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1 / 2)
给力文学geilizw.com
陶楂完全不知情自己的朋友圈已经被传到了林寐的手机里,他跟评论区里的人聊得乐不开支,直到萧余说他到了。
紧跟着,曹严华和徐序也到了。
林寐握着陶楂的手臂,带着他往六三广场的标志性建筑去:一只庞大的五颜六色的玻璃球。
离得远远的,三人就看见了陶楂和林寐的身影。
曹严华一看见两人,就拼命去瞅林寐的表情。
讲真心的,林寐对陶楂这小崽子是真够意思,旁的人捧着作业在他面前下跪喊爹都不好使,林寐不是一个把时间看得很稀罕的人,可哪怕睡觉,他也不会把时间花在别人身上。
但是林寐乐意给陶楂辅导,真是见了鬼了。
还整天蹬着一破自行车从家里带到学校,又从学校带回家。
这要不是林寐,曹严华还真想用“上赶着”形容,可这是林寐,曹严华又觉得他犯不着。
现在,陶楂居然发个朋友圈还把林寐给截掉了。
来的路上,曹严华和徐序笑个不停,现在一见着林寐,嘴角又有了控制不住到处飞的迹象。
曹严华和徐序心有灵犀,同时抬头看着天空,强迫自己憋住。
和在学校不同,在学校要穿校服,穿私服的时间几乎为零,现在大家都穿着自己的私服。
陶楂习惯了林寐的私服,但乍一看其他人,他眼睛还感到有些不适应。
曹严华和徐序是宁鑫盖章过的富二代,陶楂听不懂那些千万乃至上亿的生意内容,但是能听懂千万、亿,宁鑫说这两人比他家里还要厉害一丢丢。
穿校服时还看不出来,私服就挺明显了。哪怕陶楂买不起那些大牌,也被喜欢关注这些的宁鑫科普过,什么几十万一块的手表啊,几万一件的外套都是猪在买啦……曹严华和徐序两人都穿着猪才买的外套。
因为有了宁鑫的先入为主,陶楂现在看曹严华和徐序都变得不怎么聪明了起来。
陶楂的视线放到了萧余身上,萧余一直就在看着他。
此时看见陶楂望过来,他脸皮热起来,不好意思地看向别处了。
林寐见状,笑了笑,“先去吃饭。”
萧余根本没心思去关注林寐,他落下一步,直接走在了陶楂的左边,撇下了曹严华和徐序,他握着手机,不知道是在跟所有人说还是只跟陶楂说,“我已经预约过了,直接去就可以了。”
林寐走在陶楂另一边,看见萧余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把牛奶糖,往陶楂面前递,“我从家里带的,挺好吃的,你试试。”
陶楂想得不多,只从他手里拿了两颗,“我试试就行了。”
他指了指自己鼻子,“长了一颗痘痘,不能吃太多甜的。”
他跟萧余相处,比跟林寐相处时,要自然轻松许多,在萧余面前,他感受不到什么压力。
剥了糖纸,牛奶糖喂进嘴里,他确实尝到味道以后才点头,“是好吃。”
陶楂长得好,不是普通男生可以复刻出来的,他的好看源于他流畅的骨骼和鲜活灵动的小动作,普通人被人世间煎熬过后,动作表情都成了一派的,同样一句话,同样的背景,做同样的事情,那些人都是一模一样的反应。可陶楂不一样,他是不一样的。
难怪连林寐都……
其实萧余也不敢肯定。
陶楂没想那么多,他吃了一颗糖,看见地上林寐的影子摆动,又沉思起来,就自己吃,让林寐这么干看着,不太好吧。
林寐会不会觉得自己跟萧余故意排挤他,不给他吃?
但能让林寐难受也挺好的。
可陶楂又没办法完全说服自己,就让林寐这么看着。
可糖也不是他的呀。
还是问问萧余吧。
“要不要给林寐吃一颗?”陶楂扭头问萧余。
不知道为什么,一问出这句话,萧余好像忽然就开心了起来,“好啊。”他又把自己口袋里的糖掏出来,越过陶楂给林寐,“林寐,来一颗?”
林寐脸上挂起和煦的笑,却婉拒了,“谢谢,我不吃甜的。”
陶楂附和,“他是不吃甜的,上次他爸给他带的马卡龙他都不吃,全给我了。”
萧余:“那好吧。”
他说完后,眼神朝陶楂的头顶飘去,“你这个帽子挺可爱的,很适合你。”
陶楂用舌尖把牛奶糖抵到腮帮子后才开口说话,“扫码送的,林寐扫的。”
他说完后,曹严华在前面听见了,默不作声退后几步,搭着林寐肩膀把他往旁边拽,“有道题问问你。”
听见有道题,陶楂的眼神立刻就朝前面那三人瞟去。
为什么出来吃饭还要讨论题目?
烦不烦?
跟林寐关系好的,没一个好东西,都很讨厌。
.
