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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说什么,等你长大了,你就知道了。

呸呸呸,等长大了,谁还记得这点破事?

不过就是糊弄罢了。

沈声默也笑了笑:“好,我明白伯伯的苦心了。不过既然是一门行当的话,这口饭还得让有本事的人来吃。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有本事,就能吃得了这口饭。我身怀美玉,不怕别人不识货。伯伯的戏班子若不收我,我也有去处的。”

金从善挑眉,“哦”了一声,心底本来平息下去的好奇重新被勾起来。他又问道:“你有什么打算?”

父女两人刚刚来到香江,别说有一技之长谋生了,就是找个能沟通的人都成问题吧光是语言就是一个很大的障碍。

在这种情况下,沈声默口气如此之大,金从善只能摇摇头,觉得小孩子心气不小,却忘了考虑实际。

“伯伯不收我,我就去电视台,去剧组,跑跑龙套。时日久了,总能混得一两个镜头,镜头混得多了,我就红了。我红了,自然多的是人来看我,到时候我就可以给他们唱戏,既能当女明星,还可以登台,不耽误。”

沈声默摸摸自己的头发:“我反正还年轻,还有大把年华,耗得起的。”

这一番话,不仅是金从善,就连沈槐都怔住了。

……她怎么就这么敢想哦!

这心也太大了!

金从善倒是哈哈大笑,拍手道:“不错,不错。”

随后,他没有再问沈声默任何问题,但是心底早就对她刮目相看。

金从善当初也是独自一人来到香江的。

如果他是一个憨厚老实的人,就绝不可能在短短时间内攒下这么多的家底,也不可能在香江有一席之地。

温和友善的表象下,是一颗不断进取博取的心。

光是这份敢打敢拼的性格,就已经比许多人强出太多。

在沈声默身上,让金从善嗅到了同类的气息。

这个女孩,哪怕是不去当女明星,不去唱戏,也是大有可为!

金从善暂时没想好怎么安置她,便先让帮佣带她去客房休息。

自己则是和沈槐离开,商量着后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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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女儿,主意大得很!”金从善说道。

沈槐也无奈的笑起来,笑容中一半骄傲,一半苦笑:“可不是?大得我都制不住她。”

现在还算好的,这一路走来真正叫人跌破眼镜。

现在不管沈声默有什么表现,沈槐都不会觉得惊讶了。

两人在沈声默身上的话题戛然而止,而是说起了戏班子的事情。

金从善让司机把他们载到了一条街上。

在这里,有一家正在修缮的店铺。

店铺和周围林立的钢筋水泥建筑不同,是中式木质的建筑,样式古朴,同时透着一股沧桑感来。在各种灯牌广告牌中,有种别样的魅力。

沈槐一看到这店铺,便“呀”了一声。

“这……这不是以前那家戏堂子?”沈槐问。

这门面,和以前他以前在京都里唱戏的戏堂子,简直一模一样。

“是,但也不是。”金从善卖了个关子,然后带着沈槐走进去了。

两人往里走去,金从善娓娓道来:“这是我之前赢下来的一块地皮,重新建了一家看戏的堂子,打算重新开张,在里面建个……建个乌托邦,我要做,就做香江独一份。里面还有一些小崽子,都是这几年我让人领养回来的,但是都不成气候,一个两个全是吃白饭的。登不了台,唱不了戏,全都是废物。”

金从善不仅是个商人,自己还是个戏痴。

他爱看戏,爱听戏。甚至自己也能唱上两段,就是自娱自乐,远远达不到上台的要求。

人活了这么一辈子,能有个爱好不容易。

眼看着他如今名声地位,什么都有了,唯独听不了戏,心里难受得痒痒的,简直觉也睡不好,饭也吃不香,别提多难受。

如今好了,沈槐来了,金从善的耳朵就有救了。

先看看这群小崽子们,有没有一个能培养的好苗子。若是有,那边好好的栽培。他金从善能捧一个沈槐出来,就能捧第二个!

走到大堂中,沈槐果然就听见敲锣打鼓的声音,台上还有几个穿着西服的少年们正在练功,排练。

现在排的,正是白蛇传里水漫金山的戏。

白蛇正和许仙互诉衷情,气氛正是哀怨婉转时,却总是让人入不了戏。

演许仙的生还好,演白蛇的旦就有点不行了。

身段过于粗壮,唱腔不够婉转,气息也不够稳。

真要挑毛病,能挑出一堆来。

两人站在台下看了一会儿,就连沈槐也忍不住皱眉摇摇头:“不好,不行。”

说起唱戏,沈槐可是个中行家。哪儿好,哪儿不好,是能说出几分门道来的。

沈槐一说话,金从善就忍不住重重泄气道:“这帮王八羔子,饭都白吃,人也白长了!”

