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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用猪肉是今天刚杀的家猪,跟后世用饲料养大的猪不一样,猪肉又鲜又嫩,还没有一股难闻的腥味,一看就是好肉。

这样的好肉,白榆自然不会辜负。

香料被炒热后爆发出肆意的香味,白榆看火候差不多了,立即把五花肉给放进去,翻炒到表皮变色后再盛起来,然后加入白糖炒糖色。

白糖和冰糖都可以用来熬制糖色,但两者还是有一些区别。

白糖炒出来的糖色颜色会更深一点,而且味道也会更甜一些,更适合用来做红烧肉、红烧鱼、卤肉菜等等,冰糖颜色浅一些,但味道更清香可口,更适合用来做浅色菜。

炒糖色也是门技术,炒不好很容易糊锅,不过对白榆来说,炒糖色属于基本功,一看白糖融化,变成红褐色,还冒出小泡泡来,她立即把五花肉重新倒回锅里去,来回翻滚上色。

等五花肉都均匀上色后,她倒入适量的水,不过这时候她没急着把锅盖上去,而是找出一支长竹签,在每块五花肉上戳了好几下。

中年男厨师一开始以为白榆是那种爱吹牛自夸的人,不过她很快就被打脸了。

白榆做菜的动作干净又利落,一看就是经常干活的人,别的不说,那糖色熬制得真好,每块五花肉上色后仿佛被裹了一层红色的釉质,看着特别诱人。

这些饭菜是做给官兵填饱肚子的,关键是要能吃饱吃上热乎的,自然不能跟厨艺比赛一样,一味地追究好吃,这会儿更讲究快。

因此五花肉并没有像平时一样换到砂锅去小火慢炖,而是直接在大铁锅里头大火焖煮,但材料鲜,调料又香,做出来的五花肉就是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很快,锅里就散发出诱人的香味,香味肆意扩散在厨房里,香得每个人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又熬煮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五花肉被焖煮得烂透,每一寸肉里头都掺入了香料汁水,橘黄色的灯光下,五花肉看上去晶莹剔透,散发着香浓诱人的香气,馋得人直流口水。

白榆从锅里夹起一块吹了吹,然后放进嘴里,下一刻眼睛顿时就亮了起来。

一个字,鲜!

被扎过的五花肉十分入味,一口咬下去,口腔溢满浓郁的汁水,五花肉肥肉适宜,肥的部分颤巍巍,肥而不腻,瘦的部分紧致鲜嫩,猪皮散发出诱人的亮泽,有嚼劲却不会太硬。

白榆把一块五花肉吞下去,不由满意地点点头。

一旁一个女帮厨大姐看得连连咽口水,她从来就不是一个嘴馋的人,可这会儿却忍不住开口道:“妹子,你刚才不是说做好后让大姐尝一尝吗?大姐已经做好准备了。”

“噗嗤——”

听到大姐这话,白榆忍不住笑出来。

大姐被笑得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一脸期待地看着白榆。

白榆自然不会食言,夹了一块放在碗里递给对方。

大姐接过去,也顾不上五花肉还有些烫,夹起来就一口放进嘴里:“呜呜……好烫……好好吃……妹子你这五花肉做得太好吃了!”

她敢说这是她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五花肉。

姚大师傅做的五花肉肯定也很好吃,只是这女同志做的好像更好吃一点点,至于好吃在哪方面她也说不出来。

其他人看大姐吃得狼吞虎咽,一个个羡慕得不得了,也想跟大姐一样跟白榆讨一块来尝一尝。

只是这些五花肉是做给官兵们吃的,他们自然不好意思开口,要不然都被他们吃完了,官兵们吃什么?

饭菜做好后,会趁热一批批送出去给官兵们吃,白榆做的五花肉和其他人做的饭菜很快就被打包送了出去。

在江霖带领下的第三突击队已经不眠不休连续工作了一天一夜,风里来雨里去,这会儿都累得几乎直不起腰来,双腿沉重仿若灌了铅一般的。

好不容易轮到他们这支队伍休息,大家一股脑躺在椅子上、桌子上,没位置的直接就地一趟,累得连话都不想说。

不过话不想说,饭还是要吃的,大家已经十几个小时没喝一口水没吃任何东西,早就饿得前度贴后背,肚子饥饿的打鸣声此起彼伏。

“现在就是来十头牛我也能吃下去。”

“别提任何跟肉有关的字,我现在饿得两眼发光,看到地上的土都想抓一把放进嘴里!”

“我也是,我现在就想吃点热乎的,管它有没有肉,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了。”

咦,什么味道?

怎么这么香?!

