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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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以恒缓缓抬起头来,与徐朝宗目光交锋。
——芦市天气怎么样?
这个问题太过寻常,孟听雨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顺口回道:“还不错,比这边要凉快很多。”
站在她身旁的方以恒收紧了放在行李箱上的手。
骨指处微微泛白。
徐朝宗的视线轻描淡写地掠过,神情还是那样温和坦然,“也很正常,毕竟是海滨城市,不过如果你再晚一个月去要是碰上台风可能就没那么美妙了,现在刚刚好。”
孟听雨回过神来,只疑虑了两秒后,再抬眸跟徐朝宗对视,又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徐朝宗见她在疑惑之后笑容淡了很多,他才不慌不忙、不动声色地解释自己今天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他可不想被她误会是什么变态跟踪狂。
“我刚还以为是我看错了。”他微微一笑,语气里带了些无奈的抱怨,“该感谢徐凯扬,不然我今天肯定不会来车站。”他装模作样抬手看了眼时间,“我都等了他二十分钟了。”
孟听雨得承认,有那么一个瞬间,她的确在怀疑他。
现在听他提起堂哥的名字,她才终于想起来,那一段可以称为“噩梦”的回忆。
徐凯扬跟苏芸结婚后居然选择了燕市作为蜜月地之一。
那时候她跟徐朝宗是舍命给这两个人当导游。她一个土生土长的燕市本地人,在那一个星期,将过去十□□年没去的景点都去了个遍。
徐朝宗见方以恒不吭声,知道自己的话语已经有了初步成效。其实他跟方以恒对彼此的存在都已经心知肚明,真要让他装作什么都不知道问孟听雨这人是谁,他也做不到,毕竟这属于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数。
他刻意地当方以恒是空气,继续跟孟听雨说笑,“也不知道徐凯扬怎么想的,那么多旅游胜地不去,偏偏来燕市,我骗他说我不在,他也不相信,所以,这一劫我是不是注定逃不过?”
这话果然戳中了孟听雨的笑点。
因为前世那一个星期,对她跟徐朝宗来说的确非常“难过”。
方以恒听着他们如此自在又熟悉的聊天,几分钟已经是他的极限。
面前这个男人是什么心思,他一清二楚,甚至他也能猜得出,在听雨身上留下痕迹的多半是这个人。
方以恒这辈子爱的人不多,恨的人更少。
那未曾谋面过的她的前任,他厌。
现在这虎视眈眈并且跟她关系匪浅的男人,他更是深恶痛绝。
他目光极冷地扫了徐朝宗一眼,似乎看这人一眼都嫌多余,很快收回视线,故作不经意地打断他们的对话,温和地问,“听雨,昨天晚上我给你买的药你有带吗?”
徐朝宗收敛了眼里的笑意,平静无波地瞥向方以恒。
孟听雨回,“带了,怎么啦,你也不舒服吗?”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昨天早晨身体就有点不舒服,陪着方以恒从他继父家出来后便去了一趟社区医院,医生诊断是水土不服。
“没有。”方以恒温文尔雅一笑,“只是担心你将药落在酒店房间里,医生嘱咐过就算回来了也要按时吃药。”
孟听雨轻点了下头,“知道的。”
徐朝宗见她神情难掩疲倦,虽然还想再跟方以恒过几招,但考虑到出站口人来人往、天气又炎热,便主动退开一步,“听雨,你也累了,我就不耽误你时间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对孟听雨来说,现在的徐朝宗不管是说话还是办事,都让她感到舒服。
她也不是感觉不到这两个人之间那若有似无的针锋对决。
本以为以他的性子,肯定还要“歪缠”好一会儿,没想到他倒是……
大方?