离开了孩子面前,金从善暴露了一点本性,有点痞气,会爆粗口了。

沈槐见怪不怪,只笑笑:“这是一门老天爷赏饭吃才能吃的活,金老板急不得,先让我看看再说。”

老板来,本来正在排练的一群人齐齐停下来,排队站好。

就连打梆子的老师傅,拉二胡的乐师们,也全停下来。

等沈槐看过之后,说道:“唱生的这小子不错,旦的,不行。”

这不需要沈槐说,金从善也知道的。

旦角难找,好的旦角是能撑起一台戏的,旦就是戏的关键。

只是有天赋的人,就如同美玉,可遇不可求。

“你先将就着教,我在这里搜罗这么久,还没碰见一个好苗子呢。”金从善垂头丧气。

沈槐想说什么,忍住了。

好苗子不是没有,那就是自己的女儿。

沈声默是一个天赋极高的孩子,这一点沈槐深有所感。这些年在小村庄里,她天天练功,天天捣鼓,已经是小有成就。

可刚刚金从善刚和沈声默一番理论,让沈槐有些犹豫要不要毛遂自荐。

正此时,门外忽然走来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

他身边依偎着一个娇俏的女郎,烫着一头大波浪,穿着旗袍,看上去特别美艳,特别性感。

沈槐特意多看了几眼,因为觉得眼熟。

他记得,这个女人他见过,就是刚来香江时,贴在广告牌上的女明星。

沈槐不说话,只安静站在金从善身后。

“哟,这不是老金么?”对方说的是粤语,故意的,“这位是谁?这就是你天天放在嘴巴上夸的花旦?我看也不怎么样嘛,都老掉牙了。”

幸好是沈槐听不懂,不然可真够难堪的。

只是金从善的面色依旧不好看:“你来这儿做什么?我可不欢迎你。”

“听说你捣鼓什么戏班子,下班了就过来看看咯。”西装男说:“老掉牙的玩意儿,你这么好的地皮,还不如给我开电影工厂,怎么样?转让给我。”

金从善本来就心中烦躁,一听这话,知道对方死性不改,直接把人给骂走了。

两人用粤语对着喷,那场面颇为壮观,沈槐虽然听不懂,但也一愣一愣的。

等人走了之后,沈槐才问道:“他是谁?”

“他呀?对街拍电影的老板 ,和我不对付,惦记上我个店面,天天过来冷嘲热讽我戏班子开不下去,气死我了。”

金从善喝了口水,继续道:“我倒是要让他瞧瞧我的能奈不可!我这就让人去印票,下个月十五,咱们开场第一场戏,怎么样?”

虽是问句,但金从善可没打算和沈槐商量。

他等的就是这一天呢!真是受够了鸟气,金从善是真一点也不想看到对方趾高气扬的样子了。

只要沈槐来了,有人指导,就是一头猪都能教导出来。

不过就是区区一场戏,还办不成了?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次数多了,赶鸭子上架也得上。演员的本事磨练出来了,成不了名角,但成为一个数得出名号的戏曲演员,还是可以的。

这事情就这么拍板钉钉了。

金从善说:“老弟啊,这个重任就交给你了。让他们也看看咱们老祖宗留下的玩意儿,不是只有洋人那东西才是好的。这戏,有很多人都爱听着呢!”

一口气被激起来后,便很难平息下去,金从善是执意要和对方打这个擂台了。

沈槐自是满口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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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开始,到下个月十五,还剩下二十多天的时间。

在这二十多天的时间里,沈槐需要化整为零,调整一下戏班子的各种问题,让他们在戏台子更好的配合,能有更好的表演。

这是一项不小的工作,沈槐光是现场考察,摸清各种演员的脾性和优缺点就用了两天时间。接下去更累,沈槐不仅要言传身教,要给他们示范,还要给他们纠错,一个戏班子除了主演还有跑龙套的,各个都要他来操心,每天一下班回家累得嗓子都哑了,恨不得倒头就睡。

好在有沈声默给他养嗓子的润喉水,才让沈槐好过一点。

每天鸭着声音回家,第二天起来又生龙活虎的了。

沈声默以无聊为借口,每天也跟着沈槐去戏堂子里。

沈槐在工作,她托着腮在底下看,可以算得上是这一出戏的第一个观众。

白天看完后,晚上回来,沈声默会进入戏曲练习室里,把白天学到的知识全部检验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