火锅店新开业,周日叠加饭点,门口早已经排起了长队。幸好萧余提前预约过,给门口的服务员报了电话号码之后,直接就能进店入座。
曹严华突然从后面窜到前面来,跟之前一样自来熟,勾着陶楂脖子,朝旁边的萧余说,“点个清汤吧,徐序不吃辣。”
徐序:“对,就我不吃辣,你们应该都能吃吧。”
陶楂点点头,“我吃辣,林寐也吃。”
徐序的表情变得古怪,他镜片后的眼神出现疑惑,“陶楂你不是一直叫林寐哥哥吗?现在不叫了?”
陶楂的呼吸一下子被徐序突然的言语给掐断。
其实他除了只在林寐面前叫他哥哥以外,在背后从来不叫哥哥,在心底里也从没认为林寐是自己哥哥。
现在萧余在,萧余是个外人。陶楂就不想叫。
徐序有没有眼力见?这么令人尴尬的问题居然也能问得出口,不愧是林寐的好哥们,坏东西。
林寐手机在桌面上晃了下,人还没坐,菜单已经扫出来了,他切断了莫名出现的剑拔弩张,出生道:“先点单。”
陶楂修剪得几乎都没有的指甲抠进了掌心里。
他觉得徐序是故意让自己难堪的。
正气恼着,手指忽然被人掰开,放入手机,陶楂惊惶看过去,撞进林寐眸子里,对方说:“你先点。”
陶楂一肚子的气跑得没剩多少了。
但脸颊还是滚烫的,脸颊那一层小绒毛好似成片燃烧了起来,火苗灼烧着少年的面皮,少年心事面临被揭开的恐惧和慌张在那一瞬间席卷了他。
他甚至想,如果大家现在都知道了自己是一个表里不一的坏孩子,那用刀子把他们全部杀死在火锅店,也没关系。至少,自己的秘密就不会被传播出去了。
先杀徐序,徐序挑起来的。
再杀曹严华,他看起来是个大嘴巴。
之后是萧余,萧余没做什么,但谁让他在场的。
最后是林寐,因为林寐最讨厌,要留在最后慢慢杀。
但要是真这样做了,陶楂还得杀死自己。
“喳喳?”林寐像那天晚自习一样,在他眼前打了个响指,“点单了。”
“唔,哦。”陶楂低下头,终于开始认真看起菜品来。
萧余坐在曹严华和徐序的中间,一排最多只能坐三个人。
陶楂和林寐坐在一起。
..
一顿饭下来,陶楂吃得很满足,他从来就将自己的感受放在第一位,饭间,谁递水他都喝,谁夹菜他都吃,反正不用他自己倒,也不用他自己夹,他反而还能轻轻松松地吃。
桌子上和旁边推车上的菜已经全部下进锅里吃掉了。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五个正值青春期的男生凑在一起吃饭,只有吃不饱的,没有吃不完的。
饭桌上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光看几个人的吃相,斯斯文文,好像只是喝了顿白粥。
陶楂吃饱了,把吊在桌沿的客用单慢慢地卷起来,卷起来……
曹严华在对面又点了一盘炒饭,他顶顶顶顶顶能吃,其他人不怎么吃主食,他则万物皆可拌饭,红油里捞上来的白菜也能往肚子里拌进去一碗饭。
“萧余,你有想好考什么大学吗?”曹严华一边往嘴里扒拉饭,一边随便找了个话题。都是高中生,不分大小性别,都能参与。
萧余筷子还夹着一只包心鱼丸,他有些不太确定,“还没想好,我妈想我留在省内,我爸想我出国。”
“巧了,我爸也想送我出去,他打算让我去德国读工科,我看起来像是可以顺利毕业的人吗?”曹严华嗤了一声。
徐序按着毛肚在锅里烫,“我准备出去读本科。”
林寐抬眼看着他,曹严华紧随其后看过去,“你不是说就在本地读?”
徐序半天没说话,去看在喝饮料咬吸管的陶楂,“陶楂,你呢?”
“没……没想好,我还不确定。”陶楂已经被接二连三的出国给炸晕了,他身边鲜少出现留学出国这样的字眼,S市有钱,但住在鹦鹉巷的人大多没有钱。
S市的城中心是光华璀璨的夜明珠,鹦鹉巷和鹦鹉巷的附近就是夜明珠的底座,夜明珠放在哪里都灿烂夺目,底座没有夜明珠就是随处可丢的垃圾。
就像他跟林寐,跟眼前的这几个人。
陶楂觉得杯子里的饮料慢慢变得又酸又涩。
一起吃顿饭而已,不会真的就觉得自己跟这群厉害的人一样了吧。陶楂在心里无声地对自己说着。
曹严华继续烫着牛肉,都没注意到陶楂的情绪起落,“林寐是要留在本地大学的吧?”
S市大学众多,S大也能在全国大学里排上前五了,并不比外地大学差,不过由于对本地考生没什么优惠政策,所以也不是人人都能上得了。
陶楂也知道S大很好,可他就想要上最好的大学。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