这个词钻进孟听雨的脑子里时,她都被自己逗笑。
她摇了摇头,将这个想法从脑海里抛出去后,冲他挥手道别,“那我先回去了。”
徐朝宗侧过身子给他们让路。
方以恒拖着行李箱经过他面前时,脚步停顿。
两个男人的视线都没在对方身边停留,但即便只有几秒,似乎也在进行着悄无声息的较量。
这出戏十分的诡异。
孟听雨坐在回家的车上,偶尔会侧过头看一眼站在一旁的方以恒。
徐朝宗跟方以恒都像是忽视了对方。
他们对彼此也没有了解和初次寒暄的兴趣,但他们对彼此绝不陌生。
徐朝宗知道方以恒是谁,方以恒也知道徐朝宗的存在。
孟听雨一手托腮,百无聊赖地想,这两个人倒是有意思得紧。
到了孟听雨家附近的公交站时,方以恒也跟着下车。从公交站台到她家小区外面这条路,他曾经走过很多次。
还没走出几步,居然碰到了买西瓜回来的孟父。
孟父只淡淡地扫了方以恒几眼。
在成长的道路上,孟父作为父亲远远没有妻子那样开明得体,他总认为是方以恒骗了他的女儿,没有哪个做父亲的会对拉扯着自己孩子早恋的人有好印象好脸色,更别说,因为这个人,女儿的人生差一点就受到了影响!
谁家父母不是望女成凤、望子成龙?
谁家不是在儿女身上倾注了一生的心血?
也就是女儿拎得清、沉得住气,知道什么对她而言才是最重要的,否则真要被祸害着高考失利,他是宰了这小子的心都有。
站在男人的角度,即便有天大的事,也万万不该在高考前一天过来!
守在女儿房间的那个晚上,一向沉默老实的他担惊受怕,眼睛都没敢合上,就怕自己睡过去了,女儿会偷偷溜出去。
方以恒一言不发,只默默地看着孟听雨跟在孟父后面进了小区。
孟听雨悄悄地将手背在身后跟他挥手,他也只是笑了一秒后,神情凝重。
没两天后,孟听雨也收了心准备去繁锦社实习。
对于方以恒的事情,她心有余而力不足。
他比她更固执,而且他前世的确成为了很厉害的医生,也许这就是适合他的那条路呢?如果她非要以“为他好”的名义强行插手,是不是太过霸道?
无论他是不是因为她当初的一句戏言而去当医生,只要是他自己选择了,旁人即便是她又有什么权力置喙。
终究这也是他的选择。
她也不能保证他选择别的路会比当医生更好。
算了吧。
繁锦社位于繁华地带的一栋写字楼,孟听雨被人事带着去办理了工作卡后,又领了自己的办公文具,开始了自己的暑假实习生活。
办公室里,电话声此起彼伏,每个人都很忙,孟听雨找了个空着的工位坐好。
她好奇地看着身边的这些同事忙碌。
明明她也上了很多年的班,按理来说看到这样忙得跟打仗一样的工作环境,她该烦躁的……可她现在觉得一切都新奇无比,连心态都回到了前世刚参加工作那会儿。
看什么都是新鲜的,对工作充满了斗志跟干劲,仿佛这是一片等待着她大刀阔斧地改造的土壤。
而这片地,将来会被她打造成独属于她的绿洲。
等到快十一点钟时,董曼才打来内线电话让她进办公室。
此时此刻的孟听雨感觉自己就是一切读档重来的小菜鸟,抱着记事本,乖乖地推开磨砂门进去。
董曼刚挂了电话,这才有空去吃早上买的三明治。
她将一沓文件递给了孟听雨,喘了口气才说道:“你先这些资料,接下来还有得忙,把流程了解一下等真正开始后就不会手忙脚乱。”
孟听雨赶忙接过。
见董曼还要忙,她抱着这些资料走出办公室。
坐在她旁边工位的同事见她来了,偷偷地从抽屉里拿了包肉脯扔在她的桌子上,压低声音道:“这个牌子的肉脯超好吃的,尝尝~”
孟听雨笑着接受,拉过椅子坐下,喝口水后便开始啃资料。
直到午休时间到了,她还没回过神来。
还是旁边的同事凑了过来,感慨道:“这么拼呀?这些资料不着急的,你可以慢慢看,走,咱们吃饭去!”
孟听雨正好翻到了资料中的某一张照片。
她目光微凝。
一眼就认出了照片中一身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是谁。
是前几天她在书店碰到的那个人。
同事见她出神地盯着照片,扑哧笑道:“干嘛,你也被迷住了吗?之前选题的时候,孙姐从网络上调出这张照片,会议室的姐姐们都惊呆了,没想到这年头还真有长这么帅还这么年轻的总裁。”
孟听雨的视线下移。
照片是打印出来的,旁边用马克笔写着这人的名字——
秦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