一股浓郁美妙的肉香味扑鼻而来,大家爬起来寻找香味来源,很快大家就看到勤务兵茅明带着人送饭来了。

他的身影一出现,七倒八歪的官兵们瞬间跟打了鸡血般,当即从地上跳起来,飞奔过去帮忙运送饭菜。

大家排着队伍打到饭后,立即狼吞虎咽了起来。

“妈呀,这五花肉也太香了吧!我敢说这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五花肉!”

“听说这五花肉是江副团的爱人做的?”

“什么,这么好吃的五花肉居然是江副团爱人做的?江副团这也太让人羡慕了吧?”

可不就是羡慕,江副团的爱人不仅人长得好看,而且还是大学生,高考闽省第一名的高考状元,现在连做饭都这么好吃。

呜呜呜真的好羡慕江副团!

江霖坐在大榕树下,眼睑下有着青色眼圈,看上去十分憔悴,身上的衣服也湿漉漉贴在身上。

听到大家的议论,他夹起一块五花肉放进嘴里,五花肉入口即化,肥肉肥而不腻,瘦肉紧致,香味浓郁。

他没想到白瑜居然厨房帮忙做饭,算起来,他已经有五天没有回家了。

他好想她,更想抱着她睡上一觉。

不过知道她和孩子都好好的,他也就放心了。

***

京城,医院。

因为早产的关系,孩子的情况不是很好,出生不久被抱去了保温箱。

林向雪的情况同样不太好,恶露不止,她觉得是自己早产才会导致孩子身体不好,心里十分内疚。

知女莫若母,林母看她的样子就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只好开口宽慰道:“你现在什么都不要想,最重要的是把身体给养好了,才能有精力照顾孩子,给孩子喂奶,要是你自己都不好了,还说什么照顾孩子,你说对不对?”

林向雪面色苍白,唇瓣更是没有一丝血色:“我当然知道要养好身子,可我就是控制不了操心,孩子要不是因为我,也不用一出生就打针吃药。”

林母:“敢情我之前说了那么多,你一句都没有听进去?”

林向雪抿着唇,不吭声。

她当然知道她妈说的都是对,也都是为了她好,但她实在控制不住自己。

林木从保温瓶里倒出一碗鸡汤递过去:“要操心也得先把这碗汤给喝下去。”

“谢谢妈。”

林向雪接过碗,刚喝了一口,就听她妈问道——

“听景林说,你是因为做噩梦才导致早产的,他还说你这段时间频频做噩梦,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向雪拿着勺子的手一颤抖,顿了好一会儿才道:“就是我同事一个亲戚生孩子大出血没了,我知道后一直很担心,可能因为白天想得多,晚上就做噩梦了。”

如果她说没什么,她妈肯定不会相信,只好随便编了个借口。

至于她梦到的人……她不敢讲,也不知道跟谁讲。

果然,林母听到她的话,伸手在她的额头上戳了下:“我平时怎么跟你说的,别人的事情你别老往自己身上套,小小年纪的,怎么比我这老婆子还爱操心,你要是再不听我的话,把心思放宽一些,后面还有你后悔的。”

林母唠叨了一个多钟头,才意犹未尽提着保温瓶走了。

林母前脚刚走,她婆婆就过来了,同样提着保温瓶,只是里面装着的不是老母鸡参汤,而是普通的骨头汤。

之前没怀孕时,她嫌弃婆婆天天让她喝老母鸡参汤,可现在终于没了老母鸡参汤,她又忍不住想是不是因为婆婆嫌弃她生了个女儿。

不过她很快就把这个念头给甩出脑海,她妈说得对,她就是爱胡思乱想,想到这,她露出一个笑容:“妈,辛苦你了,不过我现在喝不下,我妈刚带了鸡汤给我喝,这汤就放在一边,等会我饿了再喝。”

曾母闻言,便点头把保温瓶的盖子重新盖回去,然后一屁股坐在她旁边的病床上:“向雪,妈跟你说几句心里话。”

林向雪怔了下:“妈,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曾母:“你看你现在身体不好,孩子也身体不好,如果你去上大学的话,后面谁来照顾孩子?”

林向雪:“我妈说让我把小芒果抱回家去,白天让保姆帮我带,晚上我回去自己带。”

小芒果是她和丈夫两人给女儿取的小名。

她妈和婆婆两人都有工作,都不能帮她带孩子,好在家里的保姆是知根知底的,在她爷爷家里干了好多年,是个十分可靠的人,要不然她也没办法放心去上学。

她以刚过及格线的分数被广播学院给录取了,录取通知书也下来了,在琼州岛时她接触到播音这个行业,她对这个行业很感兴趣,因此这次高考她报考了播音与主持的专业。

曾母:“把孩子交给保姆带,哪有亲妈自己带的好?你年纪小不懂,这孩子要自己带,孩子才会跟我们亲,你也不想孩子以后亲保姆不亲你吧?”

林向雪:“应该不会的,我不住宿学校,平时一有空就尽量回来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