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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想,夫子便是一阵激动。

他虽然也在北平潜伏,但论起危险程度,根本没有摇光先生那种危机四伏、四面楚歌之感!

只能说,文人很擅长脑补。

夫子在报社当编辑,也算是文人这个圈子的。

“你在想些什么?”邓谦文的话打断了夫子的脑补。

夫子低声咳了咳,“没什么。”

低头看到脚边那五千美金和面前的手枪图纸时,夫子又忍不住一阵激动。

“摇光先生实在是慷慨,这下子帮我们解决了一个大忙。我想着这五千美金,两千拿出来改善改善战士的生活条件,让他们在过年时吃得好些、穿得好些。其他的钱都放在兵工厂,继续制造武器。你看这个安排如何?”

邓谦文无奈一笑,“这笔钱又不是我的。不过摇光说了,只要于国于民有益便可,这个安排也并无问题。”

“那就好。”夫子连连点头。

——

忙完这一切,时间就来到了小年这一天。

过完年后季复礼就要南下武汉去读军校,每半年才能回来一次。因此这些天,他总是带衡玉和季曼玉出门,打算给两人多置备些东西。

司机把车子停在了百货大楼下,季复礼从副驾驶下来,风度翩翩拉开后座的车门,请衡玉和季曼玉下车。

今天季曼玉穿了一身浅黄色的长裙。

头发没有烫过,但女人爱美的天性让季曼玉昨晚就扎了一晚上的麻花辫,今早上把辫子解开,一头柔顺的头发顿时带了些许自然的卷度,再戴上季复礼送给她的耳环做点缀,显得越发漂亮。

况且她读了书后,气质越来越好,虽然还是同一张脸,却与当年嫁到郁家时判若两人。

至少,对于这个维持过两年婚姻的枕边人,郁洛没能在第一时间认出来。

他先是认出了季复礼、衡玉,最后才带着一些惊讶,将季曼玉认了出来。

“怎么了?”齐珂站在郁洛旁边,瞧见他神色有异,奇道。

这时候临近过年,齐珂特意拉了郁洛出来买几身新衣服新首饰,好在参加文人宴会时穿上。

郁洛沉默片刻,正要回话,那边的季复礼三人已经注意到他了。

“是郁洛!”季复礼眉心一蹙。

季曼玉的目光落在郁洛身上,平和得好像在看一个陌生人,无喜亦无悲。

“复礼,你不是说你饿了吗,我们快些去芙蓉居占位置吧,免得迟了那里没有空桌子了。”季曼玉温声道。

说完之后,也没等季复礼回应,季曼玉直接挽着衡玉的手转身走了。

一行三人的身影很快消失在郁洛的视线里,郁洛站在原地,一时之间竟不知自己是个什么念头。

他以前觉得季曼玉是见识短浅的女人,一双小脚完全是封建糟粕,让他看到就觉得有些心烦,因此从没有和季曼玉好好沟通过。

但在和他离婚后,才时隔一年多,季曼玉就有了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不知怎么的,看到这样的季曼玉,郁洛突然想到了小说《光华》里的那一句话。

——错的人不是她,她也是缠足的受害者。错的是过去腐朽的制度,错的是一直以一种旧有眼光看待她、从不愿意多理解多体谅她几分的常梦。

“到底怎么了?”齐珂蹙起眉来,扯了扯郁洛,有些不耐烦问道。

她就站在郁洛旁边,连着问了他好几遍,对方的视线却一直盯着远处,走神得厉害。

郁洛回过神,他也不是个笨人,因着自己刚刚出神,不敢说自己是瞧见了季曼玉,“碰到了一个朋友,再一细看好像又不是,我刚刚正琢磨着是不是呢。不过就算琢磨出来也无济于事,人都已经看不见了。”

听完他的理由,齐珂才勉强把这一话茬接过去,拉着郁洛去挑衣服。

另一边,衡玉一行人已经到了芙蓉居。

芙蓉居在北平算是鼎鼎大名的老字号了,他们到的时间不是饭点,因此能寻到空位置吃下午茶。

这地方季复礼是常来的,他不看菜单,张口就开始报菜名,很快就点了一大堆东西。

等服务员下去后,季复礼才轻声问:“大姐,你就该像你笔下的曼如姑娘一样,常梦瞧不起她,她对常梦也不是多看得上眼。”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强者不会在乎她瞧不上的人的评价。”

季曼玉正在思索自己的第三本小说要写什么,这才有些走神,骤然听到季复礼的话,她愣了好一下才算是明白季复礼的意思。

她哭笑不得道:“我已经把刚刚的碰面抛到脑后了,复礼,是你多虑了。”

如果说刚开始读书、写小说,季曼玉还存着一种“你瞧不上我,你觉得我是封建糟粕,那我就要让你看看我不比那些新式女性差在哪里”的想法,等《光华》在北平火了起来,甚至得到出版的机会和搬上话剧舞台的机会后,季曼玉慢慢就把这些想法放下了。

