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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珍的声音忽然提得很高,说:“俺不是她的女人,俺是他的花瓶,他不是个男人,跟了他,俺一直在守活寡。”

天昊说:“那跟我没关系,反正咱俩不能胡来,快,穿衣服!”

关键时刻,王天昊还是踩住了刹车,这让小珍很失望,也很失落。

其实她喜欢他好很久了。从第一次看到他,就喜欢他。

这个男人健壮,讲义气,为了朋友奋不顾身,以命相搏。

她相信,跟了他会有安全感,为了她,他同样可以跟别人以命相搏。

可为啥关键时刻就收兵了呢?难道这小子有毛病?还是自己的吸引力不够?

小珍说:“你真狠心,真狠心啊,俺还是闺女呢,不信……你试试。”

天昊说:“你是不是闺女,跟我没关系,快,穿衣服!”

女人无奈,只好悉悉索索穿衣服。

王天昊将脸扭向一边,不去看她。

这是掩耳盗铃,刚才,该看的不该看的,他全都看到了。

他也亲了女人的脸,吻了女人的唇,血盆大口啃了女人身体的很多地方,甚至摸了女人最重要的位置。

女人的洁白柔和,还在他的眼前闪烁,女人的香气依然停留在鼻孔,女人的呢喃仍旧响彻在耳朵边。

小珍说:“天昊,你不碰俺……以后千万别后悔。”

王天昊说:“我不后悔,小珍姐,你走吧,就当你没来过。”

女人恼羞成怒了,狠狠瞪了他一眼,冲出宿舍的门,挎上竹篮就走了。

她的身体非常轻盈,小燕子一样。没有因为刚才的擦伤影响走路。

王天昊长长吁口气,一屁股坐在了床上。

还好自己悬崖勒马,没有铸成大错。

这一晚,王天昊彻夜没睡,脑子里一直是小珍洁白身子的幻影,眼前一直是女人的身体晃来晃去。

耳朵边也一直是女人的哼哼声。

他从前是没有这种体会的,从现在开始,彻底对女人产生了幻想。

这种幻想,他宁可产生在天天的身上,恬妞的身上,却绝对不应该产生在小珍的身上。

宋子健到目前,还没有做出对不起他的事情,他不能对不起宋子健。

看一眼宋子健的女人,天昊也觉得自己是在犯罪。

哎,离开大梁山两三年了,不知道天天怎么样了,是不是已经成为了一个大姑娘?

离开恬妞也两三年,恬妞也该长大了吧?或许比小珍还要漂亮。

王天昊尽量转移自己的思维,不去想小珍。

第二天醒过来,日上三竿了,晌午的阳光从一颗杨树浓密的缝隙里投射到窗户上,在屋子里洒下一片斑驳的倒影。

王天昊一个咕噜爬了起来,这才想起来要去给狗喂食。

斗狗场二百多条狗,都在等着他喂。

他跑到了仓库,准备了狗粮,开始给所有的狗分发食物。

狗们欢呼起来,吼叫起来,冲着他摇着尾巴,又蹦又跳。

新的一天开始了。

命运并没有因为王天昊的善良跟谨慎而放过他,反而变本加厉,让他陷入了再一次的纠结。

以后的日子,两个多月,大胖脸都没有回来,一直住在医院。狗场里晚上就他一个人值班。

所有的员工都把天昊当做冤大头,傻小子。所有的重活都交给他做。

那些人甜言蜜语,夸赞天昊能干,一回头就冲出狗场,进城去了。

那些员工们有的找姑娘,有的上酒吧,有的甚至去赌博。空荡荡的狗场,就王天昊一个人折腾。

他不傻,当然知道别人在耍聪明,但他总是憨憨一笑。年轻人出点力怕啥?干点活算啥,老子有的是力气。

再说斗狗场的活儿,也累不死人。

正是因为狗场就他一个人,所以小珍隔三差五的来。

每次来,都给天昊送好吃的,女人甚至赖着不走,在天昊的身边蹭啊蹭。

她对他照顾,表示好感,并且用言语引诱他。

两个人没有干下苟且之事,但是却有了苟且的动机。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篱笆墙,小珍总往王天昊的屋子里跑,时间一长,就有人知道了。

斗狗场有个员工,名字叫侯三,是个泼皮无赖。

这天,侯三输了钱,从城里半夜返了回来,路过王天昊的门口,发现屋子里的灯还亮着。

他不知道王天昊在干啥,于是摒神凝气,靠近了窗户悄悄偷听。

隔着窗户,他看到了里面的一切,发现老板的女人抱着王天昊在苦苦哀求。

“小哥哥,你给俺吧,求求你了,你让俺做一回女人吧,你知我知天知地知。”

王天昊面红耳赤,一个劲地躲闪,就是不让女人沾他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