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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我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妈妈陪着我到北京的商场里买几件工作用的套裙,当我们俩提着大包小包从一家名品店里走出来的时候,正好撞上了赵笛。

七年,整整七年的时间,我一直没有见到赵笛。科学上说,七年的时间,正好能将一个人身上的所有细胞全部换代,也就是说,经过七年的时间,我们已经变成了一个和之前完全不一样的人。

话虽如此,可当我看到赵笛的时候,心里的感触为何还是那么深刻?

初中的时候,他的身高已经逼近一米八,现在看着更高了,饶是我穿着高跟鞋,但若是站在他身边,想必也需要微微抬头看着他说话。七年的时间,衬得他的一双眉眼看着更加凌厉,身上的气质似乎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若不是在这七年的时间里,我反复看着他的照片,或许还不能在一瞬间就将他一眼认出。

在那一刻,我的整个人……一下子就站住了脚步。

其实我那时候忍不住想上前叫他的名字,但有一个女生,却先我一步走到了他的身边。

那是一个看着特别青春特别阳光的女孩儿,长得特别漂亮,皮肤很白,一双眼睛水灵灵的像是会说话一样。她留着一头栗色的长发,在头顶高高地梳成一个丸子头,看着特别的可爱。

她跟赵笛的关系看着特别的亲密,此时正一手拉着他,嘴里叽叽喳喳地说着话。由于我离他们有些远,听不太清他们在说什么,却能深刻地感觉到,赵笛和那个女生之间的关系并不浅。

是他的新女友吗?

她长得那么漂亮,能成为他的新女友也不奇怪。

“小秋,你怎么了?”见我一直怔楞着站在原地,妈妈不禁朝我问了一句。

其实,妈妈曾经见过赵笛一面,不过,这么久的时间过去,就算是面对面,妈妈也不一定能认得出赵笛。

我摇了摇头,敛下心神说道:“没事,我们走吧。”

临走前,我还是忍不出朝赵笛和那个漂亮女生那边看了一眼,看到那个女生挽着赵笛的手走进了商场。即便赵笛的面色淡淡,但我能感觉到,当他看向那个女生时,眼底充满了柔色。

在那一个瞬间,我的心真的很痛很痛,就像是被一把刀往心口的方向忽然插了一刀一样,撕心裂肺地疼。但从始至终,我都只是站在一边,并没有走上前去和赵笛相认。

或许,是因为不敢吧,同时,也觉得自己不配。

回到家后,妈妈将今天新买的衣服一件件帮我收拾出来,欢喜地对我说:“这些衣服先洗洗,干了之后烫一下就能穿了。”

她站在明亮宽大的房间里,欣喜地说着。如今的我们,早已不是租着房子朝不保夕的穷人,而是住上了北京城条件不错的房子,过着很多人都艳羡的生活,谁能想到,我们曾经被逼到交不起借读费的地步。

妈妈虽然表现的一脸欢喜,但我的脑海里一直回想着赵笛的身影,整个人的神思游离天外,等到妈妈出了我的房间时,我一个人悄悄地从床底下拿出了一个箱子,在那个箱子里,装着一个盒子,里面有赵笛的照片。

这是赵笛第一次获得赛车比赛冠军的照片,我曾经在他的手机相册中见过,后来一时兴起,就将这张照片洗了出来,谁能想到,当时的这张照片,竟然成为这些年留在我身边唯一的一张照片。

照片上的赵笛,依旧停留在十几岁的年纪。即便他少年老成,但当他走上领奖台拿着冠军奖杯时,在散发着少年意气的同时,还是带着小小的紧张。这是赵笛在赛车职业生涯中所跨出的第一步,也是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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