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入鸳鸯城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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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礼物从很多年前开始送起, 她昨夜翻找出来的都堆成了一座小山,她都还没有拆封。
有的是凡间有趣的小玩意,像是偶然去凡间, 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东西顺手捎带的;有的则价值不菲,像是精心挑选的贺礼;她甚至还从里面找到了几本修真界绝迹的剑谱孤本
……
看见她的掌心里那张纸笺, 这魔头下意识地后退, 仿佛是看见了什么洪水猛兽似的。
等到回过神来,他立马就想要装作对这纸笺毫不知情——
她又偏偏盯着他的魔角看, 毕竟有落款在,他做什么都像是在欲盖弥彰。
这魔头最后干巴巴找了个借口:
“天下的魔那么多, 有角的也不是本座一个。”
他灵机一动, 直接一把拥有和他同款魔角的小眼睛粗鲁地塞给了她。
一脸懵逼的小眼睛:?
她抓起这条蛇, 看着小眼睛头上的角,笑了:
“原来是小眼睛送的。”
走到一半的魔头:?
他回头愤怒地瞪了她一眼,走得飞快。
很多年前的小魔头的确不识字,他不会写自己的名字, 所以用两个魔角代替;
后来抓了广平和尚让他教他读书写字,也慢慢觉醒了魔族血脉里的传承,懂得更多、甚至可以写一手漂亮的好字, 却不能够署名了。
毕竟,那时候已经是恶名昭彰的小魔头,给她送礼,她接不接受另说, 光是被人发现,她的处境就会变得很危险。
小魔头就一年年地送, 一年年地留两只魔角。
想她发现, 又怕她发现。
……
在离开无相谷的时候, 她默默地往昆仑剑上系了一条那魔头送的剑穗——
剑修为了方便,本来穿着就很简单,唯一的装饰就是剑穗。
那剑穗上坠着一块温润的灵白玉,很是和昆仑剑相配。
他果然多看了好几眼。
虽然什么都没说,但是漂亮的唇角上扬。
——还挺好看的,他就知道。
啧,人族!
因为考虑她的神魂不稳,这一行他们是坐的马车,有灵力加持的马车又快又平稳,除了烧灵石没有任何缺点。
既然多了一个多余的广平,红娘也笑嘻嘻地跟上来了。
朝今岁教了她一个障眼法——天生魔种有血脉传承,但是很少接受过系统的教育。许多对于修士而言轻而易举的事,对于许多魔族来说却难如登天。
就像是红娘这样的高阶魔族,打架是把好手,却连个基础的障眼法都不会。
红娘顿时喜笑颜开,举着铜镜照个不停。
一行四人一蛇,收敛了魔气,一日就进入了鸳鸯城的地界。
夙家在修真界势大,是出了名的豪富、底蕴深厚。
夙家所在的鸳鸯城,叫这个名字,当然不是因为这里人爱吃鸳鸯锅。
而是这里有个传统,是修真界的道侣圣地,这里大部分的修士都是成双入对,还有不少修士会千里迢迢来此地结为道侣,以求鸳鸯情深,万年好合。
就连建筑都是各种各样喜庆的红色。
夙家则是鸳鸯城的“夙半城”,鸳鸯城一半的产业都是夙家所有。
她掀开了帘子,就见到窗外熙熙攘攘。
此时冬日刚过,桃花开满城,鸳鸯城红的亭台楼阁,粉的桃花朵朵,路上成双入对、嬉笑打闹。
平日里鸳鸯城就人多,不知为何,今天这里更是人比平日里都翻了一倍。
他们的马车在城门口等了半天,好不容易才进去,结果一进城,马车就被撞了一下。
只见迎面就是一辆辆的红鸾香轿——这是结为道侣的;
紧接着,又是一辆辆带着白皤的黑轿子——这是出殡的。
神奇的是,结为道侣的,几乎和出殡的数量差不多。
两条长龙挤挤挨挨,几乎没有其他马车的容身之地。
他们不得不先下车,让红白喜事的先过。
红娘纳罕道:“这城里究竟是怎么回事?”
修真界的人寿命都长,轻易不会有那么多人扎堆一块儿去世。
魔头的脸有点黑,因为障眼法竟然对他的魔角没有用,他不得不一直戴着斗笠和幕篱,视线受阻,抬着下巴,扫了一眼那出殡的队伍,示意广平和尚去看看情况。
不过幸好,朝今岁不想见到熟人,也戴了个同款。
一行人先找了家客栈,在二楼要了个临窗的位置,刚刚坐下,就听见了楼下的说书先生惊堂木一拍,声如洪钟:
“你们可知,数日前,夙家主与那昆仑剑宗宗主的一战?”
“那昆仑剑宗的朝宗主,成名绝技梅花斩,当年名震一方,可是一条响当当的好汉!”
“谁知这人一老,就糊涂了,昆仑剑宗从前多风光,如今却叫夙家欺负得抬不起头来!”
