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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时兴织围巾, 她们宿舍,除了朱思雯以外,三个人都扎进了这队伍里。

孟听雨很了解爸爸的喜好, 她本来就擅长做这种手工, 除了才上手的生疏, 很快地就熟练起来,她给爸爸挑的都是最好的羊毛毛线,没几天就织好了,也是中年人比较青睐的款式, 柔软暖和又舒服。

可惜爸爸不爱戴毛线手套,不然她都想再织一对。

于是, 剩下的时间就留给了盛韬的围巾。

她生性乐观,可也不得不做好一切准备,她不希望在跟盛韬分开后, 在这一段恋情中, 她都没有真正用心地给过盛韬什么。

光是确定款式, 孟听雨都翻了好多杂志跟教程, 最后确定了针法,她也有自己的小惊喜小灵感, 买来了钩针,准备勾小小的一朵安在围巾上,犹如点睛之笔。至于勾什么花样, 她也想好了,盛韬最爱摄影,他最珍惜的物品就是他的相机, 她打算按照教程钩织一个小小的照相机。

钱静看孟听雨废了好多种图案, 经过她桌前时, 捧着杯热可可弯腰凑近看,“你比我用心多了,这个小照相机太可爱了吧!”

孟听雨手上动作没停,“我也觉得挺可爱的,希望他会喜欢。”

盛韬家境优渥,他也不缺什么。

比起钱包、皮带这种物品,她想,盛韬应该会更喜欢她亲手织的围巾。

偶尔她也会陷入到这样一种沉思中,如果上辈子的那一天,她真的去了玫瑰园,认识了盛韬,那么结局走向会是什么样的呢?当然,她对于前世那十八年并没有后悔,一旦后悔就意味着她否定了那个全心全意去爱的自己。不过,也许,那时候她先遇到的是盛韬,可能他们也不会在一起,盛韬喜欢的是现在的她,真正十八岁的那个她,他也不一定会喜欢上。

那个她,肯定无法像现在这样坦然地面对也许即将到来的分开。

……

很快地他们过了考试周,迎来了寒假。

学校里的人一天比一天少,孟听雨跟盛韬都是本地人,放假后两人几乎也是天天见面。这天,盛韬约孟听雨出来,两人吃过午饭又看了场电影后,兴致勃勃之下,盛韬带她来了广场附近的溜冰场。

盛韬已经换上了溜冰鞋,反而是孟听雨踌躇不前,一脸犹豫。

他滑到她面前蹲下,手搭在她膝盖上,“怎么了?”

孟听雨是想玩又不敢玩,一开始她答应了,可真到换鞋时,她又害怕,“我上一次滑冰还是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当时摔得很重,有点心理阴影了。”

盛韬轻叹,“可怜的孩子。”JS?

他不急不躁,又温声道:“那你想玩吗?如果不想玩我们就走,别勉强自己。”

孟听雨又犹豫,“可我又很想玩。”

盛韬被她逗笑,抬手揉了揉她的头发,“那就玩吧,交给我,放心,我滑冰还不错,今天如果让你摔跤了,任由你拳打脚踢怎么样?”

孟听雨被他蛊惑,点了下头,在他的帮助下换上了溜冰鞋。

她被他牵着进了场地,一颗心狂跳不已。

盛韬回头冲她一笑,“这样真好。”

孟听雨所有的心思都在脚下,胡乱地应道:“什么。”

“你这样牵着我。”盛韬说,“这种感觉真好。”

盛韬一共谈了三次恋爱。前两次也都是真心喜欢才在一起,最后也是和平分手,可恋爱跟恋爱也是不一样的,在跟听雨的这段恋爱中,他感到开心幸福,但也惶恐不安。外界的威胁来自于虎视眈眈的徐朝宗,但内里也跟听雨有关。他能感觉到,他喜欢她,远远多过于她喜欢他,她总是淡淡的。

但这没什么好抱怨的,一段感情中,是永远也做不到公平。

他愿意当付出更多的那个人。

现在这样真好,好像这一刻,他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抓得住的人,所以她很用力很紧张,绝不松开他的手。

盛韬是很耐心的老师,他牵着她滑了几个来回后,又一点一点的帮她重拾信心,教她怎么样不摔跤的技巧。

还有很多小孩子在这边上课,一个小胖墩嗖一下滑过,又轻松地滑回来,故意对孟听雨挤眉弄眼,“姐姐,加油哦!努力哦!你一定可以的!”

孟听雨:“……”

她想瞪这个小胖子来着,但忍俊不禁,只能无奈地拉长音调,“谢谢你哦。”

盛韬也笑了起来,“不要欺负我女朋友。”

小胖子回:“有女朋友很了不起嘛!”

盛韬点头,“那的确是非常了不起。”

总之,孟听雨克服了记忆深处的恐惧,半个小时后,她已经轻松自如,但还是要牵着盛韬,被他带着滑。这是重生以来,她第一次有了类似呼吸自由的体验,太舒服,轻轻滑过时,耳畔的风都成为了一种能托住她的力量。

久违的放松,那是一种身体跟灵魂都轻快的感觉。

她已经很多年没这样过了。

等从溜冰场出来后,孟听雨眉梢都是轻松自在的笑意。甜蜜的挽着盛韬的臂弯,两人还在商量等下晚饭要去吃什么时,身后一道洪亮的声音传来——

“听雨!听雨!!”

孟听雨笑容逐渐凝固,那声音越来越近,盛韬都停下了脚步。

她只好回过头,苦着脸喊了声:“姑妈。”

孟丽珍看了眼侄女后,目光便一直放在盛韬身上,那一刻两眼放光,“我就说我没看错,听雨,这位是?”

盛韬顿时手足无措,耳根红了。他没想到会碰到听雨的姑妈,一时之间词穷得厉害,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只等听雨发号施令。

孟听雨心里暗叹一声,却还是老老实实地介绍,“盛韬,这是我姑妈,亲姑妈,姑妈,这是盛韬,我……男朋友。”

孟丽珍的眼里一下子迸发出光彩来,却也没忘记以审视的目光打量盛韬。

小伙子长得真是高,相貌也俊得很,跟她侄女那是再般配不过。

盛韬耳根通红地,“姑妈好。”

孟丽珍咧开嘴,“好好好,名字是怎么写来着?”

“兴盛的盛,文韬武略的韬。”

“好名字!”孟丽珍话赶话,抓着侄女的手不放,热情邀请,“走,上姑妈家吃饭去,你姑父买了特别好的牛肉,小盛也一起来!”

孟听雨一阵头疼,却也知道姑妈的性子,只好问道:“一鸣今天补课吗?他要是补课就算了,不想打扰他学习。”

这是很重要的事。

她不希望他们再跟徐朝宗正面碰到。

孟丽珍摆了摆手,“没呢,他今天休息,中午就跟同学出去逛书店了,晚饭都在外头吃。”

孟听雨这才在心里松了一口气,看向盛韬,是在征求他的意见。

盛韬当然没意见,他巴不得早点去见听雨的家人,这也代表他们的关系更稳固了一些。

什么徐朝宗,什么学弟,那都不算什么。

就这样的,孟丽珍拽着孟听雨跟盛韬上了车,回了四季花城。不过在小区门口时,盛韬就给孟听雨使了眼色,两人下了车,这是去听雨的姑妈家吃饭,他不能空着手,这太不礼貌。

孟丽珍狐疑地看着他们,似乎是看穿了侄女的心思,说道:“都说了奶茶要少喝点儿,那都是香精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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