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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为什么我没有腹肌。”乐知时掀开羊毛衫看了一下,有很浅的两条长长的肌肉形状,延伸往下,不是宋煜那种块状的,“这算吗?”

他的腰很细,上面的吻痕都变成了深色。宋煜把他的衣服拽下来,“你就想各种办法生病吧。”

准备离开的时候,宋煜在口袋里摸着什么,乐知时还以为他要把自己绑起来,很主动地把两只手腕并着伸出去给他。

宋煜愣了愣,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乐知时的腕表,露出疑惑的表情。

“啊……”乐知时有些尴尬,“搞错了。”

宋煜轻笑一声,低头看到他手腕上残留的一点点红色痕迹,牵起一只手,给他戴好了手表,调整表盘的位置,“这么喜欢被绑着,给你买副手铐好了。”

“嗯?!”乐知时睁大了眼睛,但被宋煜拉进怀里,很温柔地吻了吻。

包间的门忽然被打开,好像是有人走错了,乐知时朝向的方向正好对着门,有些惊慌地想退开,但被宋煜的手控住了后脑,直到那人慌乱说着不好意思并带上门,乐知时开始喘不上气,宋煜才松开。

一个吻当做餐后甜点。乐知时被宋煜牵着离开餐厅,他还惦记着之前宋煜说的话,等车的间隙凑到他肩头,“你说的是真的吗?”

宋煜看他一眼,似乎并不清楚他在说什么。乐知时又伸出两只手,像伏法认罪的乖巧罪犯。

“假的。”

“就你这手腕。”宋煜的虎口握住他的腕骨,晃了两下乐知时的手,“一磨就破。”

乐知时想,假的就好。但他又希望自己有一副手铐,一只拷在宋煜手上,这样他就不会跑掉。被松开的手垂下来,和宋煜的手碰到一起,两副手表的表盘轻轻碰撞,发出声响,银色的表带缠住彼此,好像真的就是一副分开的手铐。

上了车,计程车下着雨的街道上行驶,看起来漫无目的,他们仿佛遗失在这座风眼中心的岭南城市之中,在陌生又相似的街道里循环。

而乐知时希望自己永远出不去。

车子最后停在老城区,因为乐知时之前说过想看看老城区的建筑,宋煜撑了把沉闷宽大的黑伞,雨又小了一点,但他还是把乐知时半搂在怀里,伞面永远是倾斜的,不让他淋到雨。

这里并非适合约会的天气,甚至有点太糟糕。风大雨小,天色灰暗,路上几乎没有人,有的也是行色匆匆。生活在内陆的乐知时在行走时不断思考台风究竟抵达没有,是进行时,还是过去时。

腿有点酸,乐知时走一小段路就想停一停,第一次宋煜问他怎么停下,他解释过后,宋煜每次都主动站定,像是安装了精密测定路程的仪器。

“对了。”乐知时向他伸出一只手,表情很可爱,“你这次给我带的礼物呢?”他想起宋煜在饭桌上开的玩笑,“不会真的是楠木吧。”

“那是骗秦彦的,西北没有楠木。”

“那这次有礼物吗?”

“有。”宋煜点头,觉得休息够了,又搂着乐知时走了几步,“回去给你。”

有所期待,乐知时就很快开心起来。他们一边走一边说话,乐知时把南嘉训练模特的经过描述给宋煜听,还告诉他自己下下周会有一个模拟法庭,说出了时间地点,但没有明确邀请宋煜去旁观。问到宋煜转研究方向的事,感觉他有什么话想说,但宋煜没来得及组织好语言,口袋里的手机长久地震动起来。

宋煜盯着手机屏幕,乐知时盯着他,感觉他原本一直微微扬着的嘴角沉下来,变得平而直,然后他接通了电话,把屏幕靠近耳边。

“喂,爸。”

宋煜另一只手还是撑着伞,声音很低地回复了几句。乐知时原以为他要说谎,他已经在心里帮宋煜想好了借口和谎言,在回复林蓉昨天的消息时,乐知时也完全没有提到宋煜。

但面对父亲,宋煜比他想象中诚实。

“我来广州找乐知时了,嗯,他一个人不太安全。”宋煜说话时看向了别的方向,侧脸的轮廓在雨天里显得更冷。

“已经解决了,后天就回去……嗯,我知道,你出差小心。”

挂断电话之后,宋煜有意地换了拿伞的手,牵起乐知时的手,像收纳所有物那样放到自己的大衣口袋里,说不清到底是为了给谁安全感。

宋煜感觉心脏很沉闷地跳动,仿佛幻听一样,父亲关心的声音在耳边不断回响,但罪恶感令这些话语扭曲、变形。

仿佛他在电话里说的不是“乐乐身体不好,是要多关心,他跟你的亲弟弟没区别的。”

而是[我从小养你教育你,就是让你把我最好朋友的遗孤骗上床的吗?]

