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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毽子的乐趣首先在亲手做毽子。临州孩子喜欢用这样大小的两块中间带着方孔的圆形铜板,”成着两指一环比了比,“再就是插鸡毛的管子,最好是鹅毛管,鸭毛管就有杂色了,不像鹅毛管白的晶莹剔透;最重要是鸡毛,孩子们到处找那种昂首阔步、冠首通红、遍身锦绣的大公鸡,只是要捉到需颇费些周折,非得二、三个合力,几面包围,再加上扑、跃、腾、飞等高难度动作,非得弄得鸡毛与稻草齐飞、鸡叫与狗吠四起才能最后得手……”显然成着说起这些,也带着无比的愉悦,看来这些确实是临州孩子童年普遍最佳回忆。

残阳判断她可能也是南方人,掂量毽子、踢,都毫不费劲儿,有趣的是各类花式踢法,当时她还穿着小高跟呢,正脚,反脚,转身,马尾辫一甩,眼神专注兴致盎然……老外们围在她身边,她跳到哪,大家就移动到哪,一边为她欢呼、为她数数,一边尽可能地为她腾出起跳的空间,足球场边就如同推来荡去的波浪,那场面热烈沸腾呢……

也许就是又想起她踢毽子的美妙,先行下车步入行邸的残阳念头一转,还是从偏处旁侧入内,想先找找她,跟她说,走之前,他备好材料,一起做只毽子吧。……结果,外廊柱后,残阳当场愣懵在那里!残阳,残阳,残破的斜阳,流泻一地……

她在跳绳,

很部队的训练方法,

绕绳在手背上,身体绷得笔直,手腕力道很得劲儿。她扎着丸子头,不新的迷彩T军训服,显然常穿。军裤裤腿全卷着,一边长一边短,赤着脚,跳得汗水直流。

元首一开始单手拿着一本书站在门里对她说,“鞋穿上跳,”

她没停,“没事儿。”

元首好像沉了口气,进去了。

她很跳了会儿,终于歇下了,

冲门里喊,“我穿鞋了!”绳子丢一边,穿鞋,

鞋没完全穿好,拖着跑到廊下栏杆边趴着,还冲里喊,笑起来,有点赖皮,“真穿上了。”

元首拿着一块毛巾出来,坐到栏杆边的矮凳上,她猴儿王一样跃上栏杆坐好,坐好后又像个小乖巧,任元首抬手给她擦汗,边擦还是边说她,她笑眯眯听着,还把一条腿搭他腿上搁着……

听见她说,“我感觉最近身体好多了,”

元首说“好多了也不能大意,寒从脚上起,”说着,将给她擦好汗的毛巾递给随从,又接过一只指甲剪,她也把手递给他,手肘搭在他肩头,看他给她剪指甲,“忘了上次落水……”元首还在说她,她有时候正经回几句,换手的时候,这只手又环抱住他的脖子额角抵着他的额角低低说话……

随从又用盆儿打来热水,

元首卷起衣袖亲手给她泡脚,

干净毛巾放在腿上,她湿漉漉热乎乎的小脚包进来,她坐在栏杆上,两手向后撑着,十分舒服地仰起头看着蓝天,说,“我第一次体会生命灵异就是自己给自己剪指甲的时候。一边剪,一边想了很多。第一,指甲和趾甲只长在十个手指和十个脚趾外侧末端。如果长了一身,行动得多不方便啊,剪起来得多麻烦啊?甚至如果长到手指内侧末端,都是很大的麻烦,自摸起来,太硬了。第二,指甲剪了再长,剪了再长,不剪就一直长。如果不是这样,一旦劈了,就得像补牙一样去医院修理了。第三,剪指甲本身,一点都不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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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痛。剪多了,到肉,痛好一阵,但是再过一阵,也就好了,仿佛一切失去和撤脱。第四,新剪的手指挠背,指过皮肤,大爽,爽过自摸。第五,脚趾甲长得远远慢过手指甲,生长速度似乎只有四分之一,为什么?第六,听说胡人小趾甲是完整的,我左脚小趾甲是完整的,右脚不完整,是半个胡人么。第七,指甲是咸的,我吃过……”

元首早已打她的脚了,“胡说八道的本事越发长进了,”

她咯咯笑,两脚往旁一放,像跳马顽皮地从栏杆上跳到他怀里跨坐着,抱得紧,赖得无比亲昵,“挠挠,”直扭,

元首也任着,抬手在她后背轻轻挠,

她有一搭没一搭地摸着他的发尾,还是低低说着话儿,也许还是胡话,这些,残阳就听不清楚了,间歇听见父亲又拍着她的背说,“你书读得多是好事,我还真埋怨你不成,就是读杂了老胡思乱想就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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