她开始真正享受起写小说这件事来。

当她全身心投入到某一件事时,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往,那些曾经在她生命中留下残忍痕迹的人,都不怎么被她放在心上了。

衡玉笑,“大姐越发豁达了。”

季曼玉摇头,“我也不是豁达,只是觉得把精力花在郁洛身上,很浪费。”

她不是豁达,她只是心很小,装进家人、装进小说,甚至开始像季复礼他们一样,担忧起国家存亡时,就舍不得把自己的精力浪费在恨一个人身上。

“不过我也不是圣人,若是以后有机会,让郁洛和他那个妻子倒些霉,我也是乐意的。”季曼玉笑弯了眉眼,对衡玉和季复礼道,脸上的表情带着几分娇俏。

是啊,她现在也不过二十二岁。

人生却像割裂一般,前二十年恍若大梦一场,如今方才是浴火新生。

——

回到家后,季曼玉走进房间整理资料。

她的第二本书《明月》取得的成绩还算不错,因为是个悲剧,在普通老百姓那里受欢迎程度不高,但报纸上多是夸奖之声。

现在,她的笔名“萝梦”在北平也算是小有名气了。甚至还有人往报社寄了邀请函,邀请她参加文人聚会。报社的人收到邀请函后,连忙给季曼玉送了过来。

季曼玉全都回信婉拒了。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的底子太薄了,无论是《光华》还是《明月》,小说出彩的地方在于感情真挚,文笔却不是那种笔下生花的类型。

她去参加这种文人宴会,容易露怯。

季曼玉和庄子鹤已经是关系不错的朋友,两人一直保持着书信往来,在写给庄子鹤的书信里,季曼玉提到了这件事。

对于她的决定,庄子鹤是赞成的。他自己也很少参加这类型的聚会,除了一些实在推辞不掉的,其他时候都是能拒绝就拒绝。

在季曼玉认真整理资料时,外面传来敲门声。

“请进。”

推门进来的是衡玉,“大姐。”

“你怎么过来了?”季曼玉停下手上的动作,疑惑道。

衡玉在她旁边坐下,“你现在是在思考第三本书要写些什么吗?需不需要我给你提供些思路?”

季曼玉笑道:“那你说说。”坐直身体听衡玉说话。

自从前段时间和季复礼聊过天,感受到季复礼心里的想法,衡玉便心念一动,觉得可以写一本小说。

——写一本看似光怪陆离,却能带给人希望的小说。

“大姐觉得,如果有个人黄粱一梦,意外去到一百年后呢?”

小说里从来没有过的穿越情节,加上男主人公是穿越到一百年后,见识了一百年后的世界。

衡玉只是简单说了小说设定,季曼玉眼睛便彻底亮了。

——

不过第三本书也不急着写,眼下就是过年了。

元宵节还没到,季复礼就已经收拾好包袱,要坐上前往武汉的火车。

他的行李不多,军校是军事化管理,也不会允许他带太多的杂物进去。

这天早上,季父坐在沙发上翻看报纸,瞧见季复礼拎着一个包下楼,叹口气,“在家里样样不缺,到了那里可如何是好。你自幼就是个吃不了什么苦头的,与你大哥完全不一样。”

季复礼撇嘴,深觉他爹小瞧了他。

不过想到自己要离家至少半年时间,季复礼压下到嘴的吐槽,沉默着与家人一起用了早饭。

吃完早饭又歇了会儿,一家人去火车站送季复礼。

季家钱财宽裕,给季复礼买的是火车上最好的座位。

火车出发的时间差不多要到了,季复礼背着包,沉默着拥抱了季曼玉和季父。

轮到衡玉时,季复礼抬手摸了摸她的头,轻叹口气,“要好好吃药,好好调养身体。如果觉得药太苦了,记得让陈嫂去给你买蜜饯,喝完药后吃上几颗,也能压一压嘴巴里的苦味。”

说起来,衡玉以前吃的蜜饯全都是季复礼买的,她喜欢吃的糕点,也是季复礼下课后亲自去排队给她买来的。

“我又不是小孩子,倒是二哥你,此一去山高水长,还望多多珍重。”

季复礼又摸了摸她的头,“我知道你已经长大了,你是个心中有成算的,看着是全家人都在护着你,很多时候反而是你在宽慰我和大姐。”

他长臂一伸,将衡玉抱在怀里,下巴轻轻枕在她的头上,压低了的声音从上方传来,“但二哥还是最舍不得你,也最心疼你。”

火车已经开始鸣笛,很多地方都传来催促上火车的声音。

季复礼沉默着,直到再也不能耽搁,他才松开环抱住衡玉的手。

要说的话已经说过了,季复礼又摸了摸衡玉的头,这才转身上了火车,左手拎包,右手抬起高过头顶,朝着衡玉他们挥了挥,凭着自己的身高优势挤上了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