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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的人果然精于攻心。

孟春红为自己的颜狗本色感到羞愧,但当她抱着漂亮姐姐入睡时,她兴奋地打起小呼噜。

俺老孟头也是有姐姐的人喽!

时光飞逝,八岁的孟娇成为了孟春红,十一岁的孟恨水与她一同长大,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好,在又一晚抱着姐姐入睡时,孟春红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记不太清八岁以前的时光了。

她的回忆里满满都是姐姐。

所以她拍醒了昏昏欲睡的孟恨水,像发誓一样说:“我希望就这样永远和姐姐在一起。”

孟恨水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但还是捏了捏妹妹软乎乎的小脸。

“好呀,永远在一起。”

*

孟春红十三岁那年,长夏市接连出现了好几起拐卖案。

那时候恰逢孟昭林有个升官契机,他要和三个人竞争支队副队长,说不定就可以凭借年龄优势取胜。全家都对这件事很上心,毕竟升官等于涨工资,五个人挤一个四十平米的房子实在是有些难受,柳阿姨老早就想攒钱换个房子了。

那阵日子,孟春红每天都在日记本里偷偷给孟昭林加油鼓劲,根本没在意这劳什子拐卖案。

首先她只有十三岁,谁都救不了,这事儿用不着她去操心。其次嘛,孟春红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小朋友,什么糖果骗局啊,帮忙找小狗啊,带着她去找爸爸妈妈啊,这些人贩子的低级伎俩根本骗不到她。

但她不担心,不代表柳阿姨不担心。

柳阿姨简直是她见过最善良的大美人,她十三岁了,已经懂了私生女有多讨人嫌,可是柳阿姨就像对待亲生女儿一样对她,什么都不跟她讲,但她知道她其实就是个寄居在别人家里的小蛀虫。

整个三月孟春红都是牵着柳阿姨的手上学的,放学也牵着,柳阿姨的手又软又白,还香香的,她每次牵着的时候都既开心又愧疚。

柳阿姨应该牵着姐姐上下学的。

姐姐虽然比她大三岁,但也还是小朋友,姐姐才是柳阿姨的亲女儿。

三月底,孟春红不太想让柳阿姨送自己上下学了。

她整天在笔记本里算计着要如何提出这一点,孟昭林和孟向江的对话为她提供了契机。

那天柳阿姨在厨房做饭,孟昭林与孟向江在卧室里小声说话,她当时有个卷子要签字,所以小心翼翼推开门,推出了一条门缝。

“恨水的岁数有些大了,那些都是八九岁的,最大也是十一二岁,春红合适。”

是孟向江在说话。

孟春红一向不喜欢自己这个爷爷,觉得他抠门又小题大做,但此时孟向江脸上的表情第一次让她感到害怕。

“合适归合适,但我还挺喜欢这丫头的…嘴甜还会主动洗衣服做饭,以后是个孝顺的,恨水就是个闷葫芦,一巴掌打不出三个字,”孟昭林话音刚落,就把声音压得更低了,“而且爸,您那提议是不是太冒险了点。”

“这种钓鱼执法在公安内部还挺常见的,最近上级已经在开会讨论了,我可以跟上级提让春红试试,到时候她的安危也能被保证...”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你个没出息的!”孟向江忍不住提高了嗓门,又赶忙降低声音,“钓鱼执法是常见,但你以为那功劳轮得上你?肯定是你上级升官加爵,你就还是个小小的侦察员!你趁他们商量好前主动出击才行!”

“再说了,长夏市公安内部是个啥情况你不知道?咱这地治安这么乱有谁管过吗?他们能力就不行,混吃等死的一群人,就算春红...他们也想不到你!”

孟昭林迟疑道:“可是春红她...”

孟向江打断了他。

“小柳平时把我照顾得挺好,而且恨水才是你明面上的亲闺女,春红就是个领养的,连户口都是别人家的,查起来和你就没血缘!就她了,一个女娃有什么好想的,以前在村里都是溺死的命,你赶紧晋升,我还盼着我儿子当上支队长嘞!”

卧室没有开灯,孟昭林的身影彻底隐在黑暗中,看不出任何表情。

“我再想想。”

他低声道。

孟春红悄悄把门缝合上了。

虽然没听懂他们在说什么,也不清楚钓鱼执法是个什么意思,但孟春红潜意识里知道不是个好事,她心脏跳的飞快,卷子被她攥成一团,急促的呼吸用了很久才平复下来。

这时孟恨水放学了,她一放学就跑去厨房看妈妈做了什么饭。

三分钟后,她拿了一个冒着热气的排骨块跑向妹妹,“春红,是红烧排骨——”

“刚出锅的,你快尝尝。”

孟春红猛地回过神,她下意识对着姐姐露出甜甜的笑,伸手就要接,孟恨水连忙抬高了胳膊,“说多少遍啦,你仔细着点儿,拿着骨头边,别烫着了。”

于是孟春红捏住了骨头边,在孟恨水笑盈盈的目光中慢慢吃掉了排骨。

饭桌上,孟恨水给孟春红夹了好几块好咬的排骨条,孟春红一边啃着香喷喷的肉,一边时不时瞅孟昭林一眼,她直觉孟昭林会说什么话。

果不其然,在孟春红吃光三块排骨后,孟昭林开了口。

他看向孟恨水,“恨水啊。”

孟恨水抬起头:“什么?”

