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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卫兵加上三千多民夫,在白云城居民的夹道相送中斗志昂扬,精神饱满。

但是,还没走半个时辰,又不得不半途折返。

叶秋已经对何吉祥承诺,一定带回匪首!

何吉祥严格按照林逸说的“把战备训练当做真正的战争”在操作。

走了又回来,倒是没有多大的感觉,毕竟每次日常训练都是这样。

最失望的还是白云城的居民!

毕竟他们有太强的期待感了!

上一次去剿廉人空手而回,这一次还这样?

搞咩啊?

弄的他们脸上很没光的!

还怎么跟外地来的流民吹卫所怎么牛,怎么厉害?

太不争气了!

叶秋单骑奔向金鸡山。

五日后,他嘴里吊着一根狗尾巴草慢慢悠悠在前,身后跟着一群叫花子似得的土匪。

如果是过去,白云城一定家家紧闭门户,免得麻烦上身。

但是,今时不同往日,有那么多卫所官兵、衙门捕快在,谁还能嚣张?

用总捕快包奎的话来说,在三和,是龙得得盘着,是虎得卧着。

他们虽然讨厌包奎,不屑以包奎为首的黑皮子,但是对这话却是深以为然。

所以,他们如今全部暴露出来了自己的本性:围观。

不管大小事,他们总要凑前面瞧热闹。

如果不是半道被黑皮子拦住了,他们还能一路跟到布政司衙门。

善琦看着门口百十个穿的破破烂烂的土匪,然后又看看骑在马上的叶秋道,“首恶江四喜带到王爷那里,由王爷发落吧。”

剩下的人,毫无疑问,自然送去劳改。

叶秋对着一个四十多岁,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冷哼一声,策马就走。

中年男人佝偻着腰,赶忙跟在后面跑。

一路到和王府。

孙邑进去通报。

林逸仰躺在葡萄藤下,眯缝着眼睛,看着跪在叶秋身后的中年男人。

脸上胡子拉碴、坑坑洼洼,穿的破破烂烂,腰上挂着一把刀。

“这是什么仗剑学士江四喜?”

林逸迷糊的很。

这是学士?

而且用的还是刀!

中年男人磕头道,“回王爷,草民确实叫江四喜,仗剑学士乃是家师!”

叶秋咳嗽了一声,陪笑道,“王爷有所不知,在下七年前被赶出家门,天下之大,无所安生,便去了这金鸡山。

后来,在下离开金鸡山,这不成器的徒弟居然冒用在下的名头。

实在该千刀万剐!”

“师父饶命啊!”

江四喜的脑袋砸在地上砰砰响,地面全是血,“徒儿武功不济,实在是没得办法啊!”

“起来,”林逸摆手道,“院子里弄这么多血不吉利。”

叶秋赶忙道,“混账东西,没听见王爷的话嘛,快起来!”

“是。”

江四喜麻溜的爬起来,任由脑门上的血绕过浓密的胡须顺着脖子往身上流。

林逸道,“本王晕血,去洗一下再来见本王。”

江四喜跟着孙邑下去,不一会儿又回来,脑门上依然还有一个血肉模糊的伤口。

明月见状,扔过去一条白丝巾。

江四喜接过,绑在了脑门上。

林逸道,“金鸡山乃是产金之地,你们怎么这么穷?

瞧你这怂样,连双鞋都没有。”

“王爷有所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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