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3章 郈邑杀人事件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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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在驷赤的劝说和利诱下。侯犯才稍微稳定心神,咬了咬牙决定提前实施。但他却不敢接受驷赤的第二个建议:将赵无恤骗到宴飨上,一同挟持。
侯犯严词拒绝,驷赤只能作罢。在公若死后,城内大局已定,唯独南门被赵无恤突袭得手,他心中暗骂道:“侯犯竖子不足与之谋,若是能一并将赵无恤在宴飨上挟持。吾等今日便可以立下全功,同时为叔孙氏、三桓乃至于鲁国除去一个心腹大患!”
但此时此刻,驷赤已不敢贸然发动反攻,他担心损失太大,又怕倘若不能俘获赵无恤,攻击小司寇的举动会引发鲁国的动乱:要知道叔孙氏现在的实力可是连西鲁都打不过的。
驷赤心里掂量着双方的力量对比,赵兵虽然号称勇锐,但毕竟不如本地人熟悉环境,如今已经呈现隐隐包围之势,他只能转而希望能通过人多势众的压力将赵无恤逼出郈邑去。
若是赵无恤拖着不走。他也不怕,到时候叔孙氏接收郈邑的兵卒抵达,局面会更不利。倘若闹到鲁城朝堂,赵无恤打叔孙氏主邑的主意,必然理亏。
结果赵无恤沉吟片刻后却说道:“你的意思是,是大司马让汝等杀死公若的,是这样么?”
驷赤以为赵无恤这是要退让,便仰着头回答道:“然也,的确是主君的命令。”
“可有手书作为凭证?”
鲁国君臣的制度意识较弱,这种在暗室里密谋。你知我知的阴谋,怎么可能有手书?
所以驷赤的不知道赵无恤葫芦里卖着什么药,便回答道:“无有,只是口述。”
赵无恤紧逼不放:“只有口述?那你与大司马当时是怎么对答的。且一一道来!”
驷赤有种奇怪的感觉,他仿佛成了案堂上的要犯,正被士师言辞拷问罪行,于是便皱着眉说道:“此乃叔孙氏家事,我为何要告知小司寇……”
他话音未落,却被门楼上赵无恤哈哈大笑的声音打断了:“你还知道我的官职?不用法者。国用常刑,我身为鲁国的小司寇,在案发之地,有驻留调查、审理议罪之权,怎么,连问一问你也不行!?”
“案件?审理?”驷赤一下子便懵了。
……
细细回想,驷赤心里顿时一个激灵:没错,制定律法、审案、议罪、定罪,这不就是小司寇的职责么?但随着鲁国礼乐崩坏,有法也无人遵守。所以这些东西仅仅存在书面上,对三桓及其家臣早就没有约束了。
但谁也没规定这种权力撤消了啊!
所以赵无恤占据郈邑南门不走的理由,一下子变得合礼合法起来了。
我是法官,这里出了案件,要留下审案啊!还能定你们的罪呢!
驷赤在哪儿纠结不已,作为一个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一向只有他算计别人的时候,却少见他被别人算计的时候,今天算是撞到克星了。
正思索对策间,却听到赵无恤又在大声质问:“休要沉默,速速将你与大司马的对话一一道来!”
碍于身份,驷赤只能硬着头皮说道:“阳虎奔逃后,郈地请降,但依然不尊君命,驱逐派去的家臣,于是家主召见我,要我进入郈邑为吏,想办法夺回此邑。”
“他当时说,郈邑不仅是叔孙氏的忧虑,也是鲁国的祸患,这该如何是好?外臣当时以《扬之水》这首诗的最后一章的四个字来回答……”驷赤文化水平较高,下意思地拽起文来了。
不学诗,无以言,若是不能熟读诗三百并能加以拆分运用,遇到这种事情便要出丑了。
所幸赵无恤可是让子贡和公西赤给自己补过课的,他想了片刻颂《国风.扬之水》道:“扬之水,不流束蒲。彼其之子,不与我戍许。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你做出的誓言,莫非是‘予还归哉’?”
驷赤颔首道:“然!”
翻译成后世的话,这四个字的大概意思是,我一定让郈邑回归叔孙氏!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赵无恤露出了一丝笑意:“工正真是叔孙氏的大忠臣啊……然后大司马便让你入邑设计杀死公若?”
“然,这便是事情的经过了。”
说起那件事,驷赤还有些微微的自得,作为唯一可以信赖的人,当时叔孙州仇甚至向他叩首托付了!这是何等的荣耀啊!
所以他才竭尽全力,将公若一步步引进了死亡的陷阱。
而问到这里,赵小司寇应该没借口再逗留了罢?
谁料赵无恤脸色大变,居高临下怒斥道:
“简直是一派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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