“最近那个拐卖案有些危险,咱家周边小区失踪两个小孩了,你看你们学校也不放假,要不我…”

孟春红手里的骨头掉在了地上,她发现自己的手指在发抖,虽然不知道为何在抖,但就是颤个不停。

她试图弯腰去捡骨头,结果衣袖带倒了身前的碗筷,陶瓷碗落地的清脆声打断了孟昭林的话。

柳梅连忙上前收拾碎掉的碗,“不要紧不要紧,碎了好,岁岁平安啊春红。”

孟春红的眼眶突然就红了。

她抬起脸:“爸。”她说:“您来送我上学吧,我好害怕。”

*

孟春红这些天总觉得很难受,无论是孟昭林紧绷的情绪,还是莫名痒的后背。

她在乡下时总被人用不友善的眼光看,长期以往她身体形成了一种机制,只要有人在看她,她就会后背发痒。

但每次转过头,什么都没有。

孟昭林又在拍照了,摄像头对着自己,像是在自拍,最近他很喜欢时不时回下头,然后拍张照片。孟春红猜不透他在做什么,于是愈发紧张,但她每次回家后都会笑,更频繁地笑。

她试图压下心底的不安。

但也不是总会不安,比如孟昭林突然送了她一支笔,这就让她有些开心,再比如抱着姐姐睡觉的时候,她每次和姐姐贴贴都会觉得很幸福。

四月十四号,那天孟春红罕见地吃了两个包子。

孟春红后来总会想到这一天,其实一切都预示好了未来,无论是孟昭林让她穿上的粉红裙子,还是柳阿姨破了口的手指,亦或是她突然增加的胃口,最重要的是,出门前她忘记跟姐姐道别了。

于是再也没能道别。

放学途中,孟昭林把她领到了偏僻花园里的公共厕所,他说一会儿就出来,但三分钟,五分钟,十五分钟都没有出来。

孟春红站在公共厕所外,低着头数了会儿蚂蚁,而后后脑一痛,再醒来时,她已经在车上了。手被绳子捆在身侧,眼睛和嘴巴都被胶带缠住,弓着身体,像只濒死的虾。

好吧,原来不是所有的拐卖犯都会跟你聊天。

也有这种直接打晕扛走的。

孟春红知道挣扎根本无用,等人救不如自救,她的第六感再次救了她。由于最近的精神实在太不安,她在裤子口袋里藏了把手工刀,塑料的那种,很袖珍,但刀尖还算锋利。

她努力抻着胳膊把口袋里的小刀拿出来,一路都在磨绳子,不知道过了多久,司机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里不知道说了什么,但司机啐了几声后停下了车。

那人下了车,大概是太过自信,车门并没有锁,孟春红迅速在后座扯开已经断了的绳子,撕开眼睛和嘴上的胶带,从另一侧轻轻跳了下车。

孟春红舒了口气。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她的福气在后头呢!

车子不远处是个废旧工厂,工厂侧面有片树林,孟春红脱下鞋子,一边往后看一边光着脚往树林里跑,直到她跑进树林,那个男人都还在低头打电话。孟春红在树林里跑了七八分钟,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捂着口鼻跳进了一个臭水沟。

她的身体紧贴着臭水沟的墙壁,整个人都埋在肮脏的废弃物里,不久后隐隐约约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她一动不动。

傍晚,万籁俱寂。

孟春红从里面爬了出来,虽然干呕了好几下,但她还是觉得有些开心,不是每个被拐的孩子都能跑出来的,她说不定还能救其他孩子呢。

孟春红仔细记下这个地方,趁着夜色往树林深处跑,半小时后她到了一片梨园。

现在正是四月,梨花开得旺盛,一眼望去全是醉人的白。

哪怕身上的味道很恶心,她也闻到了很淡的香。

孟春红忍不住踮着脚,凑近枝头去闻,这梨花可真好看啊,肮脏的满是臭气的污水从她头发上往下流,她怕把梨花弄脏,连忙退后一步。

这时窸窸窣窣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孟春红吓了一跳,她怕是拐卖犯追上来了,于是撒腿就要跑,但还没跑两步,那人就叫住了她。

“孟娇…?”

孟春红一愣,缓缓停下了脚步。

她转过头,身后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大伯,孟春红仔细辨认了一会儿,恍然大悟:“张伯伯!”

张伯伯就是当年在村里说她会有大出息的人,张臣喜笑着点头:“真是娇娇啊,四年前我买了这块地,种了些梨树,好看吧?”

孟春红的眼睛亮起来:“好看!伯伯好有本事啊。”

张臣喜笑得更开心了,他打量了女孩几眼:“刚才我还以为认错了,但觉得眼睛像你…你咋把自己弄得这么脏啊?”

孟春红实话实说:“我被坏人追,就躲进臭水沟了。”

“大晚上的太危险了,我送你回家哈,呃…你这满身的泥也太难受了,等等啊,我先去给你找点水冲冲脸,”说完,张臣喜就走向梨园深处的小屋。

孟春红想想,似乎的确如此,她总不能就这么回家吧?柳阿姨打扫屋子很辛苦的,她才不要把地板弄脏,所以她就站着原地乖巧地等张臣喜回来。

她左看看右看看,等着无聊了就对着梨树爱不释手地摸来摸去。

一道白光闪现。

天上忽然变亮,梨树也开始发光。

还没等孟春红反应过来,她就穿越了。

*

孟春红穿越的国家叫历国。

她刚穿来的时候,想了好几天这是个什么朝代,历国又是从哪个犄角旮旯蹦出来的小国,但是非常绝望,她对历史一窍不通,她整天上课就想着下课,一下课就想着回家找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