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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玫瑰园的路上,孟听雨一度担心自己面对年轻的男生无法产生异性的好感。

这实在正常。

毕竟她无法忽视自己是从三十六岁回到十八岁。

十八岁的男生面对三十六岁的成熟女人,嘴甜的会喊姐姐,情商没那么高的可能会喊阿姨。

孟听雨捂上胸口,该不会真的要老牛吃嫩草吧?

等来到玫瑰园,看到年轻的男生们冲她笑,她瞬间毫无心理负担了。大概是现在的身体跟味蕾都是十八岁,连带着跟这群阳光少年们,她非常迅速地融入、把自己当成了同龄女生。

有男友的朱思雯是来欣赏玫瑰的,另外三人则完全陷入了男生散发的荷尔蒙里。

摄影社团里相貌最出色的男生便是盛韬。

大家都自发的将看起来最登对的盛韬跟孟听雨组成一队。

原本阳光外向声音清朗、笑起来露出整齐洁白牙齿的盛韬,在孟听雨赞赏的目光中,颧骨微红,眼神闪躲。

……还是有些区别的。

孟听雨不合时宜的想起了徐朝宗。

严格来说,徐朝宗并不是她的初恋,但她跟他在一起时,才是真正的恋爱。刚在一起时她很害羞,呆在徐朝宗身旁,不敢抬头看他,更别说吃饭时随心所欲,那时候她总是不敢吃太多,怕自己吃相不好看,矜持着夹一筷子菜细嚼慢咽,在他面前连啃鸡翅都有负担。

她会担心自己不够好,担心他没那么喜欢她。

明明很想他,“矜持”的属性却在作祟,绝不主动给他发信息打电话。

她会细细品味他的每一句话后的含义。

比起“我喜欢”,她更在乎的是“他喜欢”。

也许是年纪阅历关系。

孟听雨看着盛韬,更自在的舒展自己。她会直直的、目不转睛的看他,会在听到某句好笑的话时放声大笑,会主动大方地跟盛韬交换联系方式、让他将今天拍的照片发给她。

现在的孟听雨,有着十八岁含苞待放的清纯甜美,但一举一动也有着成熟女人的从容自信。

盛韬这样的男生根本无法抵挡。

孟听雨现在更在乎的是自己的感受。

她想看他就看,想跟他说话就说话。

晚饭中途去洗手间时,钱静佩服地说:“你怎么做到啊,居然主动跟盛韬要联系方式。”

孟听雨在嘴唇上补了一层薄薄的唇膏,头也没回,“……他拍的照片挺好的,我让他传给我啊。”

钱静嘟囔,“可之前你不是说,不能主动吗?”

孟听雨扑哧笑了起来,镜子里的她眼睛清澈,吃过火锅后被热气冲着脸颊染上了粉色,格外的生动明丽。

“无所谓了。”孟听雨说,“我开心就好。”

十八年。

她从女生成长为女人,学到的最深刻的一件事就是取悦自己。

她不想再去猜测任何人的心思,并且为之辗转反侧。

后来跟她关系不错的何太太不止一次懊悔过,何太太当时眼里还有着少女的娇羞说,我在我先生之前交往过一个学长,又高又帅,只可惜当年因为我的矜持,居然没跟他共度春宵,想起来就仰天长叹,太后悔了。

年轻时候碍于种种因素,踌躇不前,被很多观念裹挟。

等足够成熟后才会知道,人最应该掌握的不是他人,而是自己,自己的身体以及情绪。

钱静当然不懂孟听雨的意思。

孟听雨也没打算将自己的思想灌输给每一个朋友。终究还是有壁垒的,她把道理说得再透彻,只有走过那段路的人才听得懂。

包厢里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经过一天的接触,盛韬对孟听雨的感觉发展迅速,从好感直接上升到了喜欢。

“你有男朋友吗?”走出火锅店,盛韬找到了独处机会。

孟听雨正拿着小镜子仔细端量自己的脸。

燕市提前进入秋季后,气候便无比干燥。

她不放过脸上每一个部分,确定没有干纹跟闭口后,长吁一口气。

回到十八岁,最宝贵的也就是青春了。

这是后来做多少医美、花多少功夫也回不到的时候。

“你现在才问这个问题?”孟听雨收起镜子,笑眯眯地看着盛韬,“会不会有点太晚?”

她捋了捋被风吹的头发,眼睛清润地看他,“我有点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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