二楼一黑一白两个戴幕篱的,视线都瞬间看向了那说书先生。
且说夙家打上昆仑这事,早就已经在修真界传开了。夙家可没有给朝太初留面子的打算,当日围攻昆仑之事被山下的散修全程围观,传得整个修真界沸沸扬扬。
人人都知道夙家三百修士打上昆仑,朝太初不仅缩头乌龟,最后还打输了的事了。说书先生更是说的像是他亲眼所见一般:
“……朝宗主本是元婴中期的修为,按理说和夙家主不相上下。但是夙家主带了众多弟子,以人多取胜,朝宗主竟然没讨到好,被打得节节败退,却又回不到那护宗大阵之中。”
“朝宗主最后不得不自断一臂以赔罪,才逃回了护宗大阵当中!”
……
燕雪衣笑了。
他们两个当初把山下的夙家人留下,就是让夙家去找朝太初的麻烦的。
真没想到,朝太初都这样了还能脱身。
夙白山当然不是吃素的——儿子失踪、族兄殒命,最后要了朝太初的一条胳膊,恐怕朝太初还付出了别的代价。
朝太初不狠狠放一次血,夙家怎么可能放过他!毕竟燕雪衣相信,在夙家发现他们的那个半步化神的元婴老祖失踪后,对朝太初的勒索一定会只多不少。
朝今岁也想到了这一点。
她很了解朝太初,他一直把昆仑剑宗的脸面看得比天大,也一贯在外人面前端着宗主的颜面,此番事在修真界传开,就是让他颜面扫地,恐怕比断臂还要叫他难受。
不知他如今,可有后悔当初对亲女儿那样赶尽杀绝呢?
一时间,整个客栈里都在议论这件大事。
就听见了楼下有个女声气急败坏道:
“闭嘴!你这肖小,昆仑剑宗的是非,也是你能说的?”
竟是朝小涂的声音——
朝太初受伤,她不在昆仑剑宗照顾,跑这鸳鸯城里做什么?
朝小涂此时又气又着急,听见人的议论,气不打一处来,直接让人就要将那说书先生的摊子给掀了!
就在这个时候,二楼楼上,一根筷子猛地飞了出来,在半空中有细微的爆裂之声,钉在了朝小涂脚边!
朝小涂吓了一跳,抬头一看,却见窗边一黑一白都戴着幕篱的修士。
白衣修士冷冷道:
“这位姑娘,这里是鸳鸯城,不是你们昆仑山,就算是昆仑山下,也没有不让人说话的道理。”
“恃强凌弱,这就是你们昆仑的教养么?”
那声音经过了伪装,朝小涂一时间认不出那个声音究竟是谁,顿时眼睛都红了:
“这位前辈,他辱我师门,诽谤我长辈,我如何不能教训这人?!”
她身边还跟着几个昆仑剑宗的弟子,都义愤填膺:
“敢辱我昆仑剑宗,就应当好生教训!”
窗边的戴着斗笠的白衣剑客冷冷道:
“被夙家围攻不敢下山的,是昆仑剑宗;委屈求全、宁愿断臂也不敢拼死一战的,是朝太初。”
“辱你师门的,是谁?丢人现眼的,是谁?”
朝小涂和身后昆仑弟子的脸一下子变得一片煞白。
周围人纷纷道:
“就是就是,当真怕丢人,就打上鸳鸯城嘛!”
“听说夙家三百人围攻,昆仑可是好几日不敢出门,就这还算什么大宗气派!”
……
朝小涂又气又急,还想要再说什么,却被身边的灵韵及时拉住了。
她到底不敢再惹事,一行人在众人古怪的目光当中,匆匆离去,背影很是狼狈。
——曾几何时,昆仑剑宗的弟子一出门,何等意气风发,修真界人人羡慕,如今竟到了这个地步。
叫人唏嘘又觉得可悲。
朝今岁叹了一口气。
对面的魔头冷冷问道:“心软了?”
她就看见了那魔头丹凤眼危险地眯起,仿佛她说自己心软,他就会让她好好“清醒清醒”。
她笑了:“不是心软,是庆幸。”
属于昆仑剑宗风头无量的时代,早就已经过去了。
她曾经是这没落风光里,勉力维持的一员,直到离开后,她才发现自己前世究竟过得有多么辛苦。
解脱后,才觉得从前对昆仑的种种维护操心,多么地费力不讨好。
一时间两个人都没说话。
红娘趴在栏杆上听说书先生唠修真界天南海北的八卦,听得津津有味。
也不知怎的,又说回了夙家。
“不过说来,夙家大公子,还真的惨,听说被抬回来的时候都快没气了,如今还在家中躺着将养呢!”
——夙流云,不是死了么?
红娘很机灵,笑着冲着楼下扔了一块中品灵石:
“先生,说说这夙家公子的事,我想多听些!”
说书先生纳闷道:“姑娘,瞧你打扮是个外地来的,难道不是为了这事来的?”
“夙家的流云公子病得起不来,正在准备给他们家大公子选人冲喜呢!就在三日后!”
“听说选上了就有灵石万两,咱这鸳鸯城这几日,来的都是凑热闹的!”
帘子后面的两人,都放下了茶。
只听过有给活人冲喜的,没听过给死人冲喜的。
——如果不是这人是他们亲手杀的,都要以为夙流云真的要活过来了。
不多时,出去探查的广平和尚也回来了。
“这几日鸳鸯城里死了不少人,都是年轻男子。贫僧一一看了,是被吸干了阳气而死的。”
——显然,这和尚把人的棺材板给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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