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9章 打假第一人!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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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欢看了眼这个孩子,觉得有些面熟,道:“你叫什么名字?”
“汪海。”
卧槽,汪海!
梁欢立刻皱眉思考了下,又问道:“你今年几岁?”
“十四。”
好家伙,还真是他,打假第一人。
汪海也是琴岛人。
“呵呵,没想到啊,我能碰上你。”梁欢觉得很有意思,摇头笑道。
“您认识我?”
“不认识,但是七年后,你会让全国认识你。”梁欢道。
九二年,消费者权益法实施。其中规定,消费者如果买到假货的话,可以向商家申请三倍赔偿。
九五年,汪海在京城一商场看上了一副索尼耳机,但发现其是冒牌货,直接买了十二副,然后去了工商局申请三倍赔偿。结果,他成功了。自此,汪海走上了专业的打假道路。
当年对汪海的这种行为出现两极化的观点。有人认为他是刁民,这就是毫无底线的敲诈,令人不齿。也有人认为他是英雄,敢撕开商业黑幕,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舆论被掀起,各方媒体争吵不休。直到消法的起草人之一何山现身力挺王海,称他很聪明,是最勇敢的消费者,这事儿才告一段落。
九十年代中期,是个假货横行的年代。国家质量监督局抽查市面上的商品合格率,仅为百分之六十五。
这是什么概念呢?
你到商场买三件东西,最少有一件是假货!
衣服、鞋子、家电类的假货还好说。假药、假酒、假种子当年害人不浅啊!
这已经不是关乎消费者利益的问题了,是关乎消费者生命了!
对于汪海靠打假敛财,梁欢倒是有个不同的见解。
孔子的学生子路在路上行走的时候,见到有人溺水了,于是跳下河将那人救起。那人为了感谢子路的救命之恩,回馈了一头牛作为报答。
子路很高兴,接受了那头牛。然后将整件事告诉了孔子,孔子也很欣慰,道:‘鲁人必多拯人于溺矣’。
意思是做得好,以后会有更多的人去救落水的人。
这两件事看似不相关,但却有紧密的联系。
道德和金钱!
有人认为救人是道德的,但要对方的财物就会不道德。但孔圣人给了最好的答案,那就是要!
只有要了,才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去救溺水的人。
跟这个理念差不多的还有拾金不昧。
捡到东西归还失主是应该的,失主愿意酬谢你,大部分人会选择不要。但如果大家都要,那么捡到东西的人,归还率应该大于偷摸把你钱昧了,还把你钱包扔了的人。
跟子路做法相反的,还有孔子的学生子贡。当时鲁国有规定,如果鲁国人在他国沦为了奴隶,有人知道下落并将其赎回来的,国家可以给你报销赎金。
子贡赎回了一个鲁国人,但是他认为自己很高尚,没有要国家的赎金。这种做法得到了孔子的批判,他说你不要赎金,那么谁还会去赎人?都像你这样,国家也不会给赎金了,沦落在国外的鲁国人怎么办?
说到这里,是不是跟汪海打假有一点像?
如果人人打假,那么假货还有立足之地吗?
人们唯一迈不过去的,就是道德这俩字!
无论是拾金不昧,还是干了其他好事儿,接受事主的馈赠,可以心安理得的接受,因为这没有什么不道德的!反而,它能让更多的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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