父亲仁义当先,和他一比,宋煜自知自己庸俗,这些关心的出发点都是小情小爱,是荷尔蒙催生出的结果。

他也不想这样,没人想这样。

出神的宋煜没控制好力道,听到乐知时很小声地喊痛,才意识到自己握得太紧了。

“对不起。”宋煜松开了手,但乐知时很快反牵住他。

“宋煜,你手好凉。”他裹着宋煜的手指,“我给你捂一捂。”

父亲不知道的是,他骗走的并非心智尚浅的遗孤,而是一个随时准备好接受意外与死亡,愿意在遗书中许诺将骸骨留给他的、勇敢的男孩。

换做是任何一个人,谁舍得放弃呢。

走到街角,两人事实上都没有太看伞外的风景,只是慢慢走着,乐知时感觉自己的话突然间说完了,但他不想要这么沉默,于是努力思考,没来得及想到一个合适的话题,他们便被一个年轻的男生拦住。

“你们好,不好意思打扰了。”男孩脸上露出抱歉的笑,“可以帮我和我女朋友拍个照吗?在那边,需要你们跟我走一段路。”

宋煜没有说话,但乐知时很快点头同意,“可以啊。”他从男孩儿手里接过相机。

“太好了,今天人不多,我们找了好久才看到人,麻烦你们了。”男孩自嘲自己不会选时间,天气这么差出来玩。

乐知时很善良地安慰他,说天气差就不会太挤。

他们跟着男生走了一会儿,才发现原来老城区里藏着一个很漂亮的哥特式双尖顶教堂,因为刮风下雨,这里没有人,教堂黄色的花岗岩壁被灰暗的天色衬托得更加肃穆庄严,甚至有几分悲凉。

不远处一个女孩撑着把透明雨伞,穿着红色针织长裙,是这里唯一一抹亮色。她笑得很开心,朝男孩挥手。

“按这里就好,谢谢啦。”男孩教完,很迅速地奔向女朋友身边,揽住她的肩膀对镜头笑。

为了把人拍得漂亮点,也为了装下后面的背景,乐知时蹲下来仰拍他们,“好了!再来一张吧。”

男孩大声说好,然后抱住女朋友,问她要不要在意义这么特殊的地方亲一下,看到她羞涩点头,男生才低头,与她在教堂的玫瑰花窗下拥吻。

得到了满意的照片,小情侣十分感谢地离开了。教堂前忽然间只剩下他们两人,冷冷清清。乐知时把头伸出去一些,仰望着这栋建筑,对宋煜说,“听说这是世界四大教堂之一。”

他以为宋煜不知道的,没想到宋煜却为他补充,“是四大全石结构的哥特式教堂之一。”

“对。”乐知时点点头,“没想到回去之前还能来这里转转。”

他仰头望了一会儿,不说话了。乐知时的想象永远来得很快,看到漂亮恢宏的教堂就想到白纱、鲜花、被所有人祝福的恩爱的伴侣、说着冗长誓词的牧师。

牧师宣布你们可以亲吻了。于是刚刚的那对情侣,在乐知时的幻想里成为交换戒指后相吻的新人,他们笑得很开心。

但他只是一个旁观者,站在教堂门外。在这个幻想里,他希望宋煜不要和自己站在一起,不希望他被拒之门外。

“还好我不在英国长大。”乐知时仰望着教堂顶上的十字架,还有十字架后浮着的乌云。

“为什么?”宋煜只看向他。

乐知时还是仰望着,缓慢地眨了眨眼,“在那边长大要信教的吧,听说信仰基督教的人认为,同性恋者死后是要下地狱的。”

他不想再往宋煜身上加更多的罪责了。

“都说上帝爱世人。”乐知时迷惘地望着十字架,“上帝会爱那些爱上同性的世人吗?还是惩罚他们死后的灵魂呢。”

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又一次说了关于死亡的话题,乐知时低下头,很轻声地说了抱歉,也不知道宋煜能不能理解他道歉的点,他思考着是不是要解释一下。

可他没有想到的是,宋煜揽住了他的腰。伞面倾斜,眼前的世界被一分为二,他们来时的路被压抑的黑伞掩蔽,但眼前的教堂却完整矗立,见证一切。

在伞后,在教堂前,宋煜低头吻住了乐知时。

那是一个虔诚而悠长的吻,仿佛是宋煜用行动制造的一次沉默的反抗,藐视信仰,藐视规则。

乐知时从惶惑地睁大双眼,到闭上眼,感到鼻酸。这里没有鲜花、没有祝福的人群,连天色都阴沉压抑,甚至落着冷雨,仿佛千万根银针从空中降落,扎在他们身上。

他发觉自己变了,他享受这场雨,也享受从煎熬里偷到的欢愉。刀尖上舔到的蜜糖多么来之不易,谁会觉得不甜美。

至少这场雨不会回避他们。

等到宋煜退开些许距离,乐知时睁开眼,睫毛上沾了细雨,视线有些朦胧。他仰着脸望向宋煜,觉得他就像一尊神的雕像,高大、满是禁忌,又完美无缺。

但他却以渎神的姿态站在教堂前,对乐知时说:“我不需要上帝爱我。”

“有你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