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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冰其实也并非不肯帮林觉,只是想打击打击他罢了。两百万两银子虽是个不小的数目,但王府还是能拿的出来的。但即便帮忙,也不能让林觉以为理所当然。而且这笔生意不能吃亏。毕竟梁王府之所以富可敌国的原因之一便是郭冰善于敛财。梁王府连青楼都敢开,可见为了敛财郭冰也是不择手段了。这件事倘若只是林觉的事情,那自然不能在女婿身上捞一把。但这可是林家的事情,朝廷要宰林家这头大肥羊,自己岂能不分一杯羹。

于是乎,郭冰告诉林觉,林家的全部产业不值两百万两,自己可以接受,但价钱要公道。自己可不会去管林伯年的事情,只把此事当成一笔生意来做。林觉虽然心里不满,但也只能接受这样的条件,当下翁婿二人一番讨价还价的扯皮之后,林家所有产业以一百七十万两纹银的价格成交。而剩下的三十万两的部分,林觉只能动用小郡主的陪嫁银子进行弥补。林觉虽然很肉疼,但大事要紧,银子只在其次。况且这三十万两银子买来的可不仅仅是林伯年的一条命。

至于林觉提出的一年还款五十五万两银子,五年赎回的方案,被郭冰斥之为笑话。郭冰几乎不假思索的便同意了林觉提出的这个不可能实现的计划作为一种备选方案。因为从收益上而言,即便这个方案能成功,梁王府也将以一百七十万两银子的本金,收益一百零五万两的受益。这可比做什么生意都要赚的多,而且稳赚不赔。而且从可行性而言,郭冰认为,以林家的产业,一年撑死二十多万两银子的利润,五十五万两?开什么玩笑。

无论如何,林觉达到了目的。而找到王爷接盘林家的产业,做名义上的东家,林觉也不仅仅是为了能快速筹措那两百万两银子,也是为了林家的生意着想。因为在目前这种情形下,林家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生意上也必将大受影响。

首先给林家每年带来十万两银子收入的两浙路漕运一项便不可能再以林家船行的名义押运。以前都有众多船行都削尖了脑袋要挖墙脚,若不是林家出手够大方,而且林伯年和张钧有紧密的利益关联的话,怕是早就被抢走了。这也是林家对杭州航运业下手最很,不联合便吞并的原因之一。但现在林家的产业被梁王爷抄底收购,那么林家船行便不再姓林了。有梁王坐镇幕后,漕运的业务肯定是丢不了了。毕竟两浙路中,除了林家船行,还没有哪一家船行有这样的规模和押运的经验。一旦船行易主于梁王,则一定还是林家来做。

而且,林家其余的生意也都名义上归于梁王,这更是有利于生意的。两浙路中梁王深耕已久,大小官员们都买王爷的帐,林家各项生意也都会从中受益。

这就叫做,拉大旗扯虎皮,利用梁王爷的名号帮助林家渡过眼前这个大难关。当然了,对林家而言,这一次依旧是几乎毁了以前积累的一切,无论是林伯年的倒台还是经济上的损失,都是不可估量,元气大损的。但林觉从严正肃方敦孺的身上学到了一招叫做‘不破不立’。林家这次浩劫和大洗牌未必是件坏事,或许是一次浴火的重生。

……

郭冰对于林伯庸和林觉最终决定选择第二种方案感到惊讶,在他看来,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郭冰倒也并不在意,只要林家能达到那些要求,自己却也并不想谋求林家的产业。况且林家想每年支付五十五万两纹银的巨款也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何妨表现的大度一些。

在林伯庸的话语中,郭冰听到了一个让他惊讶的信息,那便是林伯庸自始至终以为自己出了两百万两银子的数目,一直感恩戴德。事实上自己只出了一百七十万两而已。郭冰意识到这一定是林觉在其中补上了三十万两,并且并没有说破。郭冰没有点破此事,毕竟林觉将自己塑造为一个挽救林家于水火的形象,自己也没必要去打破它。但郭冰不明白的是,林觉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他根本没必要自己去花这一笔巨款。林家应该还是能拿出几十万两银子的,再不济他们的房舍宅子还是可以变卖的。

这个问题的答案在稍后的签订协约之时得到了解答。当林觉以林家家主的身份在协约上签上名字的时候,郭冰忽然如醍醐灌顶一般的恍然大悟。

在林伯庸和林觉离去之后,郭冰父子坐在书房里聊天的时候,郭冰对着小王爷郭昆大发感慨。

“厉害啊,厉害啊。火中取粟者不止我一个啊。这个林觉,当真是了不得,了不得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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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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