,像个人似的活着。

陈知昂看出了他心头的疑惑,笑着对他说了句:“我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了,骗你一个小乞丐?”

他气急败坏:“我特么是偷儿!”

小偷也有小偷的尊严!

各行各业都有鄙视链!

他们当偷儿的,最瞧不起的就是乞丐!

偷儿虽然可耻,但好歹是凭本事吃饭的,叫花子是凭什么吃饭?沿街乞讨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事谁不会?

陈知昂被他逗笑了:“你这个小乞丐倒是和我的脾气。”

少年仅有的一点点自尊心也被践踏了,当即恼羞成怒,冲到陈知昂面前和他打了起来,然而他根本不是陈知昂的对手,不到三分钟的时间,接连被放倒了好几次。

围观群众越来越多,陈少爷不但没有不好意思,反而越打越开心。

最后一次加菲猫直接躺在地上起不来了,陈知昂蹲到了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一脸不耐烦:“你赶紧认输吧,别耽误我去和女朋友约会。”

正在这时,一个身穿黑色短袖的男人冲出了人群。

男人身材高大,满脸横肉,虽然戴着墨镜,但遮盖不了他凶神恶煞的长相,他冲到他们面前后,他二话不说直接把加菲猫从地上拎了起来。

他是偷盗团伙的高层领导人之一,每天的任务就是在加菲猫他们这帮孩子的“工作”区域附近搞监视。

那时的加菲猫天天食不果腹,还是个瘦弱的小少年,跟细麻杆似的,墨镜男拎他跟拎一只小猫仔一样。

把他从地上拎起来后,墨镜男对陈知昂说了声:“抱歉。”然后就要带着加菲猫离开。

陈知昂却挡了他的去路,眸光冷冷地盯着他:“我他妈让你走了么?”

男人的刀眉一横:“想活命就他妈少管闲事!”

陈知昂不气反笑:“我本来还真没想管闲事,但你既然这么说了,我要是再不管管,多不给您面子呀。”然而说完之后,他却叹了口气,朝后退了一步,“算了,你先走吧,爷今天事多,改天再管你们。”

墨镜男只当他是在吓唬人,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就拎着加菲猫离开了。

临走的时候,加菲猫还回头看了陈知昂一眼,眼神中带着期待,又带着失望。

他不该将希望寄托在一个陌生人身上。

回到基地后,他不出预料地又挨了一顿毒打,在床上躺了三天才能下地。

然而到了第四天,团伙的秘密基地被警察包围了。

偷窃团伙的头目尽数被抓,就连他们所投靠的那位厉害的大佬也被抓了。

加菲猫他们这一帮被迫盗窃的孩子暂时被安置到了孤儿院,然而去了孤儿院没多久,陈知昂就来了。

陈少爷是个十分信守承诺的人,他如约将他带到了酒吧,让他成为了调酒师的学徒。

也是在那时他才知道,这位少爷是真的大少爷,不是假少爷,本事大到能通天,之前的那个偷盗团伙的头目所投靠的大佬,跟陈少爷比起来屁都不是。

那年的陈少爷才21岁,还在念大学,但却在国外念大学,只在放假的时候回国。

他来到酒吧后没几天,陈少爷就出国了,但是在出国之前,陈知昂特意交代了那个代理店主,要好好地照顾他,如果一年后他没有胖十斤,就把店主开了。

店长不敢违背陈少爷的叮嘱,于是在接下来的一年内好吃好喝地伺候着他,一年之后,店长不仅完成了任务,还超额完成了任务:他胖了整整二十斤。陈知昂从美国回来之后,差点没认出来他。

他的体重也是从那时起开始一路飙升,最终由一根细麻杆变成了一百八十斤的大胖子。

后来陈家破产,树倒猢狲散,酒吧原来的班底全部走完了,只有他和小红没有走——小红是他来酒吧的第二年,陈知昂从街上捡回来的——陈家破产那年他十八,小羽毛也十八,小红十四。

小王来的最晚,是在陈家破产后加入的南桥。

他加菲猫是在南侨待得时间最长的一个人,整整十二年,他见证了南桥的兴衰起伏,见证了陈知昂由一位玩世不恭的少爷变成了独当一面的酒吧老板,见证了小红和小羽毛的成长,还见证了小王的人生跌宕。

他比谁都要爱南侨,也比谁都明白人生不易的道理。

如果当初陈哥没有帮他一把,他现在估计还是个偷儿,或者早就被打死了。

所以听闻刘琳琳也是从春山逃出来的之后,他就不由自主地对她产生了怜悯和同情,或者说,他是在怜悯过去的自己,是想帮过去得自己一把。

在坐的大家伙都知道加菲猫的过去,包括季疏白,陈知予曾跟他讲过一些有关他们三个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